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帶17本存摺太可疑? 男大生竟遭3警留置1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BOY提供可疑物品檢查,你)時間5年前 (2018/12/10 13:51), 5年前編輯推噓8(8027)
留言35則, 1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5/54 (看更多)
老實說,警察很熟知這一段。 畢竟訓練都會提到搜查的權限。 最終結果都是用話術讓對方“自願”被搜查, 以我個人經驗,通常是這樣的話術。 以這次的個案為例,我猜當時是這樣: 先生,你剛才拒絕配合身份盤查, 我可以將你帶回派出所調查和申請搜索。 如果你願意讓我檢查可疑物品, 檢查沒問題的話,你就可以走了。 我知道這樣聽起來像脅迫,但你還是可以拒絕。 因此,你是自願配合搜查。 (你可以學露伴:「但是我拒絕。」) 你給警察方便,警察給你方便。 如果你堅持不要,警察也沒辦法。 公事公辦,帶回去派出所再申請搜查票搜查。 還有更奇葩、亂槍打鳥的話術, 直接問你願不願意讓我看一下車廂。 如果你配合身份盤查,但你拒絕開車廂。 警察拿你沒皮條,通常也是放你離開。 太善良的一般老百姓會配合開車廂。 警察這麼做的目的是要找笨蛋犯罪者, 笨蛋犯罪者可能就心虛落跑。 ※ 引述《buzzard (Buzzard)》之銘言: : 這案子合法的要件如下。依據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6條及第7條。 : 違反第4點的話警察會成立刑法304強制罪,308條違法搜索罪;至於取得的證物將來法院 : 可加以排除 : 1. 於公共場所警察合理懷疑其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 2.盤查前應告以實施事由,着制服並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 3.原則上須現場進行 : 4. 只能做查證身分,及觀察外表的目視搜尋。 : 但目視搜尋後若有相當理由認為可能涉及犯罪,可進一步以刑事訴訟法(準)現行犯逮捕 : ,再進行搜索 : 雙方爭執點應該是在1跟4吧。尤其是4, 盤查可不可以要求黃男交出存摺,查證 存摺 : 帳戶是否為警示帳戶 ,黃男是否是自願同意交出存摺? 盤查的時候,可以問對方願不願意配合調查。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2Q4D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7.99.19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4421106.A.64C.html

12/10 13:53, 5年前 , 1F
所以就是一群騙子的意思ㄇ
12/10 13:53, 1F
大概算是罪犯詐,警察要比罪犯更詐。 畢竟警察有法規限制,罪犯可以無法無天。 如果你極度重視自己的任何隱私權, 那就應該要好好了解相關法規與自己的權利。 至少不要像這個案子,不配合身份盤查。 [1;31m→ ziso: 開車廂給警察盤查有啥太善良...正常人沒做壞事給他看有差嘛 12/10 13:54 如果車廂裡面是令人害羞的東西, 可能還是不想給別人看。

12/10 13:55, 5年前 , 2F
善良的標準也太低了吧
12/10 13:55, 2F

12/10 13:55, 5年前 , 3F
如果我沒做虧心事,我也想趕快讓他查一查,然後快走。
12/10 13:55, 3F

12/10 13:56, 5年前 , 4F
浪費自己時間幹嘛
12/10 13:56, 4F

12/10 13:56, 5年前 , 5F
就配合一下,讓歹徒被補機率增加,不知有啥好雕民的
12/10 13:56, 5F

12/10 13:57, 5年前 , 6F
那個問題真會討論的 是在說公權力對私人的介入權力範圍
12/10 13:57, 6F

12/10 13:57, 5年前 , 7F
馬總統表示:如果沒有做壞事,就不用怕被監聽
12/10 13:57, 7F
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可以申請監聽喔! 這個案件很類似,但有本質區別。 這人可以拒絕開車廂,但非法監聽不能被拒絕。

