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開始嘲諷館長與社會大眾是法盲?

看板Gossiping作者 (godaerok)時間4年前 (2020/05/18 00:27), 4年前編輯推噓3(3042)
留言45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8/20 (看更多)
關於法律操作問題應該是對要對立法者有意見 精神障礙等等的法條也是立法者立出來的 法官只不過是依法審判的角色 如果不滿法律的操作 應該針對立法者來批評 批評法官判決沒有任何作用 法官於刑事判決 也只能針對立法者立出來的總則 來做量刑事由 刑法總則與分則就是立在那邊 難道你要法官不屌規定直接不分一律都判死刑嗎 法官若不按條文走 那是不是又要被批評了? 所以法官立場也很尷尬 還有在這邊提醒同為讀法律的人 不要以為讀法律就比一般人還高傲 沒有什麼法盲 只是懂的東西不一樣 引述《super830827 (一起賺大錢)》之銘言: : 滑FB的時候看到有一個叫犀利檢座的粉絲專頁,開大嘲諷館長與多數社會大眾法盲 : https://i.imgur.com/MKOGIni.jpg
: https://i.imgur.com/ya4Vjav.jpg
: 下面留言一票法律人集體高潮 : 讚數最多的留言是這個 : https://i.imgur.com/o71rrEI.jpg
: 下面一大票法律人開嘲諷,隨便貼幾個讚數多的留言 : 【認為司法官都沒社會經驗,結果自己連警局法院都沒去過】 : 【一方面跟風喊要尊重專業,但自己遇到法律問題卻只想要到處問免費 】 : 【應該說現代很多法律概念都不是東方文化或漢文化中既有的東西,一般人若無法學相 : 學習經驗根本難以理解,不少人還是以古代東亞那套判案標準在論斷法律關係及是非。 : 【怎麼可以這樣酸,酸民呢?酸民的知識水準一流的,判斷一定對的,只是沒能力考上 : 法官而已 】 : 【很愛講美國警察早就………了,但根本沒住美國】 : 有沒有法律人開始開大嘲諷館長與社會大眾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04.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732826.A.871.html

05/18 00:28, 4年前 , 1F
確實不該稱別人為法盲
05/18 00:28, 1F

05/18 00:28, 4年前 , 2F
但是有些不分青紅皂白的稱別人為法匠就有比較好
05/18 00:28, 2F

05/18 00:28, 4年前 , 3F
嗎?
05/18 00:28, 3F

05/18 00:29, 4年前 , 4F
其他文章中很多把學法律的講的多難聽 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05/18 00:29, 4F
我知道 即使是這樣還是有沒學過法律且想了解的人存在 學法律可以讓自己變理性 且能讓思考模式比較有邏輯 所以我們幹嘛跟不理性的人一樣 對他們做不理性的回嗆 我們能做的就是試圖跟他們溝通看看 把該讓他們了解的都讓他們知道 至於他們聽不聽 就看他們了

05/18 00:33, 4年前 , 5F
不用跟那些人認真 他們天真的以為一輩子不會碰上官司
05/18 00:33, 5F

05/18 00:33, 4年前 , 6F
而且FB的文是在嘲諷社會大眾嗎? 還是那些不分青紅皂白
05/18 00:33, 6F

05/18 00:34, 4年前 , 7F
的攻擊?
05/18 00:34, 7F

05/18 00:34, 4年前 , 8F
就來看看他們有多行 不請律師或尋求諮詢 假會的下場很
05/18 00:34, 8F

05/18 00:34, 4年前 , 9F
有趣 看看是蠢蠢的同意傳聞證據使用還是民事連訴訟標的
05/18 00:34, 9F

05/18 00:35, 4年前 , 10F
訴之聲明都不清楚在幹嘛 或者被告了不會抗辯賠到脫褲
05/18 00:35, 10F

05/18 00:40, 4年前 , 11F
確實不該高傲 但有些回文有尊重別人的所學嗎?
05/18 00:40, 11F

05/18 00:41, 4年前 , 12F
他們跟記者一個樣阿 覺得就是說文解字自己學過國文也會
05/18 00:41, 12F

05/18 00:41, 4年前 , 13F
需要你們這些人來幫他玩文字遊戲嗎 然後.....就敗訴了
05/18 00:41, 13F

05/18 00:42, 4年前 , 14F
你在要求讀法律的人之前 是不是也該要求那些隨意攻擊的人
05/18 00:42, 14F

05/18 00:42, 4年前 , 15F
呢?
05/18 00:42, 15F

05/18 00:42, 4年前 , 16F
而不是在這假中立
05/18 00:42, 16F

05/18 00:43, 4年前 , 17F
民眾不懂法律我覺得正常 畢竟沒有學 很多當事人想自己來
05/18 00:43, 17F

05/18 00:44, 4年前 , 18F
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05/18 00:44, 18F

