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3度逃死刑 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1/21 11:14), 4年前編輯推噓0(12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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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vited945 (sk0k0)》之銘言: : 台灣絕大多數的法官都是讀一輩子書 : 大學或研究所畢業以後當職業考生 : 直到考上法官為止 : 自己想想嘛 : 假如一個人在拿到第一份工作之前只有念書 : 在23-25歲左右成為可以掌握生死大權的法官 : 他對這社會了解多少? : 根本少之又少 : 甚至對人性的判斷都是書本或老師教他的 : 那些法律系教授也是 : 待了一輩子研究室對人性又了解多少? : 整天說什麼死刑無助於犯罪率 : 從來不考慮他們看的數據的原因是什麼 : 舉例來說 : 北歐有錢人跟美國貧民犯罪的原因一樣嗎? : 一個或許是無聊,另一個是饑寒起盜心 : 前者或許可以教化 : 後者可能嗎? : 放出去一樣燒殺擄掠啊 : 他們卻說你看~北歐沒死刑,監獄很高級,教化的多成功啊! : 不要笑死人了好不好 : 一樣的 : 當一個人是單純的惡 : 根本沒有是非善惡的判斷能力 : 或是他知道 : 但他就是不爽遵守 : 這種人一樣是沒有什麼教化可能的 : 自己去用google學術論文功能查詢 : 就知道重刑犯再犯率極高 : 悔過向善?超少的好嗎 : 你要拿人民的性命去賭那機率? : 所以啊 : 我一直覺得現行的法官考選制度要大改革 : 別再讓社會新鮮人來當了 : 至少要先當過律師或是相關的法律產業 : 實際接觸到大量當事人 : 再說你懂人性、你懂社會 又是法官太年輕沒有社會經驗這種狗屎論述 來啦 請教您今年貴庚 從事哪一行 這麼有社會經驗 PTT哪個鄉民自己講啊 做什麼幾歲 最有社會經驗 笑死人 不要說法官 一個剛出道的刑事小律師 一年看的殺人強姦就是平常人一輩子的看不到的量 以我國法官的業務量 高院最高院的法官 看過殺人的案件沒有幾千也有幾百 接觸的受害者家屬會比你少? 想請教PTT上的鄉民捏 這麼有社會經驗 你是職業殺手還是葬儀社的 笑死 全台灣最有社會經驗的就是法院那些人啦 毒品擺在你面前都不會分的臭宅 整天嘴人社會經驗 笑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06.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9576459.A.469.html

01/21 11:15, 4年前 , 1F
哇靠 那我當前面幾個不就要變成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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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15, 4年前 , 2F
看到案件跟社會經驗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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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有經驗 你分享一下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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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家法院只會審殺人我也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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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東你講西 民刑案不同庭 經驗當然不一樣啊 法律實務工作你又懂個屁 ※ 編輯: cipc444 (60.248.106.76 臺灣), 01/21/2020 1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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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法官都要被殺家人才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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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程度也敢出來嗆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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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最有社會經驗 只是看到的案件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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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死自己人後判決還會不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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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都以為比法律人看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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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看到照片跟資料還是看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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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看到麻木了 才做出這種冷血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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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vs實際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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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推動立委修法官法阿 刑庭法官規定家人要被砍才有資格實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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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法律人是高不可攀的知識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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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ipc444 (60.248.106.76 臺灣), 01/21/2020 11: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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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法官遇到車禍都會被肇逃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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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你確定毒品他們會認?那是下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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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工作他們也不屑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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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我看過得屍體跟殘肢絕對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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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宅才該判死刑超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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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小律師多幾倍啦,看過浮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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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我國法官看得多高尚 混的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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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都會認毒品了 這個我是覺得不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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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被卡車輾過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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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看過 又怎樣? 所以看過很多屍體=可以判斷法律 是這樣嗎? 審判品質用看過屍體的量來判斷 反正最有社會經驗囉 這種前提假設本來就很荒謬 真的要推演下去 也沒幾個人比法院有經驗 就是這樣 ※ 編輯: cipc444 (60.248.106.76 臺灣), 01/21/2020 11:20:13

