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弟弟被控偷點數蒙冤自殺 胞姊斥:劣檢逃不過天譴
※ 引述《ccxx9999 (0-0)》之銘言: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王宏舜
: 3.完整新聞標題:
: 弟弟被控偷點數蒙冤自殺 胞姊斥:劣檢逃不過天譴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ur.com/xwXtUbO
: 男子陳建國遭指控偷竊全家超商遊戲點數卡被檢方起訴,他留下遺言後自殺,監察院彈劾
: 警員粘峻碩、時任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詹騏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粘休職1年,但職務
: 法庭今判詹不受懲戒。記者王宏舜/攝影
: 男子陳建國被控偷全家超商遊戲點數卡遭起訴,他留遺言錄音指「很不甘願」,希望有正
: 義人士替他申冤,之後到軍人公墓登山步道自盡。監察院彈劾警員粘峻碩、時任新北地檢
: 署的檢察官詹騏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粘休職1年,但職務法庭今判詹無須懲戒,這也
: 是職務法庭首件監院彈劾但未懲戒的案子。陳的胞姊痛斥「劣檢濫權瀆職,逃不過天譴,
: 包庇者等同」。
綠共整天說 監察院整天不做事只煎茶 乾脆廢掉好了
結果好不容易做事了 還是被植物法庭護航法綠人搓掉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466294
司法院職務法庭107年度懲字第2號詹騏瑋懲戒案件判決說明新聞稿
: 本案發生在詹騏瑋任職新北地檢署時,他現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 2013年6月26日晚間,板橋館前西路的全家超商遭竊14張價值686元的遊戲儲值卡,警方鎖
: 定戴灰色鴨舌帽、黑色眼鏡、穿夾腳拖的竊賊;店長指認陳建國是小偷。陳解釋,案發當
: 時人在250公尺外的統一超商,是隔天晚上8點才走進失竊的全家超商買點數,且他是戴綠
: 色鴨舌帽,衣著和竊賊不同。
理由要旨
5.監察院主張依兩家超商監視器錄影內容明顯可見竊嫌與陳建國於案發時衣服、褲子、鞋子
穿著、頭髮等特徵有明顯不同,詹騏瑋檢察官恣意忽略此有利於陳建國之情形。經本庭勘驗
上開監視器錄影畫面檔的結果,全家超商之竊嫌與統一超商之陳建國,二者均戴鴨舌帽、深
色眼鏡及長褲,就此部分勘驗結果,監察院及詹騏瑋檢察官並無爭論。有爭論為二人所載鴨
舌帽有無圖案及顏色有無不同、帽沿露出頭髮是黑色或白色、竊嫌外套內穿之衣服為深色或
淺色、陳建國所穿長褲係深色或深藍色牛仔褲部分,本庭勘驗上開全家、統一超商監視器錄
影畫面呈現光亮度不同,且在全家超商監視器錄影畫面上半部、中間段之畫面光亮度亦有不
同,而光線明暗確會影響衣服等顏色等情,因此,尚難認一般人在勘驗上開監視器錄影畫面
,即能認二人之衣服、帽子、褲子、頭髮之明顯不同。惟其中經本庭勘驗,竊嫌於全家超商
所穿鞋子為夾腳拖,而陳建國於統一超商所穿鞋子非夾腳拖,則甚為明確,而卷內並無資料
顯示詹騏瑋檢察官已注意鞋子不同之有利於陳建國之事,其係有疏失,但其除依上開監視器
錄影畫面為據外,尚依卷內其他證據始綜合判斷認為陳建國與竊嫌為同一人,則其未注意到
鞋子不同之疏失,並非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情節非屬重大。
植物法庭麻煩公布一下監視器畫面 看看是不是真的像理由書寫的
一般鄉民都難以辨認出犯嫌跟無辜自殺的不是同一個人
帽子圖案不一樣 一個還穿夾腳拖 整體觀察就不一樣了
說既然大家都認不出來差別 所以檢察官認不出來沒有重大疏失
認為鄉民跟有公權力的檢察官注意義務一樣我也是醉了
: 陳遭起訴,隔年留言「找不到人可以申冤,麻煩這社會有一些正義感的人,替我討一些冤
: 情」後自殺,竊盜案公訴不受理。監察院去年6月各提出7項、6項缺失,彈劾粘峻碩、詹
: 騏瑋,理由包括粘未將陳建國不在場證明的供述記明筆錄,翻拍照片6張錯植時間,有誤
: 導檢察官之虞;而詹忽視陳的不在場證明,並以無法證明陳為竊嫌的錄影畫面、照片當證
: 物,草率起訴。
: 陳建國的胞姊質疑,事發後,媒體將詹包裝成「辦案有幹勁與熱誠」的檢察官,獲北檢檢
: 察長邢泰釗賞識將詹調至北檢、專責掃毒任務,稱詹是法律世家,妻子是台北地院法官、
: 岳父是律師,「社會有什麼公平正義?」。
: 陳的胞姊說,全家超商失竊時,胞弟在另外一間超商,如何在3秒內移動犯案?而現場的