05/18 00:45, 4年前 , 19F
吃了虧 自然會想要律師的幫助
05/18 00:45, 19F

05/18 00:46, 4年前 , 20F
這就跟生病了不找醫生 自己亂吃藥差不多 即便醫生在國
05/18 00:46, 20F

05/18 00:46, 4年前 , 21F
內的專業已經受到肯定 仍然有人不相信西醫 迷信偏方
05/18 00:46, 21F

05/18 00:47, 4年前 , 22F
那他們就要為自己的選責負責
05/18 00:47, 22F

05/18 00:48, 4年前 , 23F
所以花心思跟他們解釋根本沒用 吃過虧才會懂專業的重要
05/18 00:48, 23F

05/18 00:49, 4年前 , 24F
我們很少去批評別人的專業或所學 畢竟我們不懂
05/18 00:49, 24F

05/18 00:49, 4年前 , 25F
你法盲字旁邊用那個臉,我是很難相信沒有開嘲諷啦
05/18 00:49, 25F

05/18 00:49, 4年前 , 26F
但是我們卻是常常被批評我們的所學
05/18 00:49, 26F

05/18 00:50, 4年前 , 27F
嘲諷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者我覺得沒甚麼錯
05/18 00:50, 27F

05/18 00:51, 4年前 , 28F
但我也相信無知是原罪,但也不該隨便嘲諷別人,如同這篇一
05/18 00:51, 28F

05/18 00:51, 4年前 , 29F
樣所學不同而已
05/18 00:51, 29F

05/18 00:51, 4年前 , 30F
難道只准這些人辱罵學法律的 卻不准學法律的嘲諷這些人?
05/18 00:51, 30F

05/18 00:52, 4年前 , 31F
學法律的還要溫良恭儉讓的接受辱罵?
05/18 00:52, 31F
我沒辦法接受被亂罵 所以才跟這些人說法律的源頭是立法者訂的 我從沒覺得我們要接受辱罵 我們所學的是被不分青紅皂白亂罵居多 但批評則是有討論餘地的 能用比例原則的概念跟想理解的人討論 這才好 我想 你有點太生氣了 冷靜點吧

05/18 00:58, 4年前 , 32F
我想這篇跟我都只是提醒不要過火而已,並沒有說縮起來不
05/18 00:58, 32F

05/18 00:58, 4年前 , 33F
回嘴
05/18 00:58, 33F
※ 編輯: koreadog1 (180.217.104.117 臺灣), 05/18/2020 01:07:44 ※ 編輯: koreadog1 (180.217.104.117 臺灣), 05/18/2020 01:17:57

05/18 01:28, 4年前 , 34F
重點來了這些要修法的立法機關是在衝三洨?
05/18 01:28, 34F

05/18 01:40, 4年前 , 35F
什麼樣的人民選出什麼樣的議員,議員都有自己對選區人民
05/18 01:40, 35F

05/18 01:41, 4年前 , 36F
的承諾,現在就看誰注重這塊還要大家各政黨有統一意見囉
05/18 01:41, 36F

05/18 01:48, 4年前 , 37F
修法要分兩種,一種是學者主導草案擬定、機關提出
05/18 01:48, 37F

05/18 01:48, 4年前 , 38F
這種除了學界會因為學說立論基礎歧異而就體系不一致吵
05/18 01:48, 38F

05/18 01:49, 4年前 , 39F
架 然後變成考試爭點之外 其實不太會對於現行法秩序造
05/18 01:49, 39F

05/18 01:50, 4年前 , 40F
成影響。另一種比較嚴重 是立委/政黨為了迎合民意的衝
05/18 01:50, 40F

05/18 01:50, 4年前 , 41F
動立法、修法,這種的問題比較大,完全忽視整體法秩序
05/18 01:50, 41F

05/18 01:51, 4年前 , 42F
的運作原理,執法上又容易造成困難或爭議
05/18 01:51, 42F

05/18 01:53, 4年前 , 43F
目前其實刑法第19條或羈押法並沒有修正的需求 嚴重精神
05/18 01:53, 43F

05/18 01:54, 4年前 , 44F
病患有精神衛生法的強制住院因應 鄉民其實根本只是被媒
05/18 01:54, 44F

05/18 01:55, 4年前 , 45F
體惟恐天下不亂帶風向才出現現在這樣的問題
05/18 01:55, 45F
文章代碼(AID): #1UmMNQXn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8 之 20 篇):
文章代碼(AID): #1UmMNQXn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