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弟弟被控偷點數蒙冤自殺 胞姊斥:劣檢逃不過天譴

看板Gossiping作者 (鄧肯)時間5年前 (2019/06/04 00:31), 5年前編輯推噓9(1239)
留言24則, 1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13 (看更多)
新聞這一段我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 陳遭起訴,隔年留言「找不到人可以申冤,麻煩這社會有一些正義感的人,替我討一些冤 情」後自殺,竊盜案公訴不受理。監察院去年6月各提出7項、6項缺失,彈劾粘峻碩、詹 騏瑋,理由包括粘未將陳建國不在場證明的供述記明筆錄,翻拍照片6張錯植時間,有誤 導檢察官之虞;而詹忽視陳的不在場證明,並以無法證明陳為竊嫌的錄影畫面、照片當證 物,草率起訴。 ” “翻拍照片6張錯植時間,以及故意未記錄不在場證明” 就是想讓他判有罪, 所以還沒判決前他就自殺了,誰受的了這種栽贓? 睜眼說瞎話的害你,還無法伸冤,可怕吧。可能因為他窮沒錢請律師幫他。 我以前也遇過類似的事情,明明監視器就拍到了,警察就是想交差, 最後你質疑警察時,他居然跟你說他忘了,我肯定他是故意的, 我好後悔一開始沒有錄音,你也很難置信警察遽然不是人民保姆,而是加害者, 真的很後悔沒有一開始就錄音,一般人也不可能想到警察會如此不可信... ※ 引述《ccxx9999 (0-0)》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王宏舜 : 3.完整新聞標題: : 弟弟被控偷點數蒙冤自殺 胞姊斥:劣檢逃不過天譴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ur.com/xwXtUbO
: 男子陳建國遭指控偷竊全家超商遊戲點數卡被檢方起訴,他留下遺言後自殺,監察院彈劾 : 警員粘峻碩、時任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詹騏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粘休職1年,但職務 : 法庭今判詹不受懲戒。記者王宏舜/攝影 : 男子陳建國被控偷全家超商遊戲點數卡遭起訴,他留遺言錄音指「很不甘願」,希望有正 : 義人士替他申冤,之後到軍人公墓登山步道自盡。監察院彈劾警員粘峻碩、時任新北地檢 : 署的檢察官詹騏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粘休職1年,但職務法庭今判詹無須懲戒,這也 : 是職務法庭首件監院彈劾但未懲戒的案子。陳的胞姊痛斥「劣檢濫權瀆職,逃不過天譴, : 包庇者等同」。 : 本案發生在詹騏瑋任職新北地檢署時,他現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 2013年6月26日晚間,板橋館前西路的全家超商遭竊14張價值686元的遊戲儲值卡,警方鎖 : 定戴灰色鴨舌帽、黑色眼鏡、穿夾腳拖的竊賊;店長指認陳建國是小偷。陳解釋,案發當 : 時人在250公尺外的統一超商,是隔天晚上8點才走進失竊的全家超商買點數,且他是戴綠 : 色鴨舌帽,衣著和竊賊不同。 : 陳遭起訴,隔年留言「找不到人可以申冤,麻煩這社會有一些正義感的人,替我討一些冤 : 情」後自殺,竊盜案公訴不受理。監察院去年6月各提出7項、6項缺失,彈劾粘峻碩、詹 : 騏瑋,理由包括粘未將陳建國不在場證明的供述記明筆錄,翻拍照片6張錯植時間,有誤 : 導檢察官之虞;而詹忽視陳的不在場證明,並以無法證明陳為竊嫌的錄影畫面、照片當證 : 物,草率起訴。 : 陳建國的胞姊質疑,事發後,媒體將詹包裝成「辦案有幹勁與熱誠」的檢察官,獲北檢檢 : 察長邢泰釗賞識將詹調至北檢、專責掃毒任務,稱詹是法律世家,妻子是台北地院法官、 : 岳父是律師,「社會有什麼公平正義?」。 : 陳的胞姊說,全家超商失竊時,胞弟在另外一間超商,如何在3秒內移動犯案?而現場的 : 監視器還沒送到檢方手上,檢察官就叫弟弟和解,「如果你的家人是被告,你願意這樣做 : 嗎?」,另批檢方草率勘驗監視器就起訴胞弟。她憤怒地說「沒關係,不期待官官相護之 : 下會有懲處,但相信社會會還我們公道」,指一切會有輪迴報應。 : 「睡得著覺嗎?」陳的胞姊質疑檢察官濫權,無視人民,透過媒體擦脂抹粉只是「金玉其 : 外」。 :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 超商﹒檢察官﹒新北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850786 :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80.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579505.A.F8A.html

06/04 00:32, 5年前 , 1F
高調
06/04 00:32, 1F

06/04 00:33, 5年前 , 2F
法匠:起訴而已 又還沒有定讞 幹嘛想不開?
06/04 00:33, 2F
※ 編輯: duncanga (114.41.180.130 臺灣), 06/04/2019 00:33:53

06/04 00:33, 5年前 , 3F
自殺還不如 拿刀 捅害你的人一刀 才能制止冤枉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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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0:34, 5年前 , 4F
上法院也可以主張阿= = 這樣就自殺 沒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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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0:34, 5年前 , 5F
遇到這種事應該去殺了害你的檢察官而不是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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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0:34, 5年前 , 6F
真的被冤枉人人都爆氣捅刀才自殺 才能救世
06/04 00:34, 6F

06/04 00:35, 5年前 , 7F
等等法匠心態的又要來說他自殺是逃避了
06/04 00:35, 7F

06/04 00:38, 5年前 , 8F
監視器有拍到 那影片呢? 說忘了影片也沒了?
06/04 00:38, 8F
你直接看這件案子,明明就說當時在別間7-11超商,有不在場證明, 直接去調他說的那間7-11當時的錄像就沒事了, 但警察直接“未將陳建國不在場證明的供述記明筆錄”, 所以真的很可惡,不知道什麼心態

06/04 00:38, 5年前 , 9F
真的不要選自殺,要也是把警察跟檢察官殺了一起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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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uncanga (114.41.180.130 臺灣), 06/04/2019 00:44:39

06/04 00:42, 5年前 , 10F
爛條子真他媽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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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0:59, 5年前 , 11F
爛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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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01, 5年前 , 12F
難怪有很多私法正義的電影影集
06/04 01:01, 12F

06/04 01:01, 5年前 , 13F
垃圾公務員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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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32, 5年前 , 14F
台灣版竇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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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3:33, 5年前 , 15F
這些警察跟檢察官不肯承認自己錯誤 根本只想栽贓了事
06/04 03:33, 15F

06/04 09:27, 5年前 , 16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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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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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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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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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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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9:29, 5年前 , 21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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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3:51, 5年前 , 22F
也不是只有警察的包 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
06/04 13:51, 22F

06/04 16:44, 5年前 , 23F
我的個人經驗讓我都假定這些人都是惡意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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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9:45, 5年前 , 24F
爛條子本來就一堆阿 很多爛人沒本事都嘛去考警察
06/05 09:45,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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