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執行死刑 = 終身監禁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5年前 (2020/03/12 14:37), 5年前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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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nheit (genheit)》之銘言: : 安安 : 我們都知道台灣政府不熱衷執行死刑, : 每次執行都只挑那些惡性特別重大的來做給大家看。 : 如果一直都沒有消化掉這些死刑犯, : 那這些人不就變成了"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了嗎? : 很好奇,如果死刑犯得了stage 4 cancer,剩幾天可以活, : 可以保外就醫嗎? 程序不正義 你無法信任結果是正義的 現在的狀況是這樣 立法:代議士三讀通過死刑的刑罰,總統公告實施,此時法律還存在死刑 司法:三審定讞(可能還經過非常上訴與大法官釋憲),判決書上判決該犯死刑 結果到了行政 行政:法務部部長不爽簽死刑令 死刑就無法執行 ....... 我只想請問 憑甚麼? 就死刑執行上弄一個法務部長要簽署死刑令的過程 他不簽 就不執行到底是甚麼樣的邏輯? 主官裁量權? 一個主官裁量權可以超過立法規定的法律 超過司法定讞的結果? 給予犯人一個判決書上根本沒有的刑罰嗎? 這是哪門子的主官裁量權? 將行政權未免也擴張太大了吧 就人權的角度看 人們受到司法的處罰 必須要依法有據 絕對不能任憑特定人之喜好 如同我們不能因為法官爽 就在判決書上寫一個:鞭數十,驅之別院 因為於法無據 也不能因為警察爽 在押解到監牢的過程中,給犯人嚐嚐老衲的棒棒 今天我們卻因為 廢死這個理由 而任由著法務部長憑著一己之喜好 給予這群死刑犯在法律上沒有的刑罰 在判決書上沒有的刑罰 請問 這樣算是合理的做法嗎? 我完全可以接受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 在最後的最後 讓法務部長找找看案情有沒有可情可憫甚至可疑之處 保留這個機會在 但請問我們的法務部部長有沒有針對個案 提出可情可憫可疑之處? 還是就讓這些死刑犯關在那邊毫無反應就是個NPC? 你要搞 就該設計配套 法務部必須定期向法院回報你們覺得可情可憫可疑之處 讓法院去討論是否更改結果,或重啟裁判 而不是就這樣放置PLAY 反正法務部長不作為 管他甚麼理由 青蜂俠:老子就是廢死不爽簽你咬我? XXX:最近民調有點低,砍點人頭祭旗 那立法院三讀通過是通過假的? 總統公布實施是實施假的? 法院好幾十個法官努力寫出的裁決書也是寫假的? 就你法務部長最大逆? 現行的制度下 廢死的人說至少保留這些人的一線生機 很有人權概念 那有沒有人考慮 也許這些人之中也有些人覺得趕快斃了他 整天要斃不斃的太煎熬,比死還難受 對這種人而言他們的人權又何在? 總而言之 現行制度就是個不遵守程序正義 過度擴大主管裁量權解釋的爛制度 -- 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1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995043.A.B7F.html

03/12 14:38, 5年前 , 1F
應該統計所有死刑犯的花費 然後向歷任
03/12 14:38, 1F

03/12 14:39, 5年前 , 2F
不簽死刑執行令的法務部長求償
03/12 14:39, 2F

03/12 14:40, 5年前 , 3F
送你五個字你好好思考:人命大如天
03/12 14:40, 3F
所以死在他們手下的人命算啥? 通常還是好幾個 甚或者是虐殺的方式 最後才會被判決到死刑 今天要槍決他們 還要先給他打麻醉 然後對著致命處一槍給他死 人命大如天,很好 那當受害者的生存權被侵害時 請問你當怎麼處理? 另外就生命權至上的前提之下 我問你個問題 一個劫匪脅持一個孕婦 情緒激動 請問你是警方狙擊手 找不到更好角度擊而不殺 上頭叫你開槍 劫匪已經把孕婦頸動脈割到流血了 請問你要不要把劫匪擊斃? 擊斃,請問劫匪的生命權至大怎麼處理? 不擊斃,請問孕婦的生命權至大又該怎麼處理? 換你思考看看

03/12 14:42, 5年前 , 4F
為了帶風向而簽
03/12 14:42, 4F
※ 編輯: hamasakiayu (1.161.112.24 臺灣), 03/12/2020 14:54:54

03/12 14:55, 5年前 , 5F
人命大如天? 你是不是把人類想得太崇高
03/12 14:55, 5F

03/12 14:56, 5年前 , 6F
你這種五個字思考的白痴 真不配討論這
03/12 14:56, 6F

03/12 14:57, 5年前 , 7F
生命無價的論點 通常在戰廢不廢死
03/12 14:57, 7F

03/12 14:57, 5年前 , 8F
第一輪就下去了 先跟上好嗎
03/12 14:57, 8F

03/12 14:57, 5年前 , 9F
反正很簡單啦 廢死跟支那人通通死全家
03/12 14:57, 9F

03/12 15:26, 5年前 , 10F
他不簽,下一任可能會簽阿
03/12 15:26, 10F

03/12 17:52, 5年前 , 11F
陪審團/取消"表現良好"獎勵.
03/12 17:52, 11F

03/12 17:54, 5年前 , 12F
法務部長不簽就是瀆職.
03/12 17:5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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