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提累進囤屋稅 持屋大戶最高可課到10%
※ 引述《playerd (發糕)》之銘言:
: 家裡沒有房的真的是少數
: 財政部資訊中心
: 107年
: 持有N戶 人數 總戶數 戶數比例
: 一戶 1 8,000,936 8000936 0.760
: 二戶 2 827,190 1654380 0.157
: 三戶 3 147,026 441078 0.042
: 四戶 4 43,204 172816 0.016
: 五戶 5 17,699 88495 0.011
: 六戶 6 7,326 43956 0.005
: 七戶 7 5,321 37247 0.005
: 八戶 8 2,535 20280 0.003
: 九戶 9 2,128 19152 0.002
: 十戶以上 10 5,305 53050 0.032
: 合計 10531390
: 住得起跟買得起完全是兩回事
: 很多人就是想買在蛋黃區或是蛋黃區旁邊
: 錢不夠就去蛋白區,不然就乖乖去蛋殼區
: 要不然就乖乖用租的
台灣有高住宅自有率是假象!
https://tinyurl.com/y4o6w2wy
主計處對住宅「自有」的定義, 在民98年以前是指「現住房屋所有權屬戶內成員之任何一
人或其直系親屬者」,之後則改為「住宅為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者」, 看似更貼近實
際自有, 但與國際之定義比較下, 則屬「無奈的同住家屬自有」。
由於國際間子女成年後通常離家自住及就業,此時不論購屋或租屋, 在住宅權屬上已定義
為一獨立之戶數; 而台灣因固有「世代同堂」的傳統觀念, 輔以近年來高房價下年輕族群
無力負擔、且市場上租屋數量與品質均對租屋族不友善的情況下, 更延後婚後子女遷出獨
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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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種定義通常會引起誤解,台灣人相較國際間住宅自有率很高了,
沒有想買房買不到的問題。
若統計的定義是以你有意願買房自住(排除想換更好的房),而先不考慮房價負擔,
相信台灣的住宅自有率會大大下降!
被壓抑的買房需求,"被強迫"的世代同堂,用這數據來曲解台灣高房價
的嚴重性的人,實在可惡!
當然歐美國家很多人並不追求房屋一定要自己買下,用租的也不錯!
但這前提是租屋市場的價格(與可分配所得相比)和品質是合理的,
要有這些國家的性價比,才能讓年輕人願意去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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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7.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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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eewen (203.67.7.50 臺灣), 09/16/2019 20: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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