12/10 13:57, 5年前 , 8F
還是想做一個台灣認真的刁民,跟警察互相好時間?
12/10 13:57, 8F

12/10 13:57, 5年前 , 9F
但你問我 我當然沒怎樣也會給警察檢查(頂多很亂QQ)
12/10 13:57, 9F

12/10 13:57, 5年前 , 10F
不配合就帶回去,不滿意去申訴
12/10 13:57, 10F

12/10 13:58, 5年前 , 11F
反正你時間多,警察陪你耗
12/10 13:58, 11F

12/10 13:58, 5年前 , 12F
很多東西是要建立在大家的基礎意識上 不然沒法討論下去
12/10 13:58, 12F

12/10 13:59, 5年前 , 13F
通常對過個資沒前科就放了,要檢查車廂,主動配合很難嗎
12/10 13:59, 13F

12/10 13:59, 5年前 , 14F
?又不是女朋友要檢查你手機,有必要那麼怕?
12/10 13:59, 14F

12/10 13:59, 5年前 , 15F
覺青很高尚,碰不得
12/10 13:59, 15F

12/10 13:59, 5年前 , 16F
通常比較有抗爭歷史的人 會對這些東西比較敏感或質疑
12/10 13:59, 16F

12/10 14:00, 5年前 , 17F
一堆網路鍵盤手,說違法違法,那就跟警察去耗時間,反正
12/10 14:00, 17F

12/10 14:00, 5年前 , 18F
時間那麼多
12/10 14:00, 18F

12/10 14:00, 5年前 , 19F
但如果反而被犯罪者拿來使用 當然也很不好阿
12/10 14:00, 19F

12/10 14:01, 5年前 , 20F
馬說的竊聽合法是太離譜,台灣政客老愛將真正違法爛權講
12/10 14:01, 20F

12/10 14:01, 5年前 , 21F
的沒問題
12/10 14:01, 21F

12/10 14:01, 5年前 , 22F
像警察 有時候也要稍微了解一下 那也是兩路人 就好了
12/10 14:01, 22F

12/10 14:03, 5年前 , 23F
就像警察態度這問題 如果那警察真的長期跟犯罪者接觸過
12/10 14:03, 23F

12/10 14:03, 5年前 , 24F
有時候他也會習慣變成很不信任人或是很粗暴(語言也是)
12/10 14:03, 24F

12/10 14:04, 5年前 , 25F
認真講 其實問題大概是一開始是便衣盤問被男大生質疑身份
12/10 14:04, 25F

12/10 14:05, 5年前 , 26F
所以警察先入為主覺得男大生心虛 男大生覺得被刻意找碴
12/10 14:05, 26F
我前一篇有提到,一開始就配合肯定沒事。 不配合的話,有一定的機率在找空檔落跑。 警察就是在抓這種笨賊。(不然只能等線報)

12/10 14:07, 5年前 , 27F
我的意思就是 警察強勢當然也不能變成專權思想的藉口
12/10 14:07, 27F

12/10 14:07, 5年前 , 28F
配合一下幾秒鐘搞定,不配合魯幾小時都可能,吃飽太閑或
12/10 14:07, 28F

12/10 14:07, 5年前 , 29F
身上有屎才會不願配合
12/10 14:07, 29F

12/10 14:09, 5年前 , 30F
但是兩邊的人都要知道 一般平凡人會有的反應/應對是啥
12/10 14:09, 30F

12/10 14:09, 5年前 , 31F
夠衰配合也是可能被魯幾小時呀==
12/10 14:09, 31F

12/10 14:12, 5年前 , 32F
看起來帶回派出所簡單了事 警方有權利帶回處所查證3小時
12/10 14:12, 32F

12/10 14:28, 5年前 , 33F
鄉民連被挪車都會不爽,最好被警察盧還這麼平靜啦
12/10 14:28, 33F

12/10 14:31, 5年前 , 34F
時間夠你就盡量去訴諸法律爭取權利
12/10 14:31, 34F
如果有人真的想盧警察,肯定不要和警察賭氣。 警察讓你拿證件就拿給他,問問題就回答。 盧警察最好的作法是投訴和各種檢舉。 ※ 編輯: linboy0303 (167.99.190.8), 12/10/2018 14:54:31

12/11 00:15, 5年前 , 35F
據我觀察那些反社會人格的大多是覺青毒狗
12/11 00:15,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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