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不只齊柏林!白冰冰擅剪片惹議 網再抓包5部片遭殃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elfria)時間5年前 (2019/01/11 14:43), 5年前編輯推噓16(2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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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格權? 不是這樣解釋的好嗎? 目前這影片權利人有兩方: 1. 市政府=著作權財產權 (出錢外包影片) 2. 齊柏林=著作人格權 (接外包的製作人) 而白冰冰的做法就是把齊柏林的影片剪接成為新的影片 這充其量只能算"重製和改編和編輯"這些都定義在著作財產權裡面。 也就是高雄市政府同意就行。 齊柏林公司講的叫"同一性保持權",不能任意更改作品的要件是: 必須要損害作者名譽才能主張! 白冰冰這支沒打著齊柏林製作的名號,也沒醜化這麼作品。有啥名譽能受損? 真要上智財法院,白冰冰應該是判合理使用~ ※ 引述《luke7212 (路克先生)》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不只齊柏林!白冰冰擅剪片惹議 網再抓包5部片遭殃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資深藝人白冰冰代言高雄觀光大使,0元代言挨轟摧毀質感之 : 後,砸50萬拍《來去高雄》MV,不料卻遭抓包狂用已故導演齊柏林《飛閱高雄》遺作,台 : 灣阿布電影公司發出聲明,反對白冰冰MV這樣剪接原片,之後網友又起底白冰冰狂用5支 : 影片,「難怪免費」、「搞半天不只一部」。 : 高市觀光局長潘恆旭回應,《飛閱高雄》是高雄的公共財,市府再授權給白冰冰。但網友 : 突破盲腸,指出高雄市政府雖然當初有付錢,當然可以播當初的那部影片,然而白冰冰此 : 舉是「局部引用改編」,恐需要著作人格權的所有人,也就是著作人的同意之下才可改編 : ,因此台灣阿布電影公司才會發聲明,強調白冰冰「擷取部分片段」、「重製成其他影片 : 」。 : 不只齊柏林遭白冰冰擅用,網友指出亞運自由車銀牌得主黃亭茵,之前為高雄拍的單車宣 : 傳影片,其中有4部都被拿來剪進白冰冰MV,包括《高雄港都追風篇》、《高雄古城遊風 : 鳳山篇》、《高雄生態旗津、茄萣乘風篇》、《高雄文化薰風美濃篇》,另外還有《高雄 : bravo(韓國篇)》也被用,以上影片《來去高雄》均未註明出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668413 : 5.備註: : 錯了就錯了,錯了就道歉很難嗎?還在那邊瘋狂詭辯 : 任誰都知道大部分影片就是屬前高雄市政府的成果 : 搞半天原來不是2部,而是5部,難怪不用錢 : 真的很令人納悶她自費50萬到底是用在哪?是請人跳廣場舞蹈?還是找人做剪接? : 而且還越剪越糟 : 譴責的人當然都是基於愛高雄愛台灣的心態啊這不是廢話嗎? : 但我們反對這種不尊重又沒水準的作法在自降格調,作為一個地方觀光局結果卻為民眾做 : 這種不良示範還敢義正嚴詞的詭辯? : 有人說這樣提高點閱率=成效?youtuber的流量他們的訴求是更多的觀眾,其目的就是 : 點閱率跟訂閱率 : 而你觀光拚的是點閱率嗎?你的點閱率能轉換成觀光收益嗎?請問有多少人看了會提高你 : 去高雄觀光的意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134.116.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188992.A.968.html

01/11 14:43, 5年前 , 1F
本來就不違法...現在都在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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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4, 5年前 , 2F
可以的啦 谷ㄚ莫都沒4ㄌ 這怎麼可能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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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南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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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柏林都沒有表示意見了吱吱意見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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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5, 5年前 , 5F
確定沒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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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就市府找齊拍的,有市府授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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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授權就不是合理使用 是依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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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8, 5年前 , 8F
市府發言不是說12兩種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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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外簽約,不然實務上白冰冰很可能被法院認定是合理使用

01/11 14:48, 5年前 , 9F
本來就沒違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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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的後代有權可以提出損害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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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9, 5年前 , 11F
潘說市府有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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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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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剪接一個影片 是否會損害到著作者人格 有待商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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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1, 5年前 , 13F
市政府兩項皆取得 那更沒話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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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2, 5年前 , 14F
怒罵影片抄襲 反而會被市政府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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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覺得和白放在一起就是醜化?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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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3, 5年前 , 16F
潘都能講出著作人格權這個名詞了,會不知道這要簽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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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4, 5年前 , 17F
反正我賣全雞給你,你就是要連骨頭一次吃啦,肉切下來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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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4, 5年前 , 18F
這篇討論的人怎麼少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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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道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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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高雄市政府採完全開放所有人都能使用影片無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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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5, 5年前 , 21F
他如果沒有著作人格權,能開放所有人使用無須告知嗎?
01/11 14:55, 21F
理論上可以,但前提是不能傷害原作者的名譽 畢竟影片是市府買下來,市府要免費開放給大家用沒問題

