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兩條路!打死或強姦」竹東少女虐殺命案 「冥王」雙手合十獲免死定讞

看板Gossiping作者 (挑戰國考第5年)時間4年前 (2020/04/01 23:16), 編輯推噓-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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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verlag ( )》之銘言: : 大家好 我學店畢業23.8K 「法盲」 : 對於這個判決有個納悶的點,再請法律人幫忙解惑 : 謝謝 : 為什麼這個案子的裁判案由是「妨礙性自主罪」而不是「殺人罪」呢? : 另外內容有一句「強制性交而殺人罪」 : 這句是 : 「強制性交+殺人」還是「強制性交導致殺人」 : 法律人的用字好艱深,有點難懂 : 更三審裁定紀錄 : https://reurl.cc/nzEd12 : 更三審判決書 : https://reurl.cc/9EONvn : 再請各位專業法律人幫忙解惑 : 謝謝 最近要國考了 有念刑法的書 這個我來解釋給大家聽啦~ 殺人罪要成立 最主要要有犯意 也就是說要有殺人的決意 這個案件中 顯然沒有這個殺人的決意 重傷害 — 強制性交 後離去 棄置重傷的女子 (如果有人發現重傷的女子送醫 就可能不會死) 待死亡後 毀壞其遺體 所以會有傷害致死罪+強制性交罪+毀壞遺體罪 3罪採併合處罰 但因為有沒有殺人的決意 所以殺人罪不會成立... 大概是這樣啦... 不過刑法的選擇題 我大概只能對一半... 這樣國考有機會考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49.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754187.A.A73.html

04/01 23:17, 4年前 , 1F
國考歸國考 實際上遇到這案例會討論很久
04/01 23:17, 1F

04/01 23:17, 4年前 , 2F
你要繼續挑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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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23, 4年前 , 3F
以後考試很簡單,跟法官道歉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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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24, 4年前 , 4F
你連結果加重犯都沒看,明年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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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24, 4年前 , 5F
記得要雙手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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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25, 4年前 , 6F
去考慮無法評量的犯意就很奇怪了,你又知道我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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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25, 4年前 , 7F
犯意,我演演猴戲你知道我有犯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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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26, 4年前 , 8F
那一二審死刑是怎麼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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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29, 4年前 , 9F
威龍闖天關。打重傷當下沒死就不能告謀殺。
04/01 23:29, 9F

04/01 23:31, 4年前 , 10F
明年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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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31, 4年前 , 11F
重傷後孤獨死不殘忍喔,還自己設定會有人救
04/01 23:31, 11F

04/01 23:34, 4年前 , 12F
犯意的判斷還是會考量客觀事實證據去綜合討論是否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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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35, 4年前 , 13F
時有殺人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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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44, 4年前 , 14F
先看判決書 兩公約規定 沒這兩句也敢自稱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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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49, 4年前 , 15F
跟法官懺悔免死 罵法官死刑 很簡單
04/01 23:49, 15F

04/02 02:18, 4年前 , 16F
記得不要罵法官
04/02 02:18, 16F

04/02 17:19, 4年前 , 17F
說打死還沒決意 真的讓人痛心
04/02 17:19,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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