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殺女友案 法務部:港人港審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6年前 (2019/10/22 12:42), 6年前編輯推噓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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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且不用任何理由說明 : : 不是更能彰顯台灣的主權獨立性? : : : 不透過國遇國之間的正式引渡把人直接放進來審,以中國人那種尿性不趁機大作文章吃台灣豆腐 把台灣矮化成中國一省才怪!反正只是從我大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送到另一個台灣區的地方法院審嘛,還要什麼引渡?買張機票飛過來就好啦 : : 開始林鄭就說沒有引渡條約,也沒有法源依據 : : 所以才要搞出送中法案 : : 港民當時反對的理由就是 : : 過去是以個案處理 香港目前的逃犯條例是1997年立法的 "過去"以個案處理的"個案" 是不是有人可以舉出來是在1997立法後發生的"移交"人犯實例? EX: 台灣 引渡 台灣人 到香港 <---依我國引渡法應該不可能成立 台灣 引渡 香港人 到香港 香港 引渡 香港人 到台灣 香港 引渡 台灣人 到台灣 以陳的狀況來說應該是第三項..... 中華民國 引渡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30001 第 1 條 引渡依條約,無條約或條約無規定者,依本法之規定。 第 4 條 請求引渡之人犯,為中華民國國民時,應拒絕引渡。但該人犯取得中華民 國國籍在請求引渡後者不在此限。 此外在沒有引渡或司法互助協議下可能發生的無協議"引渡" 通常是 被引渡人 所在地的國家將 被引渡的犯人 "驅逐出境" 因為人民的權利通常受該國法律保障 不會被國家任意逮捕拘禁 但外國人的停留一國可以依其行政決定是否同意或撤銷 所以可以透過撤銷外國人簽證驅逐出境並通知要求引渡國家人員 於該國飛行器或船舶上"事實上"移轉人犯 然本國人的權利保障是高於外國人,國家不能任意逮捕拘禁人民 更不可能任意將國民驅逐出國境,所以要做事實上引渡是非常困難的.... : : 憑甚麼現在就要搞這個送中法案? : : 最後火就越燒越大 : : : : : 現在陳同佳要來 : : 技術上不就是以個案模式進行? : : 一樣沒有引渡條約,也沒有法源依據 : : 且事實上法務部曾經兩度向港府請求要求陳來台受審 : : 當其時 : : 一樣沒有引渡條約,也沒有法源依據 : : 以中國的尿性 : : 收人,的確會被大作文章 : : 但以中國的尿性 : : 不收人,難道就不會被大作文章嗎? : : 更別提 : : 收人是理所當然,本來我國就有該案的司法管轄權 : : 陳也被我國司法單位通緝 : : 通緝就是希望能找到他來受審 : : 哪有人家願意回來我國還拒絕的道理? : : 那不如撤銷通緝令好了 : : 就好像陳由豪潛逃中國多年 : : 如果陳由豪要回台 : : 台灣一樣要拒絕入境嗎? : : 當然也是不合理 : : 反之 : : 不收人又有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可用? : : 不想與中國起舞? : : 不想幫香港擦屁股? : : 坦白說 : : 都不是甚麼正當理由 : : : 不要說建立司法互助以目前的政治現實狀況來說不可能,因為中國根本不會放香港這樣幹 : : 其實我倒不覺得完全不可能 : : 因為跟中國都能有一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 :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全國法規資料庫)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70013 : 六、人員遣返 : 雙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則,在原有基礎上 : ,增加海運或空運直航方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並 : 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 : 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者,得於程序終結後遣 : 返。 : 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決定遣 : 返。 : 非經受請求方同意,請求方不得對遣返對象追訴遣返請求以 : 外的行為。 : : 何以就跟香港完全沒有簽訂任何司法互助協議的機會? : : 都跟中國簽了不是? : : 總不是香港比中國更能代表中國吧 = = : : 要說 : : 是沒有國與國關係我覺得有可能 : : 但完全不可能簽?