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投票權下修18歲」 綠委:沒問過年輕人
投票權十八歲就能投
還是要改十六歲
說真的
我一點都不在乎
我比較在乎的是刑法完全刑事責任的下限
能不能改一改?
台灣太多人利用未滿十八的青少年當詐騙車手
雖然台灣詐欺犯刑期很低
但是這群未滿十八的根本就是開掛仔
台灣法律根本拿他們沒轍
更別提
別以為未滿十八的人不會刑事犯罪
https://reurl.cc/5lkKdz
台灣也曾發生過
兩個小屁孩姦殺他們老師的案件
吳老師姦殺案賠1887萬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30531/20075334/
這起命案發生在一九九四年十月,當時年僅十五歲的黃啟峰及十一歲的王姓少年,在看完
有線電視的色情節目後,相偕赴台北市新湖國小遊玩,遊蕩到學校地下室時,正好看到吳
姓女老師獨自一人在洗車,黃某臨時起義模仿A片情節強姦。
事後,黃某聽到吳女沈重的呼吸聲,竟在吳女仍有氣息情況下,以消防砂覆蓋在吳女臉部
,再以水潑灑抹平捏實,吳女因而窒息死亡。
整起案件延宕八年,遲至去年父親節前夕,才憑著一枚指紋,逮捕黃、王兩人,由於王犯
案時年僅十一歲,依法由少年法庭處理,黃則被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提起公訴,並判刑十
六年確定。
現在小學生高年級長到一百七一百八的很多
女性成年只有一百五一百六的也比比皆是
別以為成年女性一定可以暴打小學生
以體型看
被反殺機率可是很高的
如果今天將刑事完全責任降到十歲
還有人能利用未成年者犯案
或者是誘使未成年者加入幫派
我他媽認了
另外推一下負數票的理念
選制只給我們支持某人的權利
卻不給我們反對某人的決定
所以今天當你反對某人
你只能投給其他你可能根本就不喜歡的候選人
但如果今天有負數票
大可以杜絕這種情況
你可選擇支持誰
也可以選擇反對誰
且如果配套是負數票過高
或者可以重新選舉
要求各政黨提出更好的人選給人民
永遠不用在忍受你今天是要吃屎還是吃尿的痛苦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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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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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27.15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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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36.228.127.154 臺灣), 03/03/2020 15: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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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一下
※ 編輯: hamasakiayu (36.228.127.154 臺灣), 03/03/2020 1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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