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洪仲丘本身到底有無錯?
看板Gossiping作者hamasakiayu (ayumi)時間4年前 (2019/08/13 10:33)推噓2(27推 25噓 182→)留言234則, 46人參與討論串37/37 (看更多)
看到這篇舊文想起一個問題
洪被弄死的狀態
是因為操
事實上新聞中也滿多運動過度/中暑/水分攝取不夠掛掉的案例
但我想問
如果洪案發生之前
班長叫你跑三千五千
伏地挺身/仰臥起坐/棒式/交互蹲跳
做到覺得自己不行停下
會發生甚麼事情嗎?
他們會對班兵進行體罰,甚至動手打人嗎?
我不是想檢討洪
但我真的覺得
感受到自己身體不行就真的要停止了
以前在學校測個八百一千五的
也看到有人測到吐
但更多的用散步其實也不要緊
就分數爛一點罷了
幹嘛要這麼拚?
如果真的動手了
相信洪仲秋被打死
判決結果絕對是重罪
如果不會動手
很多人都當過兵
反正你就給罵,罵到耳朵長包皮
日子也是過不是?
洪最後我沒記錯是被關禁閉
也許是在意兵越當越久吧
但命只有一條啊~~~~~~
最後貼一下法院判決結果(BY維基)
相信現在時過境遷根本也沒多少人知道最後結(譬如我)
1審
桃園地院2013年11月5日認為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已無串證之虞,裁定
何江忠50萬、徐信正25萬、范佐憲40萬交保候傳,並且限制住居、限制離台。
2014年3月7日,桃園地院一審宣判,徐信正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542旅旅長沈威志等另
外12名被告3至6個月徒刑,另5人無罪。
判決不重
2審
2015年2月9日,高等法院二審宣判,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陳以人共同公務
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何江忠、徐信正各處有期徒刑三年;劉延俊、陳以人各處
有期徒刑二年;范佐憲處有期徒刑二年八月。 郭毓龍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
,處有期徒刑三月;又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處有期徒刑六月;應執行有期
徒刑八月。蕭志明、陳毅勳、李念祖、宋浩群、羅濟元、陳嘉祥、黃聖筌、李侑政、黃冠
鈞均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蕭志明、陳毅勳、李念祖各處有期徒刑六
月;宋浩群、羅濟元各處有期徒刑五月;黃聖筌處有期徒刑四月;陳嘉祥、李侑政、黃冠
鈞各處有期徒刑三月;以上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陳嘉祥
、李侑政、黃冠鈞均緩刑二年。沈威志無罪。[151]
重判
3審
本案經被告等上訴最高法院,2016年1月27日最高法院宣判,原二審判決關於沈威志、何
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陳以人、郭毓龍、羅濟元、陳毅勳部分撤銷,發回台灣
高等法院更審。其他上訴(李念祖部分、處有期徒刑六月)駁回。
一堆人都撤銷
更一審
2017年6月28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陳以人共同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何江忠、徐信正各處有期徒刑1
年6月;劉延俊、陳以人各處有期徒刑1年;范佐憲處有期徒刑1年2月。均緩刑2年。陳毅
勳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
刑2年。沈威志、郭毓龍、羅濟元均無罪。
比三審重一點
最高法院
2018年1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陳毅勳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2年。沈威志無罪確定。
結案
一堆人緩刑不用關
一堆人無罪確定
現在看看當初感覺好像多大的黑幕
裡面多麼凶狠的虐待
導致一個大好青年的未來消失
判決結果
在沒有輿論與民情壓力之下
結果卻是如此
也不禁讓人唏噓
不知道當年被罵到翻掉的這群軍士官們
現在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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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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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5663635.A.DF4.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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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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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我連他之前幹了啥我都忘了
我只是翻到舊文
突然想知道最後判決有結果了嗎?
結果還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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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檢討
不如說呼籲吧
孩子不要這麼頂真
受不了就是真的受不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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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0:35, 4F
那你可錯了
我把維基上面所有的判決結果貼出來
很明顯
每審考量的點不同
量刑標準也有差異
如果法律只能這樣判
那每審判出來的結果就會相同
而不會有所歧異
最後一堆人緩刑關不到
一堆人無罪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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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
你停了
人家能抓著你的手做伏地挺身嗎?
如果是
那判決結果可能不是緩刑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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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過去
總統都換人了
影片還找不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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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翻了一下
有人推論是待退想要低調撐完七天
說真的
我都忘了洪當初是待退狀態的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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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講
如果今天是范佐憲直接把洪仲丘打死
你用這句話問我,我沒話說
但我個人是相信
范佐憲根本也不想洪仲丘死
講到范佐憲
當初有陰謀論說洪是因為知道范有偷錢還是幹嘛的
知道秘密太多
所以范非要搞死洪不可
相信應該有人舉報
有人知道這部分的判決結果嗎?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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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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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禁閉室之中
印象中
關禁閉不算役期內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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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就按規定來
現在看出事就是沒照規定來
說那群上法院的軍士官死好
也不是沒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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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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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甚至連關進去都不用
這就是我們法官認為的負責任
你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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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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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死到可以打鼓了
是有什麼風向可以帶?
還是現在貼法院判決結果
也叫做帶風向啊?
那你打電話跟法院講不要這樣判啊
或者不要公布結果啊(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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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個學長
掃廚房摔斷手
然後就這樣混了半年以上
甚麼事情都不敢叫他做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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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給外面審
結果好像也不如預期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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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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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結論是啥?
法院都是智障嗎?
你說說看好了
一年前的文章都洗掉了
我也不知道你當年講了甚麼
我回的是今年七月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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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甚麼?
不然你講看看啊
大概范佐憲現在要出來選總統
我在幫他洗白對吧
要嗆就明白嗆
還甚麼大家心知肚明
誰是你肚子裡蛔蟲啊
我就不知道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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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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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你直接講適用哪條
然後嗆爆法院一堆專業法官好了
嗆我這個百姓又改變不了判決結果
法官不認為是蓄意謀殺,也不認為凌虐致死
怪我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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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法院上會去好好研究有沒有主動犯意這個問題來定罪與量刑
至於你翻得到翻不到這些相關規定
要看你願不願意把眼睛睜開就是了(菸)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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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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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要恐嚇罪幹嘛
法官與上訴檢察官
以及被害者家屬全部都忘記有恐嚇罪這東西可以用
就你記得
真的該取消掉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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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倒有可能
的確沒人覺得自己快死了還要硬做
比較可能是覺得不舒服
但覺得好像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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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36.228.126.31 臺灣), 08/13/2019 1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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