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材還在燒!司法院竟推「這費用」上限…律師界超傻眼已刪文
看到推文有人說律師收費太亂
有這個政策是好事
還有人說這個政策是保護老百姓不被律師剝削
可是瑞凡
根據新聞內提到的
《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草案初稿》
商業事件律師費上限要在「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3%以下,最高不得逾新台幣500萬元」
換言之,你真的會因為這個規定受惠
你的訴訟標的大概要超過1億6600多萬...
當然也有可能推文的那些人剛好是財團的二代啦
撇除這種財團的訴訟
我真的蠻好奇有多少老百姓這輩子有機會打到標的一億六的訴訟 科科
真的是保護老百姓?還是想幫財團省錢?
※ 引述《EvilisGood (Hustle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陳又瑞
: 3.完整新聞標題:
: 醫材還在燒!司法院竟推「這費用」上限…律師界超傻眼
: 4.完整新聞內文:
: 衛服部日前才因為「自費醫材上限」政策引發醫界群起砲轟,總統蔡英文也為此發聲,
最
: 後政策暫緩實施,沒想到連司法界也出事!有律師指出,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酬
金
: 」設定上限,引發許多律師發聲反對,直言這會造成劣幣驅良幣,甚至「最優秀的一批
還
: 是待海外不會回來,不然就是離開這個產業」!
: https://i.imgur.com/WaUx1qs.jpg

: ▲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費訂定上限。(圖/翻攝自柯宜姍臉書)
: 律師柯宜姍、郭榮彥在臉書分享此消息,指出司法院近日推出《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
標
: 準草案初稿》,希望規定商業事件律師費上限,「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3%以下,最高不
得
: 逾新台幣500萬元」;商業非訟事件,「不得逾新台幣50萬元」。
: 柯宜姍指出,過去商業事件審理法第13條規定,「律師酬金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一部,
應
: 限定其最高額;其支給標準由司法院定之」已經很扯,如今司法院卻又想亂設標準,以
後
: 只會成為律師收費所有案件的指標,怒轟司法院「完全不管專業品質,搞不清楚市場狀
況
: 」。
: 柯宜姍質疑,「商業事件當事人本身相對社會大眾,就是有能力的一群人或公司,需要
政
: 府介入訂價嗎?然後這個收費標準,請問會依照每年的物價指數上升率等因素調整嗎?
」
: 直言司法院若推出此法,會造成劣幣驅良幣,最優秀的一批律師還是待海外不會回來,
不
: 然就是離開這個產業;更多人會直接開顧問公司不會去執律師業,「因為拿這張牌照只
有
: 更多限制沒有更好」。
: 郭榮彥則嘲諷,「前陣子健保署設定自費醫療器材費用上限被醫界戰翻,餘燼未滅最近
又
: 要推出商業事件律師酬金上限,開啟新戰線。是不是得了讓市場自由運作會死掉的病..
.?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64522
: 6.備註:
: 財團表示:計画通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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