Re: [新聞]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變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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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順序大概會是:
1. 放風聲觀察風向
2. 網軍回報輿情反應:反向激烈一面倒
3. 相關部會出面解釋及主動與中央切割
4. 等待網路聲量淡化
5. 於某個下週五,某立委提出制憲正名等相關提案,或其它可引起廣泛討論的議題
6. 相關法案在無媒體聲量的情形之下,表決過關
引述《TeacherLin (林老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賴于榛/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變公務員
: 4.完整新聞內文: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在草案說明中指出,未來政府公開
: 競爭遴用的聘約人員若符合相關資格,得於進用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研究等機關機構組
: 織法規定有職稱職等的職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表示,約聘人員不可能變
: 成公務員,且草案僅是在徵詢階段。
: 施能傑說,草案僅是讓特定領域的資深約聘人員經審查後,能有職稱,在機關裡面扮演一
: 定角色,但草案仍在徵詢階段,之所以提出,是立法院過去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屢屢關心
: 相關約聘人員是否法制化,因此提出整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 施能傑指出,公務人員考試是公務人力資源的一環,但現行高普考不會涵蓋所有政府需要
: 的專長人才,因此思考這些約聘僱人員如果在機關內做得相當久,條件資格也很好,可否
: 擔任機關裡面有職稱職務的人,草案針對公開競爭的遴選制度、薪資制度、工作考核、續
: 約、終止契約等都有規範,是整套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希望回應立法院的關心,也提出
: 討論。
: 但一套新的人力制度是否會對公務體系帶來衝擊,約聘人員擔任有職稱的職務會否帶來競
: 合關係影響機關運作。施能傑表示,草案是一個良性的想法,開放各界討論,再看看討論
: 結果怎麼樣。
: 人事行政總處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第一、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並不會取
: 得公務人員身分。但研議讓已工作一定時間且具有一定學經資格條件聘約人員,經審查後
: 得以擔任或兼任特定領域,如研究、文教館所、科技,某些有職稱的職務,不會擴及一般
: 行政機關。
: 人總說,第二、這是為了將現有約聘雇人員制度的權利義務更完整的法制化,也是立院所
: 關心的課題;第三,權利義務法制化內容,包括如何公開競爭遴選、不同等別所需具備資
: 格條件、薪資、工作考核、終止聘約、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規範、參加勞保和勞退等等。
: 人總也強調,目前僅是草案的徵詢階段,歡迎各界提供寶貴的意見。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694288
: 6.備註:
: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約聘不會變正職 請大家放心 這只是草案提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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