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兩條路!打死或強姦」竹東少女虐殺命案 「冥王」雙手合十獲免死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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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ettoday東森新聞.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兩條路!打死或強姦」竹東少女虐殺命案 「冥王」雙手合十獲免死定讞. 新竹縣竹東男子「冥王」林春雄等5人,將就讀國二的少女帶到公園毆打凌虐,並輪流性侵,林男還嗆「兩條路!打死或強姦!」最後將少女棄置等死,事後還焚毀屍體。法院2度將林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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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臺大醫院是怎麼鑑定有教化可能的?. 合理講. 精神科或者身心科. 只能判讀有無精神相關疾病. 有,那就是治療的問題. 是要怎麼判讀一個犯人教化之可能?. 不是精神科或身心科. 又是甚麼科能有如此本事?. 教化之可能. 按理講. 其實比較靠近社會學、教育學或犯罪防制相關科系的相關專業.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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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 法官領人民的納稅錢當薪水. 再嗆大家法盲. 尊重法律專業. 不要搞民粹主義. 法官所謂的法律專業就是讓這種犯下慘無人性虐殺案的人還有機會再犯第二次嗎?. 對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又毆打又強姦又虐待. 殺完人之後還像沒事一樣去唱卡拉OK. 再把人家的屍體燒掉. 你他媽跟我說可教化. 幹你娘.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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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學店畢業23.8K 「法盲」. 對於這個判決有個納悶的點,再請法律人幫忙解惑. 謝謝. 為什麼這個案子的裁判案由是「妨礙性自主罪」而不是「殺人罪」呢?. 另外內容有一句「強制性交而殺人罪」. 這句是. 「強制性交+殺人」還是「強制性交導致殺人」. 法律人的用字好艱深,有點難懂. 更三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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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原侵上重更三字第 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等. TL;DR. ⑹以上有臺大醫院105 年6 月3 日校附醫精字第1054700134. 號函所附之精神鑑定報告書在卷為憑(原審卷五第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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