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變公務員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 引述《TeacherLin (林老師)》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報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賴于榛/台北即時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變公務員
: : 人事行政總處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第一、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並不
會
: : 得公務人員身分。但研議讓已工作一定時間且具有一定學經資格條件聘約人員,經審
查
: : 得以擔任或兼任特定領域,如研究、文教館所、科技,某些有職稱的職務,不會擴及
一
: : 行政機關。
: 感覺應該還好吧
今天這草案不是什麼佔缺
也不是轉正職
是正式成為公務員
公務員才訂有內文所謂職等
: 比如說今天需要徵求一個某科技專長的研究人員
訂定契約即可
公法人 國營企業都這樣做,約聘沒理由不行
: 但具該專長的人未必一定會去考公務員(畢竟還是要考一些公務法律制度等等)
: 從前這種是採約聘、雇用方式,但招進來的不能擔任某些職務
: (比如說只能當研究員,不能當研究主任之類的)
私法訂立民事契約即可,現在是直接當公務員欸
: 那修法讓這類人員當研究計畫主持人也不錯啊
: 有人說這是開後門
: 但能開後門的原本就能靠約聘雇用方式進來了,
: 修法之後門也沒有變寬吧
等你念完公務員法你就知道這是三小了
你各位考個屁國考 還不去弄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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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56.1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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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 編輯: L1ON (223.140.56.132 臺灣), 07/12/2020 03: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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