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材還在燒!司法院竟推「這費用」上限…律師界超傻眼

看板Gossiping作者 (殫思竭慮深似海)時間5年前 (2020/06/19 19:53), 編輯推噓35(37235)
留言74則, 3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我律師啦, 這種發言一看就是沒有和客戶簽過委任契約, 也沒有上過法院, 也沒有打過國際案件的。 什麼叫作可以請求的金額從0元到500萬元已經很好了, 到底懂不懂啊? 你給法官來判律師費,就是讓客戶心情不好來砍價用的啊! 一個案件爭訟很長一段期間,出了十幾份狀, 涉及背景專業光是找可以比附援引的判決就花了2個受僱律師1、2個月, 光是附件和證據清單就編了10幾個小時, 主辦律師還要和受僱律師、客戶開會,討論案件方向, 結果法官說覺得律師勤勉程度不足,定敗訴方在律師費部分只要付勝訴方10萬, 你客戶就算贏了,他不會覺得他自己多付錢然後心裡很幹然後要砍價哦? 當然會啊! A公司和B公司互告,結果訴訟內容是一批日本的呼吸器A公司賣給B公司時規格不對, 導致B公司無法賣給醫院,要退給B公司在日本的子公司,契約都是簽日文,還涉及台灣和 日本的稅務問題, 你要不要找一個會日文的律師、會醫材的專家、會稅的律師一起參與? 你要不要研究所謂「規格不對」到底會帶來什麼影響? 這個案子一打2、3年才作出判決,結果法官認為雙方都只出了一份狀,所以裁定勝訴方只 能向敗訴方請求100萬, 3個律師,花了很長的時間討論訴訟策略,研究案情,用投影片說明呼吸器的設備的規格 差異和影響, 結果勝訴方在律師費的部分只能請求100萬,勝訴方一定幹都幹死,然後就來幹律師。 問題有2個啦: 1、今天就是有出600萬的律師費,結果你和我說贏的最多只能和輸的請求500萬律師費, 贏的人不會回頭砍律師費就不叫台灣人了! 2、今天法官可以依案情的繁簡、律師「勤勉程序」來判律師費, 那以後法官在訴訟程序上出現問題,那個律師敢反對?反對不怕法官對你懷恨在心?裁定 勝方只能向敗方請求5萬律師費? 這個規定就是變相限制律師不能在商業案件反抗法官、收費要設上限啦! 你就是在訴訟兩造的心裡放下一個比較的尺,讓他們可以回頭砍價啦! 講到什0到500萬,以前22K的時候我也可以講0到22K,不爽不要作啊? 你要把律師費列入訴訟費用,你就不要在那邊GGYY,出100萬就是100萬,出1000萬就是 1000萬啊。 那我也可以說醫材費用是病人出給醫院,不干藥商的事,照這個邏輯醫材也可以設上限。 不要沒事自以為聰明,讓法官來決定勝訴方可以和敗訴方請求多少錢, 今天是勝訴方可以和敗訴方請求,在判決出來前誰知道誰勝誰負? 是有人一開始就知道自己100%會贏,然後找律師,律師和他收1000萬律師費哦? 這種的還要打官司嗎? 所以台灣人真的是有病,不尊重專業,喜歡看人用爛貨,然後在那說什麼CP值CP值, 廣明的案件如果在台灣,律師費判500萬你說的出口, 我日文律師啦,日本法日文學了半天,每天加班加到半夜, 如果說非訟案件寫了一個系列契約,有技術專業要去看日文的化學書籍, 然後10幾份,每份20幾30小時,最後法院說我方只能向對方請求20萬的律師費, 那我真不知道我的專業是為了什麼,連法官都看不起。 ※ 引述《jaids (做工的人)》之銘言: : ※ 引述《EvilisGood (Hustler)》之銘言: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醫材還在燒!司法院竟推「這費用」上限…律師界超傻眼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衛服部日前才因為「自費醫材上限」政策引發醫界群起砲轟,總統蔡英文也為此發聲,最 : : 後政策暫緩實施,沒想到連司法界也出事!有律師指出,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酬金 : : 」設定上限,引發許多律師發聲反對,直言這會造成劣幣驅良幣,甚至「最優秀的一批還 : 跟幾個律師朋友討論後,很意外原文跟回文中很多人都誤解了這條規定, : 如果了解細節的話,大家應該會希望調高這條規定的律師費用上限。 : 先說結論:這個規定並不是限制律師「實際」的收費上限, : 而是在限制商業事件中,「勝訴方」能向「敗訴方」索討的律師費上限。 : 簡單來說,可以想成你車禍修車時,料件有10萬元的C級、20萬的B級、30萬的A級可選, : 但保險公司限制上限為10萬元,而你想要更貴的料時,自己得補差價。 : 以民眾的角度來看,應該會希望「給付上限」越高越好,這樣自己負擔的金額才會減少。 : 能請求對方負擔的上限到底該是多少錢,就是本次商業律師酬金上限辦法在處理的問題。 : 簡單先介紹一下現行民事法制, : 假設你車禍總共損失50萬,為此又花了10萬請律師告肇事者, : 這時你可以跟肇事者請求多少錢? : 答案:還是50萬。 : 你因為請律師而花費的這10萬元,不能請求肇事者賠償。 : 是不是覺得不合理?司法不公?被撞很衰? : 之所以不能請求,是因為民事訴訟法並沒有強制當事人在民事一、二審要委任律師, : 你大可自己單幹。所以當事人另行委任律師來幫自己打民事一二審的時候, : 律師費用並非必要的支出,需由當事人自己負擔,不能算在對方頭上。 : 而民事三審就不一樣了,因為三審是法律審,只能爭執法律問題 : 所以民事訴訟法特別規定:上訴三審者都必須委任律師 : 在法律強制要求當事人必須花錢請律師的情況下,表示律師費屬於訴訟的必要支出, : 民事訴訟法便允許當事人將第三審的律師費列為三審「訴訟費用」。 :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將三審律師費列入訴訟費用後, : 勝訴方就可以向敗訴方請求支付第三審的律師費用。 : 但是並不是勝訴者花多少律師費,敗訴者就要付多少, : 而是由法官裁定一個金額,讓敗訴方負擔。 : 關於民事三審的律師酬金如何核定,司法院訂有一個上限, : 實務運作上差不多都在新台幣數萬元左右,幾乎都低於勝訴方實際支出的律師費。 : 假設你花10萬請律師上訴三審,就算勝訴,法院可能只核定4萬元律師費給你, : 你就算勝訴,還是虧了6萬。這還不包含你一、二審花的律師費哦。 : 而即將施行的商業事件法,與現行民事一、二審訴訟不同,跟民事三審比較類似, : 商業事件法規定,訴訟標的金額一億元以上的商業糾紛,由商業法庭審理, : 且考量此種案件相當複雜,故比照民事三審,「一律強制」須由律師代理。 : 跟民事三審的邏輯一樣,既然法律強制當事人要請律師, : 那麼商業事件法也允許當事人把律師費納入訴訟費用, : 但另外規定了「可列為訴訟費用」的上限。 : 換句話說,就算司法院訂出了商業事件核定律師費的「上限」, : 可別以為律師就真的會只照這個上限收費,律師不是吃素的, : 事務所仍然會依案件複雜度、牽涉金額大小、實際工作時數來報價。 : 複雜的商業案件肯定由龐大律師團處理,每位大律師按照工作時數計費, : 纏訟數年下來,公司花費數千萬的律師費,並非不能想像。 : 但是,在司法院訂出上限500萬元後, : 無論官司牽涉金額多大,幾十幾百億,無論訴訟資料如何龐雜, : 無論纏訟幾年、律師工作時數多少、無論雙方實際支出了幾千萬律師費, : 最後的勝訴方,最多只能向敗訴方請求500萬的律師費。 : 如果是非訟事件更慘,只能要50萬元。 : 司法院核定商業事件的律師酬金上限,並不會讓律師真的少收費, : 而是讓勝訴方可以向敗訴方索討的律師費減少,對勝訴方其實很不公平。 : 訴訟贏了,但卻花了巨額的律師費,又只能向對方請求其中的一小部份,誰會服氣? : 給END的你:所謂的律師費用上限,是勝訴方可以向敗訴方請款的費用上限, : 並不是律師實際收費的費用上限。 : 如果你是有理、有勝訴希望的一方,當你額外花大錢請律師來打官司的時候, : 你會希望這個請款上限越高越好?還是越低越好? : 留給大家思考! -- kyokanの部屋:http://blog.yam.com/kyok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36.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2567601.A.EFD.html

