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AED廣布全台可救人 為什麼使用率這麼低

看板Gossiping作者 ( 馬刺! GO!)時間6年前 (2019/12/01 21:02), 6年前編輯推噓8(1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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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十四條之二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 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民法 第 150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 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 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刑法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好了 我說完了誰讚成誰反對 要繼續靠北壓路人CPR要被告賠錢上法院的請繼續 我坐等高見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看完你的文,更覺得AED是廢物了 : 不是我要潑冷水,而是法條BUG太多 : 再加上司法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 就算有了 好薩瑪利亞人法案 一樣沒用 : 你自己都說了"電完不壓的話,人就死透了,所以電完一定要繼續壓" : 那問題來了 : 假如你不會CPR,沒有CPR證照,那你還要AED幹嘛? : AED放著還不是照樣要等專業的來 : 救人救一半 跟沒救 有何區別? : 就像有人車禍,你碰了他一下,卻造成頸椎骨折死亡。這要算誰的? : 好心背你下樓卻摔死你,你又不是專業的,只能吃172萬2822元的自助餐了 : AED的確有用,尤其是剛好有專業的人在附近的時候 : 但是這麼多巧合的機率...很低 : 效益不高 : ※ 引述《ilovemami (噁爛肥宅好搗亂癱瘓交通 )》之銘言: : CPR只能代替心臟1/3的功能而已,呼吸不一定會隨著心跳恢復而正常 : AED 則是一台能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並施以電擊,讓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 : 摸不到脈搏的心臟有兩種較常見的原因, : 一種就是完全不動了,一條線的那種,我們叫asystole : 一種是心臟顫動,如果顫動抽搐的話,心臟無法跳動, : 這樣一樣是無效的心臟狀況,我們叫做Vf : AED或是手動電擊器都是設計給Vf之類的狀況使用, : 經過電擊,心臟會從顫動被電成停止的狀態。 : 所以電完不壓的話,人就死透了,所以電完一定要繼續壓, : 壓到心臟肌肉恢復自主性跳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76.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5205322.A.F2A.html

12/01 21:08, 6年前 , 1F
講這沒用阿 還是會被告
12/01 21:08, 1F
請問要告哪條?很好奇? ※ 編輯: MonkeyK (118.166.176.97 臺灣), 12/01/2019 21:09:23

12/01 21:09, 6年前 , 2F
你沒看到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
12/01 21:09, 2F
你沒看到醫療救護法那條?

12/01 21:09, 6年前 , 3F
民法-有責人要賠錢 刑法-過當還是要罰
12/01 21:09, 3F

12/01 21:09, 6年前 , 4F
有沒有責任法院說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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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keyK (118.166.176.97 臺灣), 12/01/2019 21:10:18

12/01 21:11, 6年前 , 5F
家屬一直告的話跑法院也很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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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11, 6年前 , 6F
醫療救護法就說適用民刑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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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12, 6年前 , 7F
到時候又說你什麼操作不當之類的躲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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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討論那種甚麼車禍你去幫忙然後把人脖子弄斷的這種自己加一堆條件的案例 聽119指令CPR跟AED操作是要怎麼有責有判例? ※ 編輯: MonkeyK (118.166.176.97 臺灣), 12/01/2019 21:15:16

12/01 21:14, 6年前 , 8F
一般人根本不想惹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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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15, 6年前 , 9F
君不見一堆訟棍一提告 就有人會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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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15, 6年前 , 10F
不管告不告的成 都直接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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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16, 6年前 , 11F
明白告訴你大部分的人不會想惹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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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人就是不知道有這些保護好心人的法 腦袋一直停在古時候 不過如果知道還一直自以為看透社會黑暗面幫了準備被告賠錢 那只能說祈禱這些人一輩子健健康康沒有路倒的那一天 ※ 編輯: MonkeyK (118.166.176.97 臺灣), 12/01/2019 21:20:22

