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弟弟被控偷點數蒙冤自殺 胞姊斥:劣檢逃不過天譴

看板Gossiping作者 (佛系中國人)時間5年前 (2019/06/04 01:36), 編輯推噓-5(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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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ang691206 (liang691206)》之銘言: : 太衝動了啦 : 只能講真的是被檢察官的有罪推定給氣到了吧 : 想必在偵查庭上 : 聽到一些難聽的話吧 : 說真的只要不要認 : 檢察官到法院被法官打槍的機會很多 : 其實有時候不是法官太恐龍 : 是台灣的檢察官太廢惹 時也 命也 運也 四方都有過錯 也都有他的危難處 1. 警方的立場 店家都拿出影帶舉證 不能不受理刑事案件啊! 監視器看傷了眼 抓到疑似的 不送對得起績效嗎! 250公尺外只差3秒? 台灣人的監視器 時間對有準嗎! 2. 店家的立場 警方宣稱破案了 即使印象模糊不確定 怎好意思否認不是他啊 3. 檢方的立場 不起訴 會被店家聲請再議 緩起訴 還會被監察院彈劾 法學訓練教法學思維 又沒教偵探推理 台灣人的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 臭了嗎? 99.9趴不可能的翻案 先有日本人的推理文化底蘊 再來嚴以律人啦! 4. 被告的立場 為什麼是我?? 當被告跟當證人一樣 也是另類國民義務 不像告人 還要看有沒有四格或滿格 那為何本案選擇了我成為被告 抑或如何避免成為本案嫌疑人 a. 千萬不要去網咖玩遊戲 b. 進餐廳和商家 脫帽子 c.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 遊戲不是教我們去學會登出 而在于學習策略 但人生無處不遊戲 玩電玩遊戲 不如玩人生遊戲好 本案陳姓受害人 除了受 警方 店家證人 檢方 三者之累外 何嘗不也受 應該也是玩家的元兇 所害 結論 陳姓受害人 也被自己所玩的電玩遊戲 給害到 二O一九夏夜 于臺大 批踢踢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34.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583389.A.8AC.html

06/04 01:36, 5年前 , 1F
恩恩
06/04 01:36, 1F

06/04 01:38, 5年前 , 2F

06/04 01:38, 5年前 , 3F
你央粉?
06/04 01:38, 3F

06/04 01:39, 5年前 , 4F
結論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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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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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0, 5年前 , 6F
問題在監察院幫他翻案了 但是最後職務法庭又判檢察官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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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0, 5年前 , 7F
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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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2, 5年前 , 8F
你認為被告若是活著 因為這事件而被周遭懷疑 甚至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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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2, 5年前 , 9F
失去工作 最後依然是檢察官贏了 算有洗到冤屈嗎
06/04 01:42, 9F

06/04 01:43, 5年前 , 10F
警察垃圾,檢察官也是垃圾,官官相護
06/04 01:43, 10F

06/04 01:44, 5年前 , 11F
廢文,滾去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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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4, 5年前 , 12F
沒辦法 電玩是犯罪溫床 詐欺也點數 竊盜也點數 嫌疑人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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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5, 5年前 , 13F
又涉足網咖和電玩給栽了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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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5, 5年前 , 14F
廢文,還那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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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5, 5年前 , 15F
真好笑 乾脆說小學是犯罪溫床 詐欺犯念過小學 竊盜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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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5, 5年前 , 16F
念過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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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5, 5年前 , 17F
殊不知 電玩也可能是有心人洗錢的溫床 買點數把髒錢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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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6, 5年前 , 18F
甘玩遊戲屁事 牽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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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6, 5年前 , 19F
電玩業收入 所以電玩對誠實古意人 百害無一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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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47, 5年前 , 20F
小弟 借題寫世說新語 給迷途小羊看的 佛渡有緣人
06/04 01:47, 20F

06/04 01:51, 5年前 , 21F
小弟自視為知識份子 批批踢又學術社群 現代士大夫清痰一下
06/04 01:51, 21F

06/04 01:52, 5年前 , 22F
不行嗎?
06/04 01:52, 22F

06/04 02:47, 5年前 , 23F
鄉民覺得你邏輯差的立場怎沒提?
06/04 02:47, 23F

06/04 03:41, 5年前 , 24F
檢警不肯承認自身錯誤只想栽贓了事 才是逼死人最大的原因
06/04 03:41, 24F

06/04 04:48, 5年前 , 25F
你到底在說什麼
06/04 04:48, 25F

06/04 04:57, 5年前 , 26F
玩遊戲的錯?
06/04 04:57, 26F

06/04 07:07, 5年前 , 27F
亂搞也沒事 爽
06/04 07:07, 27F

06/04 07:56, 5年前 , 28F
亂扯,沒發現1和2根本矛盾嗎?
06/04 07:56, 28F

06/04 10:46, 5年前 , 29F
倒果為因
06/04 10:46, 29F

06/04 12:32, 5年前 , 30F
瞎扯什麼東西
06/04 12:32, 30F

06/05 09:47, 5年前 , 31F
像這種 不知有沒有誣告可以反擊的
06/05 09:47,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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