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獎金獵人)時間5年前 (2020/05/02 09:13), 5年前編輯推噓9(10140)
留言51則, 1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3/30 (看更多)
其實問題的根本很簡單 一個簡單的假設 如果他真的是發病亂砍你是否還支持重判他. 支持?為什麼.. 反對?又為什麼.. 想完這個問題後再來看看這次的判決 "監護治療5年" 目前刑法規定的強制治療最多就是五年. 法官已經以他所能判到最重了 真正的問題在這 到底啥原因最多只能五年 因為...制定法的時候有一群人認為...時間過長恐有違反人權之虞 超鬼扯的... 這類的重大罪犯只給他五年的期限治療 時間一到不管有沒有治好..都必須放他出去.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面對重大精神病患罪犯 說他五年一到就算沒治好也必須結束強制治療 不然就沒人權.. ※ 引述《l88 (188)》之銘言: : 法官問醫生這兩條符合哪一條已經算是間接詢問醫師你認為該判什麼刑責了好嗎? : 這兩條法律的句尾直接對應"不罰"與"減刑" : 要求醫師判斷等於間接要求醫師給出建議的刑責 : 我個人認為非常不恰當 : : 如果法官問的是:鑑定人你覺得被告有沒有殺人?你再來爆卦。 : : 我相信法官、鑑定人都很無奈,但很多鄉民們在這件事情上的反應真的是在獵巫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6.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382016.A.CDA.html ※ 編輯: smalltwo (36.225.6.242 臺灣), 05/02/2020 09:15:03

05/02 09:14, 5年前 , 1F
修法立法的沒責任 照法的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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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5, 5年前 , 2F
要是今天沒這事,你會覺得5年是個問題?馬後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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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一個精神病罪犯五年期滿被放出來再犯起 你我都該認為是問題..是你對事情漠不關心看過就忘? 還是我記性太好 ※ 編輯: smalltwo (36.225.6.242 臺灣), 05/02/2020 09:16:18

05/02 09:15, 5年前 , 3F
正常人殺死一個無辜的人被關都不止五年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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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法官就沒有人會想到這些尸位素餐的立委在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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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到就放?不是沒治好繼續治療喔?好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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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5, 5年前 , 6F
放出來也變精障 鬼島法律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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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5, 5年前 , 7F
法律本來就應與時俱進,去找你的立委諸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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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6, 5年前 , 8F
用正義之名殺人不潮了 現在要用人權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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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6, 5年前 , 9F
修正19條還有加強強制治療才是治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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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7, 5年前 , 10F
犯案者在犯案當下是認知清楚還是發生幻覺,法官或醫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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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7, 5年前 , 11F
19條應該排除重大案件,而且也不該用無罪這種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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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17, 5年前 , 12F
知道。你知道幻覺失調也有正常的時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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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是專業的問題 你我只需要了解. 專家說他是病人我可以接受 但是其他的"專家"可不可以跟我解釋一下 為什麼沒治好可以放出來. ※ 編輯: smalltwo (36.225.6.242 臺灣), 05/02/2020 09:18:32

05/02 09:17, 5年前 , 13F
應該是有罪但基於barabara予以減刑或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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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20, 5年前 , 14F
請問一下第一個精神病患強制治療五年後出來犯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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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20, 5年前 , 15F
哪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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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google精神病患 再犯 有一大堆的論文給你看

05/02 09:22, 5年前 , 16F
最爛就這些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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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23, 5年前 , 17F
這樣那幹嘛要設五年時間 誰說精神疾病一個月治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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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24, 5年前 , 18F
覺得醫療的目的 是要他們不要犯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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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alltwo (36.225.6.242 臺灣), 05/02/2020 09:25:53

05/02 09:26, 5年前 , 19F
立院最大黨:我們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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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根據去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來說 多數的法官其實"很怕"判強制監護治療 敢判強制監護治療而且還判到最高 其實已經展現了他法官的專業 對於這法官來說也有記者翻出他過往的判刑紀錄 他並不是個該判死還放過的 ※ 編輯: smalltwo (36.225.6.242 臺灣), 05/02/2020 09:31:49

05/02 09:36, 5年前 , 20F
排除死刑 判強制治療對他的幫助最大 只是5年有點短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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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6, 5年前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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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6, 5年前 , 22F
不然你判其他徒刑 他進去關 他的病可能會更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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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7, 5年前 , 23F
只是大部分人希望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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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問題就像是大家砲轟無期徒刑還能放出來一樣 無期徒刑的目的在於死刑之外交犯罪永久隔離.. 結果還能放出來 治療的目的應該是治好.. 結果五年一到沒治好也能放出來 ※ 編輯: smalltwo (36.225.6.242 臺灣), 05/02/2020 09:40:23

05/02 09:38, 5年前 , 24F
問題是 他沒發病一樣可以去就醫阿 去吃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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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9, 5年前 , 25F
我覺得問題在法條跟法官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採信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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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9, 5年前 , 26F
05/02 09:39, 26F

05/02 09:39, 5年前 , 27F
像這種案例 應該要檢討 未來其他這種的要追蹤 甚至強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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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9, 5年前 , 28F
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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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39, 5年前 , 29F
還有能吃藥控制但是故意不吃藥的,是不是應該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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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0, 5年前 , 30F
19條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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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得回歸到...拒絕吃藥是不是也是病態

05/02 09:40, 5年前 , 31F
不然難保不會有其他的案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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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0, 5年前 , 32F
社會防護網要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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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0, 5年前 , 33F
講到追蹤,台灣現在的社福體系已經完全超負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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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0, 5年前 , 34F
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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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不 強制治療台灣的監獄是有設置的 治好或者評估再發病機會低的才該跑到追蹤那邊 而不是讓社福體系去面對精神病患 ※ 編輯: smalltwo (36.225.6.242 臺灣), 05/02/2020 09:42:42

05/02 09:41, 5年前 , 35F
很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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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1, 5年前 , 36F
只是現在社福人力吃緊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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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1, 5年前 , 37F
現在一個社工要負責最少20位個案,再扔這種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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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1, 5年前 , 38F
患給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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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2, 5年前 , 39F
社福單位事情超多聲音最小,上次還被功德說要做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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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2, 5年前 , 40F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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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2, 5年前 , 41F
殺人沒有違反人權問題 鬼島政客真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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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2, 5年前 , 42F
我認識的一個社工去年才被刁民逼到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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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2, 5年前 , 43F
問題應該不是人權 而是鬼島政客自己什麼時候亂殺人
05/02 09:42, 43F

05/02 09:43, 5年前 , 44F
鬼島明明也有精神病監 結果丟到社會上讓他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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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4, 5年前 , 45F
特別設一個針對精神病不吃藥的法條 合理化的基礎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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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5, 5年前 , 46F
況且他不吃藥是不願吃藥 他沒有病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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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9:45, 5年前 , 47F
精神病患不吃藥應該是罰他的監護人^^
05/02 09:45, 47F

05/02 09:47, 5年前 , 48F
除非你設一個監護人的不作為犯
05/02 09:47, 48F

05/02 09:47, 5年前 , 49F
不過以後可能沒人敢當監護人
05/02 09:47, 49F

05/02 10:30, 5年前 , 50F
有時候是監護人也拿患者沒辦法的,一個40歲男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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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0:30, 5年前 , 51F
者結果監護人是他70歲老媽媽怎麼辦?這真的很為難
05/02 10:30, 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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