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簡舒培 : 法律沒規定錄音要當事人同意

看板Gossiping作者 (ebod221)時間5年前 (2019/05/31 14:54),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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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ute22 (Major Buzzkill)》之銘言: : 根本不需回應柯文哲的問題 : 因為竊聽與否跟簡舒培沒關係 : (除非簡舒培是行為人) : 舉例: : 如果你在信箱撿到一個記憶卡 : 打開發現都是攝影對象沒看鏡頭的照片 : 這就代表是你偷拍嗎? 或者這些是偷拍的嗎? : 這種問題是不需回答的 看就對了 : 簡只需要確定錄音不是杜撰 是真有其事就盡到責任了 : ※ 引述《zxcelephant ()》之銘言: : : 剛剛發生質詢直播發生的事 : : 柯文哲: : : 妳說這不是竊聽 : : 請問在場的人員有同意錄音嗎 : : 簡舒培: : : 法律沒規定錄音要當事人同意 : : 法律沒規定我錄音要你同意 : : 所以不構成竊聽!! 看到這種護航的,我都很好奇是不是反串 若撿到記憶卡,還能這樣流出,那當初流出50元照片的學長,怎麼還會被警察抓 按照原po所說,這樣流出都沒關係,那位學長是跟50元和解心酸的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38.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285671.A.A34.html

05/31 14:55, 5年前 , 1F
推文小心
05/31 14:55, 1F

05/31 14:56, 5年前 , 2F
為什麼地檢署 法院 開庭不能錄音
05/31 14:56, 2F

05/31 14:56, 5年前 , 3F
因為沒DPP黨證阿 你知道多好用了吧 還不申辦一張
05/31 14:56, 3F

05/31 14:56, 5年前 , 4F
顏色不對綠的無罪粉紅有罪...
05/31 14:56, 4F

05/31 14:57, 5年前 , 5F
也對啦,法律也沒規定弱智打手不能當議員
05/31 14:57, 5F

05/31 15:02, 5年前 , 6F
照這邏輯 以後任何分手後流出的情侶性愛照或影片都無罪
05/31 15:02, 6F

05/31 15:02, 5年前 , 7F
因為是當事人拍攝且搞不好是為了自保才拍的啊
05/31 15:02, 7F

05/31 15:02, 5年前 , 8F
有DPP黨證 以後當事人自拍都無罪歐 流出也無罪 讚
05/31 15:02, 8F

05/31 15:03, 5年前 , 9F
趕快叫硬漢兄弟去申請個一張壓壓驚
05/31 15:03, 9F

05/31 15:08, 5年前 , 10F
真的是一堆反智
05/31 15:08, 10F
文章代碼(AID): #1SyC-deq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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