: 監視器還沒送到檢方手上,檢察官就叫弟弟和解,「如果你的家人是被告,你願意這樣做
: 嗎?」,另批檢方草率勘驗監視器就起訴胞弟。她憤怒地說「沒關係,不期待官官相護之
: 下會有懲處,但相信社會會還我們公道」,指一切會有輪迴報應。
3.本案所涉兩家超商之監視錄影器均無連線校時機制,有該二家公司回函可稽,是監察院
指摘未調查兩家超商「監視器」的連線校時情形,自屬無據。又陳建國於偵查中提出統一超
商結帳付款發票,以此辯解不在竊案現場。詹騏瑋檢察官已注意竊嫌在全家超商消費之發票
時間與陳建國提出統一超商發票時間相差僅3秒,但因考量全家超商與統一超商分屬不同公
司,能否認不同收銀機列印之統一發票所載時間均正確無誤,已有疑問,若發票所載時間並
非精確而有誤差,則以兩家超商相距約僅200公尺,竊嫌與統一超商之消費者在兩家超商之
結帳時間,依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相差9分鐘餘,加上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竊嫌騎自行車,
短時間內騎自行車先後出現二家距離相近之商店,自屬合理可能。且對陳建國提出發票之不
在場證明,當庭向陳建國詢問持用手機門號,調取陳建國所持用之行動電話門號於案發當時
通聯使用之基地台位置,以此查證手機門號通聯時陳建國之基地台位置,足認確有針對陳建
國之不在場辯解採取進一步偵查作為。至於超商收銀機是否採連線校時乙節,並無相關法令
規範要求,且「收銀機已有連線校時」乙節,並非刑事偵審實務上常見而廣為使用之調查方
式,詹騏瑋檢察官未以此方式調查,尚難認有違失。
兩家超商的距離只有兩百公尺 你跑去調查手機基地台 真不愧是文組法律人
植物法庭說 這樣檢察官就符合 刑事訴訟法第2條 被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的規定了
都不用考慮採取注意手段的實質有效性了
還說犯嫌為了偷遊戲光碟
神預測兩家超商監視器時間不一樣 也是有可能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明
以此騙過台大法研畢業的檢察官
這推理 絕對不輸日本偵探小說家呢
: 「睡得著覺嗎?」陳的胞姊質疑檢察官濫權,無視人民,透過媒體擦脂抹粉只是「金玉其
: 外」。
: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 超商﹒檢察官﹒新北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850786
: 6.備註:
好大的官威阿 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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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腐敗並不是指政治家收取賄賂之事,那是個人腐敗而已。
政治家收取賄賂,卻沒有人能加以批判,這就是政治腐敗。」
沈伯洋:阿扁到底有沒有罪? http://goo.gl/S6Ze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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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5.19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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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59.115.205.191 臺灣), 06/04/2019 1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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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諸葛當然容易,你有想過當庭的被告是甚麼心情 面對別人對他的指指點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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