01/11 14:55, 5年前 , 22F
吱八版哪會討論 假新聞高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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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5, 5年前 , 23F
市府不可能取得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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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lfria (219.134.116.220), 01/11/2019 14:57:10

01/11 14:56, 5年前 , 24F
為甚麼不可能?契約約定雇用者為著作人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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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6, 5年前 , 25F
著作人格權是屬於著作人本身 不得讓與或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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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告高市府不是更快嗎 快點告啊 爭取權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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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6, 5年前 , 27F
那是委託.不是著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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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就不是著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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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7, 5年前 , 29F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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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7, 5年前 , 30F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嗎. 我們現在改口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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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8, 5年前 , 31F
那市政府為影片的名義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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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8, 5年前 , 32F
契約約定,就可以是著作人,https://goo.gl/aNgK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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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0, 5年前 , 33F
人格權在我國著作權法可以"事前"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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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0, 5年前 , 34F
公家單位沒事前簽約都不能做,能做的一定是"事前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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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1, 5年前 , 35F
所以 阿布公司就外人有什麼好挑三揀四的 東西都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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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2, 5年前 , 36F
話說高雄市政府如果覺得白冰冰的創作有損顏面 是不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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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2, 5年前 , 37F
有沒約定人格權還是要看契約,也可能約定不向政府主張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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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2, 5年前 , 38F
合理但不合水準。你的人格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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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2, 5年前 , 39F
有人不懂著作人格權 在哪硬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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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2, 5年前 , 40F
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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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2, 5年前 , 41F
尊重別人一下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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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3, 5年前 , 42F
原來很多人沒先看著作權法,著作人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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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3, 5年前 , 43F
當初買斷就好就沒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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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託繪師這種,合約寫封面就是封面不能用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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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4, 5年前 , 45F
理法掰不下去 開始講尊重 所以要先定義白醜化這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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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5, 5年前 , 46F
圖要用其他地方一定要先通知~但作者過世這種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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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合約怎寫的高雄市有說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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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7, 5年前 , 48F
市府就直接講他擁有12兩種權都有~依他們做法我是相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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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7, 5年前 , 49F
高雄市政府跟你說他有著作權跟人格權就看你信不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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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擁有12兩種權,只要契約加一句作品完成後市府為著作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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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8, 5年前 , 51F
所以阿,這種以後還想繼續用合約寫清楚不然就是買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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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了,並不難,合作廠商通常也ok,除非忘記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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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9, 5年前 , 53F
所以就是阿布公司的問題阿 合約不看在那邊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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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10, 5年前 , 54F
阿布應該有看,所以哀的很有技巧,沒說違法只說希望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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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11, 5年前 , 55F
除非阿布掰的出來,標案前就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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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17, 5年前 , 56F
其實還有另一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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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著作人是齊柏林...著作人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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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18, 5年前 , 58F
自然就沒有所謂的著作權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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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23, 5年前 , 59F
看他們開放影片讓所有人自由引用的做法,我覺得是他們的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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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24, 5年前 , 60F
約樣版就都寫好了,因為他們開放給所有人民的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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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那麼多人都剛好去世了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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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27, 5年前 , 62F
死了人格權還是受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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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29, 5年前 , 63F
kaky.著作權人格的主張是由著作人提出..著作人已死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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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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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31, 5年前 , 65F
著作權法18條 誰告訴你 死了就沒有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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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32, 5年前 , 66F
著作人格權 著作人雖死 任何人亦皆不得侵害 哪來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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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36, 5年前 , 67F
86條還訂有提告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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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公憤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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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48, 5年前 , 69F
所以侵害哪條人格? 先講出來喔 不要弄"抓包"這字點很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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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53, 5年前 , 70F
齊伯林本人也是相當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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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55, 5年前 , 71F
就是豬油製造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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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6:33, 5年前 , 7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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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6:43, 5年前 , 73F
母法和契約精神哪一個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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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6:43, 5年前 , 74F
法律明文講製作權人不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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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6:44, 5年前 , 75F
契約約定可以超過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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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6:44, 5年前 , 76F
那高利貸都可以合法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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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6:50, 5年前 , 77F
只會剪貼看不懂內容的又來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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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6:56, 5年前 , 78F
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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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9:47, 5年前 , 79F
潘不是法律人,所以他說有著作人格權的意思應該是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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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簽下阿布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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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1:48, 5年前 , 81F
不管啦八卦板說你侵權就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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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4:22, 5年前 , 82F
沒醜化?
01/12 14:22, 82F
文章代碼(AID): #1SE3i0b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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