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弟弟被控偷點數蒙冤自殺 胞姊斥:劣檢逃不過天譴

看板Gossiping作者 (野雲)時間5年前 (2019/06/04 00:49), 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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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xx9999 (0-0)》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王宏舜 : 3.完整新聞標題: : 弟弟被控偷點數蒙冤自殺 胞姊斥:劣檢逃不過天譴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ur.com/xwXtUbO
: 男子陳建國遭指控偷竊全家超商遊戲點數卡被檢方起訴,他留下遺言後自殺,監察院彈 : 警員粘峻碩、時任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詹騏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粘休職1年,但職 : 法庭今判詹不受懲戒。記者王宏舜/攝影 : 男子陳建國被控偷全家超商遊戲點數卡遭起訴,他留遺言錄音指「很不甘願」,希望有 : 義人士替他申冤,之後到軍人公墓登山步道自盡。監察院彈劾警員粘峻碩、時任新北地 : 署的檢察官詹騏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粘休職1年,但職務法庭今判詹無須懲戒,這 : 是職務法庭首件監院彈劾但未懲戒的案子。陳的胞姊痛斥「劣檢濫權瀆職,逃不過天譴 : 包庇者等同」。 : 本案發生在詹騏瑋任職新北地檢署時,他現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 2013年6月26日晚間,板橋館前西路的全家超商遭竊14張價值686元的遊戲儲值卡,警方 : 定戴灰色鴨舌帽、黑色眼鏡、穿夾腳拖的竊賊;店長指認陳建國是小偷。陳解釋,案發 : 時人在250公尺外的統一超商,是隔天晚上8點才走進失竊的全家超商買點數,且他是戴 : 色鴨舌帽,衣著和竊賊不同。 : 陳遭起訴,隔年留言「找不到人可以申冤,麻煩這社會有一些正義感的人,替我討一些 : 情」後自殺,竊盜案公訴不受理。監察院去年6月各提出7項、6項缺失,彈劾粘峻碩、 : 騏瑋,理由包括粘未將陳建國不在場證明的供述記明筆錄,翻拍照片6張錯植時間,有 : 導檢察官之虞;而詹忽視陳的不在場證明,並以無法證明陳為竊嫌的錄影畫面、照片當 : 物,草率起訴。 : 陳建國的胞姊質疑,事發後,媒體將詹包裝成「辦案有幹勁與熱誠」的檢察官,獲北檢 : 察長邢泰釗賞識將詹調至北檢、專責掃毒任務,稱詹是法律世家,妻子是台北地院法官 : 岳父是律師,「社會有什麼公平正義?」。 : 陳的胞姊說,全家超商失竊時,胞弟在另外一間超商,如何在3秒內移動犯案?而現場 : 監視器還沒送到檢方手上,檢察官就叫弟弟和解,「如果你的家人是被告,你願意這樣 : 嗎?」,另批檢方草率勘驗監視器就起訴胞弟。她憤怒地說「沒關係,不期待官官相護 : 下會有懲處,但相信社會會還我們公道」,指一切會有輪迴報應。 : 「睡得著覺嗎?」陳的胞姊質疑檢察官濫權,無視人民,透過媒體擦脂抹粉只是「金玉 : 外」。 :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 超商﹒檢察官﹒新北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850786 : 6.備註: 看內容 整件事的重點除了是檢警辦案草率之外 台灣的申冤機制很有問題才是真的 先說我倒覺得真兇是誰比較想知道 也許有隱情 新聞裡也沒提到有再去找真兇 所以是不是代表法律上 這個自殺者永遠是疑兇 回正題 被告的遺言是什麼 就是洗冤嘛 監察院幫他做了 結果呢 檢察官被懲戒後又撤消 那彈劾只是一種建議權是嗎? 也難怪屏東養雞事件還得像告御狀一樣告到黃國昌那裡才有人理 被稱為御史大夫的監察院到底有沒有足夠權限和能力為人民洗冤 那如果廢了監察院 又該去哪申冤 全台灣交給一個黃國昌嗎 中華民國真的可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65.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580541.A.351.html

06/04 00:49, 5年前 , 1F
司法院職務法庭 裡面一堆學長、學姊 還期待他們?
06/04 00:49, 1F

06/04 00:51, 5年前 , 2F
監察院不就米蟲
06/04 00:51, 2F

06/04 00:51, 5年前 , 3F
光上次法官性騷擾事件就知道了 職務法庭根本徒具形式
06/04 00:51, 3F

06/04 00:52, 5年前 , 4F
真正該被使力的地方 那些法律教授 廢死聯盟 與惡距離沒興趣
06/04 00:52, 4F

06/04 00:58, 5年前 , 5F
沒有背景的人罪疑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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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01, 5年前 , 6F
都已經報導是釋迦了,還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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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03, 5年前 , 7F
因為這檢警眼中小事而已 沒啥心在辦吧
06/04 01:03, 7F

06/04 01:06, 5年前 , 8F
問店長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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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14, 5年前 , 9F
之前監察院要彈劾不是一堆人挺檢?現在又有新理解了xd
06/04 01:14, 9F

06/04 01:44, 5年前 , 10F
所以說,一定要記得,分屍,法律不給你的,分屍可以給你
06/04 01:44, 10F

06/04 02:01, 5年前 , 11F
說好的司法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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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2:04, 5年前 , 12F
唯一支持韓總,惡劣的官員全部下放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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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2:07, 5年前 , 13F
最可惡的是這種明顯有過失的竟然完全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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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2:58, 5年前 , 14F
就愛投藍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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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3:07, 5年前 , 15F
找師孟啊 如果檢舉藍的他應該會幫你 綠的你自盡投胎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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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3:07, 5年前 , 16F
06/04 03:07, 16F

06/04 03:37, 5年前 , 17F
司法界也只是群利用文字玩弄他人的垃圾 有錢才能判生
06/04 03:37, 17F

06/04 12:47, 5年前 , 18F
檢察官濫訴,還可以全身而退,不被懲戒,同情被害人
06/04 12:47, 18F

06/04 13:52, 5年前 , 19F
彈劾本來就是沒屁用的東西 因為還要送考試院司法院
06/04 13:52,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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