倒不一定 香港跟中國大陸存在一個差異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簽定前並沒有像香港這樣 存在有一個"中國移送禁止"的法律在 也就是當初97香港回歸港英政府為了避免香港人犯送中 在法律中明訂了禁止送中 而在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特區的香港 自然不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領土"的認定 從而台灣、澳門均在 逃犯條例 禁止移送、移交之列 那麼香港政府自然不可能在逃犯條例的拘束下 將人犯"送台" 而當逃犯條例中"禁止送中"的修法引起軒然大波下 港府未在北京同意下自不可能再發生有"割裂領土"意涵的立法 因此港台要簽"引渡"恐怕是難上加難而更甚於兩岸簽定司法互助.... 因為兩岸是當初是事實上沒有規範存在 (互不承認自然沒有什麼禁止移送,所以可以擱置爭議,只談兩岸 現在香港已經有擺明一個禁止規定,要簽就必須面對逃犯條例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行政)地區的解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03?_lang=zh-Hant-HK 本條例旨在就移交因涉及違反香港以外某些地方的法律的某些罪行而被追緝的人 到該等地方以作檢控、判刑或強制執行判刑的事宜,以及對從該等地方移交的因 涉及違反香港法律的某些罪行而被追緝以作檢控、判刑或強制執行判刑的人的處 理方式,作出規定;並就附帶或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1997年4月25日] 1997年第179號法律公告 1,簡稱 (1) 本條例可引稱為《逃犯條例》。 ...... 2.釋義 ....... 移交逃犯安排 (arrange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fugitive offenders) 指符合以下規定的安排 —— (a) 適用於 —— (i) 香港政府及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或 (ii) 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 並且 (由1999年第71號第3條修訂) (b) 是為移交因涉及違反香港或該地方的法律的某些罪行而被追緝以作檢控、 判刑或強制執行判刑的一名或多於一名人士而作出的; : : : 但退一步來講,到底是審一個外國人重要還是把台灣與香港 中國 國與國之間該有的分寸拿捏好重要? : : 因為你把他當作審一個外國人看待而已 : : 實際上這代表著台灣的司法管轄權 : : 也是主權的延伸 : : 老美在沖繩強姦民女 : : 按美日安保條約給予駐日美軍至外法權 : : 以往是要送回美國受審 : : 日本當地對他們沒有管轄權 : : 即便受害者是日本當地人 : : 也要看老美的臉色 : : 他們可以選擇配合日本政府 : : 也可以選擇不鳥 : : 也因此當地的反彈聲浪非常之大 : : 甚至要美軍基地滾出沖繩 : : 而日方也想與美方就此重新修訂協議 : : 但至今未有良好的結果 : : 由此 : : 台灣如果拒絕陳入境受審 : : 實際上是放棄了自己的司法管轄權 : : (別告訴我,人不在台灣,還能判罪) : : : : 而與中國及香港 : : 有對等的國與國關係及尊嚴當然也相當重要 : : 這同樣也是主權 : : 所以現在法務部與陸委會的共同聲明 : : 才會變成 : : 靠北中國與香港太機歪 : : 我們要有正式且對等的司法互助 : : 但你人要送來我們不會拒收 : : 老外在台灣犯法,台灣就能辦能判能關 : : 一定讓你付出代價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51.15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07330.A.728.html : → Osuma: 阿就 當初不乖乖送來 現在出大包才想丟包 60.251.149.178 10/22 09:24 : → Osuma: 台灣當局也只能說他來就抓而已 60.251.149.178 10/22 09:24 : : 對啊 : : 這樣回應就很好啊 : : 要政治化就靠北香港當初不配合 : : 順便酸他們沒有送中法案還不是能送來? : : 這樣不是剛好可以機歪中國嗎? : : 搞不懂護航者在想啥 : : 那篇還被推爆 : : 真是奇了 : : 推 sted0101: 現在已經護到錯亂了,送台=送中 223.136.80.43 10/22 09:25 : 推 jullei: 有理,但1450會繼續跳針 220.136.214.101 10/22 09:25 : 推 kauosong: 你認真了,DPP正在開會 很快1450就會改 114.136.210.84 10/22 09:26 : : 剛剛瞄到蘇貞昌也出來滅火了 : : 我想蟑螂護航風向又要轉向了 : : 丞相,風起了~~ : : 推 coffee112: 自助餐不行膩 111.255.45.37 10/22 09:27 : 推 sunnydragon7: 一開始士林地檢就說人入境就抓… 27.246.71.31 10/22 09:27 : : 因為士林地檢沒想甚麼政治狗屁啊 : : 就他們的腳色看 : : 當然是通緝犯入境就抓 : : 哪有甚麼疑義? : : 推 kid725: 你沒有台灣價值 先補血 123.204.104.151 10/22 09:28 : → Osuma: 不管哪邊都有智障咩 我看蘇的意思就這樣 60.251.149.178 10/22 09:28 : : 很靠北XD : : 推 chocoball: 昨天一開始就一直有人亂帶風向阿 那些 180.217.123.228 10/22 09:29 : → sunnydragon7: http://bit.ly/2ByTWrn 27.246.71.31 10/22 09:29 : 推 zxsx811: 邏輯正確 但智障dpp粉只會隨著1450起舞 114.32.26.111 10/22 09:29 : → Osuma: 法務部 陸委會的表達就兜了一大圈 60.251.149.178 10/22 09:29 : → Osuma: 扯主權扯過頭了 不是任何事情都適合扯主權 60.251.149.178 10/22 09:30 : : 還不是事件發生當下反應太迅速 : : 結果現在就是要不斷圓回去 : : 推 kid725: 啊就想賣芒果乾賣到著火才開始滅火啊 123.204.104.151 10/22 09:30 : → kid725: 政治操作玩過頭了現在才要吞回去 123.204.104.151 10/22 09:30 : → kauosong: 請陸委會跟法務部打一架後再統一發言 114.136.210.84 10/22 09:31 : : 不用啦 : : 昨天晚上已經統一發言 : : 一起開記者會了 : : 推 cerberi: 這篇比較清楚 42.78.131.222 10/22 09:31 : ※ 編輯: hamasakiayu (59.115.151.158 臺灣), 10/22/2019 09:34:17 : → iam0718: 這玩意你要不扯主權 哪有可能 XD 36.239.230.234 10/22 09:33 : 推 sunnydragon7: https://i.imgur.com/Lsij0bF.jpg
27.246.71.31 10/22 09:34 : → sunnydragon7: 10月19日士林地檢署說的 27.246.71.31 10/22 09:35 : → sunnydragon7: 之後陸委會跟法務部會不會轉彎就在 27.246.71.31 10/22 09:37 : → sunnydragon7: 等看看吧 27.246.71.31 10/22 09:38 : : 昨晚的發言基本上就已經轉彎了啊 : : 不再扯甚麼港府不提供證據,就拒絕陳入境的鳥話 : : 看這種言論我就想問 : : 如果當時台灣的海關強一點不要讓陳潛逃就抓到 如果沒記錯 殺人案發現的時候人就已經在香港了 : : 台灣是審不審? : : 還是同樣要港府提供證據否則就把人遣返香港? : : 推 Butcherdon: 推爆洗頭條風向 正常人不會一窩蜂推那 111.83.234.27 10/22 09:47 : → Butcherdon: 種空洞文章 操作痕跡太明顯 111.83.234.27 10/22 09:48 : : 螂性不意外啦 : : 推 d000123: 推一個 101.10.24.31 10/22 09:57 : 推 justlong: 推一個,一堆政治腦的算計算死自己 36.230.31.131 10/22 09:58 : ※ 編輯: hamasakiayu (59.115.151.158 臺灣), 10/22/2019 10:01:15 : 推 Akhenaten: 同意 當初就說只要入境就逮捕判刑 61.60.127.16 10/22 10:02 : → Akhenaten: 順便放話要港府移交證據 如果不移交 61.60.127.16 10/22 10:02 : → Akhenaten: 最後判刑太輕 順便在判決書提一下是港 61.60.127.16 10/22 10:03 : → Akhenaten: 府不配合 依照罪疑惟輕原則只能輕判 61.60.127.16 10/22 10:03 : → Akhenaten: 把殺人犯被輕判的過錯再甩給港府 61.60.127.16 10/22 10:04 : → Akhenaten: 順便提一下當初是陳回港之後被害者父母 61.60.127.16 10/22 10:05 : → Akhenaten: 見不到女兒才來臺灣找才發現有凶殺案 61.60.127.16 10/22 10:06 : 推 olddadwind: 60.250.231.145 10/22 10:08 : 推 wate5566: 今天是KMT拒絕陳入境 不知道DPP會怎麼說 39.9.7.199 10/22 10:10 : 推 daniel1344: 靠北香港或阿共又沒差 但該收的人還是 114.136.50.126 10/22 10:42 : 推 erichang: 認真文 223.140.20.138 10/22 10:52 : 推 turbomons: 有道理 36.231.124.245 10/22 11:36 : 推 stlinman: 1450:不管啦!反正上面推什麼劇本挺就對! 150.116.32.15 10/22 11: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69.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19366.A.3FE.html