01/21 11:19, 4年前 , 22F
樓上要不要寫一篇 我想看你的經歷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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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19, 4年前 , 23F
你回的那篇是寫的爛沒錯,但是你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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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19, 4年前 , 24F
篇也好不到哪裡去,同個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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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殯儀館從業人員轉任法官啦 趕快去爭取 ※ 編輯: cipc444 (60.248.106.76 臺灣), 01/21/2020 11:21:14

01/21 11:21, 4年前 , 25F
你這不就在打你自己文章的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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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1, 4年前 , 26F
嗯,你是不是在自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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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2, 4年前 , 27F
你這邏輯法官看過很多案子有啥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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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自打臉 打後面的那幾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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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2, 4年前 , 29F
這邊超廢 我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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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就覺得狗屎經驗都是屁阿 我國法官本來就是行政官概念 重點反而是越沒經驗越好 懂? 但硬要講經驗 這些人實際上也比一般人多 這樣解釋清楚嗎? 你要是還是覺得自打臉 就覺得吧 記得笑死找樓上 看起來是個職業看屍體的 ※ 編輯: cipc444 (60.248.106.76 臺灣), 01/21/2020 11:23:55

01/21 11:22, 4年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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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經驗看來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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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看過屍體就是殯儀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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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篇可以自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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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3, 4年前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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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推翻自己論點文章有啥存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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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4, 4年前 , 36F
接觸的受害者家屬會比你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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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4, 4年前 , 37F
我以前做過理賠就看過屍體上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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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這句話就該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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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一定要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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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喔 做理賠上過法院 好懂喔 笑死 哈 ※ 編輯: cipc444 (60.248.106.76 臺灣), 01/21/2020 11:25:06

01/21 11:24, 4年前 , 40F
越沒經驗越好?那你這篇通篇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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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法官考試制度 本來就有刻意讓那些只懂法律的年輕人進去的趨勢 就這樣 專業法官制度 本質上就是讓只懂法律的白紙年輕人來判 然後搭配專業鑑定人 達成公平性審判 所以概念上本來就是越沒社會經驗的人 反而可以越好解釋法條 因為不會被既有的經驗束縛 懂嗎? 但有些人就是搞不懂這點 硬要講社會經驗 實際上也沒多少人社會經驗比法院的人豐富啦 解釋這麼多有夠累 還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 編輯: cipc444 (60.248.106.76 臺灣), 01/21/2020 11:27:07

01/21 11:25, 4年前 , 41F
要不要回去看你自己前面寫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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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5, 4年前 , 42F
你是不是忘記你自己寫過什麼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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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背自打臉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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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越好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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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6, 4年前 , 45F
很多法官就是坐在上面審案,高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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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也覺得那篇不妥,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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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也在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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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根本不去了解才會被嘴沒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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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7, 4年前 , 49F
沒看到實際表現 只會按照你的理論來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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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種沒社會經驗的行為 大家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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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8, 4年前 , 51F
又在打自己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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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一堆法盲,都用‘自己感覺’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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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9, 4年前 , 53F
們感覺’在決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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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立委票又亂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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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9, 4年前 , 55F
當然有時候是需要一點烏托邦思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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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29, 4年前 , 56F
來推動社會 不過在這邊打字並不能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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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32, 4年前 , 57F
不過司法跟民情脫節,也有點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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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33, 4年前 , 58F
脫節也是要看情況 有時候是人民過於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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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34, 4年前 , 59F
你用人民感覺來立法,應該可以做出一條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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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49, 4年前 , 60F
富均分的法,畢竟社會上窮人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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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49, 4年前 , 61F
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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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03, 4年前 , 62F
笑死
01/21 12:03, 62F

01/21 12:08, 4年前 , 63F
與其在那邊戰人法盲,不如來科普為何要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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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判阿。法條和如何判定又不是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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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26, 4年前 , 65F
直接用電腦審判不是更快更工正?想想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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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26, 4年前 , 66F
還需要“人”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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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29, 4年前 , 67F
要讓法官先有家人被殺死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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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29, 4年前 , 68F
這樣才能讓法官產生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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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36, 4年前 , 69F
法院公信力還剩多少?
01/21 12:36, 6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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