06/19 19:54, 5年前 , 1F
現在有上個禮拜醫師被DPP搞的感受了吼
06/19 19:54, 1F

06/19 19:54, 5年前 , 2F
這次司法院還算轉彎的快,醫師可是被綠畜各種罵呢
06/19 19:54, 2F

06/19 19:54, 5年前 , 3F
古美門前輩學習一下
06/19 19:54, 3F

06/19 19:56, 5年前 , 4F
爽齁 高級法律人終於體會到被國家搞的感覺了齁
06/19 19:56, 4F

06/19 19:56, 5年前 , 5F
#1Ux8d31x (Gossiping) 這篇你怎麼看?
06/19 19:56, 5F

06/19 19:56, 5年前 , 6F
你知道醫師被你同業的感受了齁?
06/19 19:56, 6F

06/19 20:01, 5年前 , 7F
國家機器動起來了
06/19 20:01, 7F

06/19 20:06, 5年前 , 8F
沒辦法 這是多數人支持的政黨
06/19 20:06, 8F

06/19 20:06, 5年前 , 9F
可憐哪 繼續票投綠共
06/19 20:06, 9F

06/19 20:08, 5年前 , 10F
貪婪律師, 500萬還不夠
06/19 20:08, 10F

06/19 20:10, 5年前 , 11F
如果樓上家裡資產超過500萬決定分給我的話隨時說一聲啊
06/19 20:10, 11F

06/19 20:15, 5年前 , 12F
終於輪到法律人被搞了喔 爽啦
06/19 20:15, 12F

06/19 20:18, 5年前 , 13F
欸...我原文不是這樣寫的耶..
06/19 20:18, 13F

06/19 20:18, 5年前 , 14F
我原文明明是寫訴訟當事人應該也要支持調高
06/19 20:18, 14F

06/19 20:21, 5年前 , 15F
根本不應該訂上限來讓法官判
06/19 20:21, 15F

06/19 20:22, 5年前 , 16F
樓上還是搞不懂問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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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23, 5年前 , 17F
我也反對設這個上限啊...
06/19 20:23, 17F

06/19 20:26, 5年前 , 18F
但是原文太多人以為是私法契約的上限,我澄清一下而已
06/19 20:26, 18F

06/19 20:26, 5年前 , 19F

06/19 20:28, 5年前 , 20F
目前三審律師酬金上限50萬,實務上法院就敢給你核三萬
06/19 20:28, 20F

06/19 20:28, 5年前 , 21F
,當事人會怎樣靠北律師
06/19 20:28, 21F

06/19 20:29, 5年前 , 22F
本所照樣收十萬啊。
06/19 20:29, 22F

06/19 20:31, 5年前 , 23F
隨便啦 反正他躺著都贏 你反對這政策有意義嗎?
06/19 20:31, 23F

06/19 20:31, 5年前 , 24F
三審只收十萬,貴所還真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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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31, 5年前 , 25F
因為案情不複雜只出一個狀,不然一狀百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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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32, 5年前 , 26F
現在想辦法樽節比較實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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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32, 5年前 , 27F
再吵的話你就是中共同路人
06/19 20:32, 27F

06/19 20:36, 5年前 , 28F
那你知道現在三審強制律師代理法院核定多少嗎?
06/19 20:36, 28F

06/19 20:37, 5年前 , 29F
你會因為法院核定很少所以只收法院核定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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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37, 5年前 , 30F
跟醫師一樣被割韭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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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37, 5年前 , 31F
公會其實自己也有定標準 而且不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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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37, 5年前 , 32F
還是沒打過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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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39, 5年前 , 33F
跟當事人講清楚法院核定很低很難?結果還嫌收十萬太低?
06/19 20:39, 33F