10/22 12:43, 6年前 , 1F
潘女死不瞑目 一定對民退黨跟蔡母豬報
10/22 12:43, 1F

10/22 12:43, 6年前 , 2F
仇 1450也有家人吧 看到你家人的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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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3, 6年前 , 3F
被民進黨拿來政治炒作一定很不捨吧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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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3, 6年前 , 4F
你們1450讓犯人逮捕歸案吧 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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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4, 6年前 , 5F
雙標綠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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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5, 6年前 , 6F
在台灣殺人就殺人 人叫過來問 講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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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5, 6年前 , 7F
多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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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臺灣), 10/22/2019 12:55:31

10/22 12:48, 6年前 , 8F
某些人就是一定要跟港府一鼻孔出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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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9, 6年前 , 9F
台灣的要求都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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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9, 6年前 , 10F
這件事是港府比較頭大吧,不過有不少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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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9, 6年前 , 11F
唯一一把槍 好好利用內 雖然沒啥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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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9, 6年前 , 12F
著幫忙解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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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0, 6年前 , 13F
對的,這才是目的,都是台灣政府的錯..
10/22 12:50, 13F

10/22 12:50, 6年前 , 14F
香港政府都是對的..這就是台灣人是非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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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0, 6年前 , 15F
吳敦義都打臉9.2了 有人還是不幫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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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1, 6年前 , 16F
吳敦義根本不知道狀況 還在打臉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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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1, 6年前 , 17F
TaiwanUp快點去po一篇你的天才見解好嗎
10/22 12:51, 17F

10/22 12:54, 6年前 , 18F
陳同佳的犯罪行為有政治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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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4, 6年前 , 19F
綠共可以先回答一個簡單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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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4, 6年前 , 20F
有司法互助就不會被視為中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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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5, 6年前 , 21F
啊?那2009中共跟我們簽署司法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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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5, 6年前 , 22F
??你這樣芒果乾怎麼繼續賣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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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5, 6年前 , 23F
10/22 12:55, 23F

10/22 12:55, 6年前 , 24F
中共2009已經承認我嗎主權獨立啦!
10/22 12:55, 24F

10/22 12:56, 6年前 , 25F
法務部都轉彎了,菸粉還在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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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7, 6年前 , 26F
我們跟肯亞沒司法互助,你他媽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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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57, 6年前 , 27F
前在吵啥啊?林客穎案在吵啥啊?
10/22 12:57, 27F

10/22 13:14, 6年前 , 28F
我們跟肯亞沒司法互助,但跟對岸有共打。
10/22 13:14, 28F

10/22 13:15, 6年前 , 29F
跟英國有引渡備忘錄
10/22 13:15, 29F

10/22 13:21, 6年前 , 30F
肯亞案也不是引渡,而是驅逐出境,所以才
10/22 13:21, 30F

10/22 13:21, 6年前 , 31F
說被中國劫走
10/22 13:21,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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