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鐵路勇警失血殉職!自強號揮刀男「背景曝光」 從事冷氣安裝隨身帶刀
本人有不同的見解:警察沒有義務排解糾紛
排解糾紛是公道伯(如:里長...之類)的事
警察的定位不應是公道伯
警察的定位應該是:制止犯罪
所以
一旦出動警察
第一步就是確認解除對手武裝
以確保在場人員的安全、避免事態擴大
因此
警察應喝令對手高舉雙手(以確認其手中無武器)、同時與對手保持安全距離
對手若不高舉雙手、或丟棄武器
警察可對空鳴槍威嚇
再不聽令
則警察可以施加警棍、電擊器、或槍擊其腿部
以便壓制對手進一步逞凶的可能性
如此
則警察可自保 + 控制現場避免事態或傷害擴大
所以
如果警察訓練的SOP是把警察界定在公道伯的角色
顯然這樣的SOP是錯誤的
應該立即修正成:確認解除對手武裝
(以掌控現場避免事態或傷害擴大、並能在事先就排除暴力與犯罪的發生)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在看過前面鄉民貼的9部影片後
: 我的理解是這樣
: 凶嫌跟列車長因補票產生糾紛
: 列車長報請警察支援
: 雙方對峙等待警察的過程中
: 還可看到站立的凶嫌跟身旁坐著的乘客抱怨
: 警察上車後
: 列車長告訴警察是車票問題
: 於是警察上前勸阻凶嫌
: 到此為止
: 警察都是基於排解糾紛立場
: 還能聽到警察對正在抱怨的凶嫌說「不要這樣」
: 所以:
: 【不要再扯警察怎不用槍或電擊器的事了】
: 那扯太遠了
: 不是這件事的重點
: 警察沒有錯
: 因為這種情形不可能一上車就開槍
: 不可能
: 任何警察都不會這樣做
: 就算配電擊器也一樣
: 這情形不可能一下就使用
: 警察在第一時間擋在兩人中間排解糾紛很正常
: 這就是真實世界
: 不是好萊塢警匪片
: 再來
: 接下來凶嫌抓狂
: 警察馬上上前制止
: 但凶嫌明顯孔武有力
: 警察實在抓不住
: 然後凶嫌捅到警察
: 到這為止
: 可看到警察根本沒時間拔槍
: 就算有電擊器也來不及拔
: 那就是突發狀況
: 是一瞬間的事
: 所以:
: 【不要再扯警察怎不用槍或電擊器的事了】
: 某些人不要在那邊好像很厲害一樣
: 一直扯拔槍還是配電擊器
: 根本無關
: 這件事的重點完全不是那些
: 而是:
: 「要如何使精神病患按時服藥?」
: 按新聞所說
: 凶嫌有躁鬱症症且有用藥記錄
: 但停藥兩年了
: 我從沒聽說過躁鬱症可以不吃藥而痊癒的
: 就我所知
: 這病可以控制
: 但前提是要按時服藥
: 不能改善了就自行停藥
: 結論:
: 警察盡力了
: 他能做的就是這樣了
: 不要再檢討他了
: 這不是他的問題
: 純粹就是突發狀況
: 遇到了一個力量太大的人
: 實在抓不住
: 真正要討論的是
: 如何使精神病患按時服藥
: 要想辦法弄出一個確定他們有按時服藥的機制
: 如果真沒辦法
: 像這樣發展到這麼大條的事了
: 那只能強制在醫院無限期治療了
: 不然還能怎樣?
: 不這樣還有什麼方法能確保他會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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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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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6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