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殺女友案 法務部:港人港審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香港目前的逃犯條例是1997年立法的
: "過去"以個案處理的"個案"
: 是不是有人可以舉出來是在1997立法後發生的"移交"人犯實例?
: EX: 台灣 引渡 台灣人 到香港 <---依我國引渡法應該不可能成立
: 台灣 引渡 香港人 到香港
: 香港 引渡 香港人 到台灣
: 香港 引渡 台灣人 到台灣
2016年荃灣灰窰角街工廈水泥藏屍案
算是 台灣 引渡 香港人 到香港
但因沒引渡條款,算非正式個案引渡
是以驅逐出境名義
兩邊講好,在桃園機場押人交接
這案例是跟這次不同
要轉交人,香港那邊也不能用驅逐出境方式
但至少兩邊還願意溝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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