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復健科醫師和治療師開戰啦~~
代強者我同學轉post,他的權限未達發文門檻。我協助排板與修改標點符號。
很奇怪耶醫師怎麼都是這種論調?好像自己都不用負責任一樣?
兩次公聽會我人都在現場
一、定義「非傷病」民眾,是醫生的責任,這個文字是「醫師」加上去的,本來的提案就沒
有這個文字;另外,本來提案的文字是「但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日常生活功能提升與環
境調整、延緩失能或特殊教育為目的者,不在此限。」目的是看民眾來的想法是什麼,如果
民眾的目的是為了醫療需求,他本來就是應該照現有的流程去取得診斷/照會/醫囑,再來接
受服務;如果他來的目的是為了健康促進的需求,他當然不需要診斷啊,哪一個醫師會給健
康的民眾下診斷?你倒是給我說說啊!師爺!字也是醫生改的、然後再說這樣邏輯不對?我
才覺得哈囉,覺得醫師提的文字不對?那醫師就撤回你的修正啊!結果搞得變成是治療師的
問題,這樣的邏輯堪慮啊。
二、以「今天有個看似健康的民眾,說腰酸三年想來修法後的物理治療中心徒手治療。治療
師就幫他做了舒緩的運動。第一個禮拜有效,一個月過後痛不欲生。因為物理治療師沒學過
問診、疾病診斷、鑑別診斷,結果民眾其實是壓迫性骨折造成的疼痛」為例,我不是物理治
療師,但我想你應該不知道物理治療師是怎麼工作的,或許你住院醫師Run的時候復健科剛
好遇到過年吧,這個例子要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如果民眾來的目的是「腰痛-醫療需
求」來找治療師(而且會還三年),我就直接請他先回醫院去檢查再來,沒有一個治療師會在
民眾主訴三年腰痛不處理的狀況之下直接進行處理(可能醫師很習慣處理這種的,但這本來
就是你的責任啊!幹麻甩鍋。);第二部分,如果民眾來的目的是「腰痛-影響生活/不方便/
不舒服」,三年了還沒去看的我還是請他先去看看醫師再來,畢竟治療師的收入超過五成都
被醫師抽走了我沒錢賠,如果三年之內他去看了沒看好跑來找我,靠!那本來就是醫師誤診
啊!怪治療師幹嘛?啊如果看了三年,醫師都說沒狀況、退掛回去好好休息然後來找我,我
會去了解他生活或環境上有什麼可以調整的方式來幫他忙啊!啊這種的就拿不到診斷啊!講
到這裡我真的懷疑回應的人是醫師。至於修法前、也就是現行的話,三年沒去看的就是先去
看完醫師再來,有去看還看不出來的就是誤診啊靠!
三、以「今天有個居家安寧癌症患者肩頸痠痛,修法後的物理治療師前往協助。做完更痛了
結果是癌症骨轉移,徒手治療後造成病理性骨折。」為例,我不是物理治療師,但我必須告
訴你,不管修法前後這個民眾在醫師沒看過之前是不會到治療師手上的,在醫療端有幾個東
西很好用叫診斷書/照會單跟醫囑(除非不想申報費用醫院大發利市不然醫師就是乖乖的開出
來雙手奉上);在長照端有個東西叫做醫師意見書,更何況現在要補助安寧癌症,不去申請
身心障礙證明的一定比日本的壓縮機還少。而申請身心障礙一定會經過醫師跟一位治療師or
護理師or社工的身心障礙鑑定,所以怎麼看都是前手醫師沒診斷出來啊!奇怪一直甩鍋一直
爽耶!
我就是快要但未滿1500啦!只能在這邊吠,但你們這些醫師也都不想想自己四處在跟人家伸
手牌,要全天底下的人做什麼都要先經過你們,然後出事情的時候甩鍋甩得比誰都快,公聽
會的時候又只丟一句「我覺得應該沒有人會檢舉你們」,我真心覺得醫師是不是只剩下診斷
功能,連生活思考的能力都退化到一個極致。這樣也不是不行,那就好好去看診啊!幹嘛來
修法?
※ 引述《john581200 (john581200)》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不是骨科或復健科,僅以一般醫師觀點發表一些想法。
: 最重要的是:請定義「非傷病」民眾
: 今天有個看似健康的民眾,說腰酸三年想來修法後的物理治療中心徒手治療。治療師就幫他做了舒緩的運動。第一個禮拜有效,一個月過後痛不欲生。因為物理治療師沒學過問診、疾病診斷、鑑別診斷,結果民眾其實是壓迫性骨折造成的疼痛。
: 今天有個居家安寧癌症患者肩頸痠痛,修法後的物理治療師前往協助。做完更痛了結果是癌症骨轉移,徒手治療後造成病理性骨折。
: 這些例子都是潛在風險
: 年輕的物理治療師不要隨前輩起哄
: —————————
: 很多人會覺得復健科醫師就是坐在那邊開單很廢,但請記住他們也是接受專業訓練的醫師,對於判斷症狀警訊或是鑑別診斷不是一般醫療人員可比擬。
: 復健科醫師今天看沒兩分鐘就叫你去做運動,那是你運氣好,要充滿感恩
: 分享一些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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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1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