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開始嘲諷館長與社會大眾是法盲?
台灣的法律很廢
法官檢察官也很廢,雖然他們權力很大幾乎不受制衡(跟國中小老師一樣),但還是
滿廢的
就拿最近那個被羈押20年的無罪釋放來說好了
有罪就拿出證據,拿不出來就無罪,有那麼難?有須要羈押到20年?
法律就是講證據,講無罪推論阿,有證據,一翻兩瞪眼,沒證據放人
那有那種證據介於有跟沒有之間,所以一審再審,爛到底了
這樣是我們法盲還是他們法盲阿?無罪推定四個字是瞎眼了嗎?20年?你見鬼。
爛死了,被唾棄只是正常的。
※ 引述《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之銘言:
: 什麼叫法盲?
: 法盲就是對司法官有意見的人
: 顯然是個帶有偏見的污名化名詞
: 它意味著非法律人沒有資格對法律、判決有意見,有意見也不值得聽
: 奉勸法律人不要再口噴法盲兩字
: 那表達出法律人的傲慢和自大、表達出對非法律人的鄙視和輕賤
: 在學校學那麼多法理,出來變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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