12/01 21:18, 6年前 , 12F
最主要的麻煩是纏訟 不是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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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0, 6年前 , 13F
請參閱拙文#1SQN1X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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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4, 6年前 , 14F
只想說的是這種法不完美 有寫和沒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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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5, 6年前 , 15F
最後還是要回歸民刑法 去判 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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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6, 6年前 , 16F
就算是知道 如果不是靠訴訟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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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6, 6年前 , 17F
或是有錢人可以請人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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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7, 6年前 , 18F
一般人要工作要養家 哪會想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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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7, 6年前 , 19F
纏訟上 你還得為了這件事請假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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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28, 6年前 , 20F
搞不好搞到老闆不爽你最後被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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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最簡易最不會有問題的聽119指示CPR都不願意冷漠旁觀 那只能希望台灣不會進步到連拿出手機打通119都懶得的那天 ※ 編輯: MonkeyK (118.166.176.97 臺灣), 12/01/2019 21:36:12

12/01 21:38, 6年前 , 21F
這是買了保險應該天天出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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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39, 6年前 , 22F
你的批判我同意 但是確實很多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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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0, 6年前 , 23F
很冷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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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是真的很冷漠這我同意 不過也是有不少人是因為以前的新聞寒蟬效應 這法修了可是大多數人不知道那不願意幫的人就是這麼多 ※ 編輯: MonkeyK (118.166.176.97 臺灣), 12/01/2019 21:43:42

12/01 21:41, 6年前 , 24F
就像休假的醫生護士及急救員 碰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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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1, 6年前 , 25F
種狀況 法規有規定有幫忙急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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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2, 6年前 , 26F
但是實際上真的每個人都會下去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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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2, 6年前 , 27F
這點我是質疑啦 畢竟我不拿出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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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2, 6年前 , 28F
有人會知道你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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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4, 6年前 , 29F
法律好不好是一回事 可是你要相信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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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4, 6年前 , 30F
的法官嗎 我只能說很遺憾大部分的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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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1:44, 6年前 , 31F
不會 這才是冷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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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2:24, 6年前 , 32F
ㄐㄐ歪歪討論一堆 怕被告連家人都不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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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2:24, 6年前 , 33F
你講得對,但法官不一定照你的判,尤其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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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2:25, 6年前 , 34F
路人你就放生咩,你老婆倒了你要不要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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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2:26, 6年前 , 35F
還是你丈母娘告死你? 你兒子告死你?
12/01 22:26, 35F

12/01 22:26, 6年前 , 36F
真的毛很多,你不敢救,讓敢救的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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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2:27, 6年前 , 37F
幫忙打 119 就好了, CPR 不用兩個人
12/01 22:27, 37F

12/01 22:27, 6年前 , 38F
這跟沒說一樣啊 告不成就不能跑法院? 不能嘴?
12/01 22:27, 38F

12/01 22:27, 6年前 , 39F
會打119的應該不少吧 不是嗎? 都人的問題啊?
12/01 22:27, 39F

12/01 22:28, 6年前 , 40F
一堆想判死刑的 不是都不當法官嗎? 別人的錯
12/01 22:28, 40F

12/01 22:29, 6年前 , 41F
阿你要告就告,救護人員也常常被告
12/01 22:29, 41F

12/01 22:29, 6年前 , 42F
阿人家有說你不能告嗎?去告去告
12/01 22:29, 42F

12/01 23:06, 6年前 , 43F
墨西哥有發生過 醫生急救黑幫老大 救
12/01 23:06, 43F

12/01 23:06, 6年前 , 44F
不回來 然後醫生護士全被做掉 分屍裝
12/01 23:06, 44F

12/01 23:06, 6年前 , 45F
油桶 所以沒事還是不要去自找麻煩吧
12/01 23:06, 45F

12/02 13:28, 6年前 , 46F
你是墨西哥人是不是?
12/02 13:28,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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