06/19 20:40, 5年前 , 34F
你怎麼不只收三萬?
06/19 20:40, 34F

06/19 20:42, 5年前 , 35F
知道這政府厲害了吧 還不一起反抗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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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56, 5年前 , 36F
可惡 拎北一天20幾件在收死薪水這些律師憑什摸領那摸
06/19 20:56, 36F

06/19 20:57, 5年前 , 37F
多 大概是這樣
06/19 20:57, 37F

06/19 21:03, 5年前 , 38F
北大法學的學弟有需要這麼嗆,我絕對有打過三審,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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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03, 5年前 , 39F
場開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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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06, 5年前 , 40F
正常三審一般事務所收費絕對不只三萬,我也不會只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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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06, 5年前 , 41F
份狀,三審律師費用50萬,還要讓法官來定義律師勤勉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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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07, 5年前 , 42F
度核酬金本來就是畸形的制度,到商業事件審理法再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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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07, 5年前 , 43F
次,律師界就要吞下去,那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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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08, 5年前 , 44F
不爽不要做啊
06/19 21:08, 44F

06/19 21:09, 5年前 , 45F
06/19 21:09, 45F

06/19 21:09, 5年前 , 46F
勞工抱怨薪水低,酸民都這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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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09, 5年前 , 47F
台灣就是專業不值錢,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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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12, 5年前 , 48F
這就是目前醫師的感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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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13, 5年前 , 49F
醫護韭菜已經被割20年了,歡迎法界加入一起公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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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14, 5年前 , 50F
還是法界比較團結,醫界韭菜還有人忙著出征自己人
06/19 21:14, 50F

06/19 21:17, 5年前 , 51F
因為DPP發現司改會動搖黨本 所以只能改律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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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21, 5年前 , 52F
講一堆你還是會投民進黨 誰管你辛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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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25, 5年前 , 53F
我不用中共同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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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29, 5年前 , 54F
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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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34, 5年前 , 55F
你要先打贏官司才能說公司要回頭砍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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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35, 5年前 , 56F
你打輸官司就不跟公司收錢了?
06/19 21:35, 56F

06/19 21:52, 5年前 ,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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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1:55, 5年前 , 58F
專業不受尊重,那要專業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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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01, 5年前 , 59F
不是,所以律師費在契約裡不會約定嗎?都約好了 最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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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01, 5年前 , 60F
判多少就無關了啊,客戶不照約給付 就是毀約賠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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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01, 5年前 , 61F
還是實務是訴訟結束才跟客戶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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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17, 5年前 , 62F
智障政府律師、醫師得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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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21, 5年前 , 63F
講那麼多 最後還不是含淚投民進黨 下去領 20 萬拉
06/19 22:21, 63F

06/19 22:25, 5年前 , 64F
iiichu,講這種話就知道你沒實務經驗,同樣的客戶會一直來
06/19 22:25, 64F

06/19 22:26, 5年前 , 65F
今天上一審他覺得法院認證律師不值那麼多,然後就會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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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30, 5年前 , 66F
rahim03講的好像打過三審,大概連要開庭的三審都沒打過
06/19 22:30, 66F

06/19 22:43, 5年前 , 67F
那原PO只能接同個客戶,不能下次換接奧客的對造,在法院上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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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43, 5年前 , 68F
他打到連褲子都沒有
06/19 22:43, 68F

06/19 22:44, 5年前 , 69F
況且民訴法時代上限可是只有五十萬
06/19 22:44, 69F

06/19 23:45, 5年前 , 70F
智障綠共
06/19 23:45, 70F

06/20 00:02, 5年前 , 71F
推你講的有道理
06/20 00:02, 71F

06/20 08:56, 5年前 , 72F
afv我很討厭這種構造有問題要怪到人民自己不爭氣的說法
06/20 08:56, 72F

06/20 08:57, 5年前 , 73F
照你說法高房價低薪都不是問題,人民大可賺大錢來避免
06/20 08:57, 73F

06/20 09:49, 5年前 , 74F
幹拎涼的我們當專業人士就是在賣專業。
06/20 09:49, 7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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