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韓國瑜14年前撞死人判緩刑 「過失致死」判決書曝光已回收
※ 引述《NotChinese (矮母黑種櫃寧)》之銘言:
: 以責任來說
: 韓國瑜算是滿大的....
: 因為他是閃紅燈 也就是他的路應該是比較小的
: 法律上 他要完全停下來...
: 當然那位騎士無照 超速 閃黃燈未減速都是事實
: 但其實如果韓國瑜閃紅燈有守規矩的話 騎士是不會死的
: 反過來講 就算今天騎士有照 時速30過路口
: 以韓國瑜沒有停下來的情況 也是有可能還是會出車禍
: 所以這件事真的是韓國瑜這方責任比較大沒錯...
: 另外 那個消息是韓放的應該沒錯...
: 對綠的而言 如果他們有消息 應該早就會拿來打...
: 但事實上他們也沒有做這樣的事
幹你娘垃圾!! 藍綠合流
陳其邁落選系厚
我看陳根本不是怕啥陳哲男被舊事重提
是怕韓打肥菊任內的弊案影響到其他縣
市的選情被影響
如果事情是真的那怎麼叫抹黑?!
柯文哲一個好好的醫生被人說賣器官那才叫抹黑
韓國俞法院認證的闖紅燈撞死人就可以這樣輕易放過??
我也天天開車怎麼我就不會撞死人?!
韓粉在那凹死者三小 無照 超速
來來來今天超速跟無照應受的裁罰是什麼? 不就是兩張罰單嗎?
跟被闖紅燈撞死有什麼正相關??
從這點可以看出他們夫妻兩操守一定很有問題!!
你今天是一個選舉參選人你的家背景你的過去本來就是要被檢視的
只要是事實就要給人民檢視! 而不是把應受人檢視的責任簡單的扣上抹黑的帽子
同理陳78也是完全失職置民主於不顧
如果陳覺得他的家人是受不起的包伏那就不應該出來選舉!!
藍綠真的已經合流~不過時間到了輪流做
選舉也選完了韓國俞也已經是市長了
當年被你撞死的人也有個三歲女兒,今
年也念高中了沒你女兒好命可以出國念
書
既然你都當上市長希望可以對你的過去
付出更多應付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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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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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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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沒人說過殺過人不能出來選市長但人民有“知”的權利
人民可以再決定要不要支持
陳78根本就是為自身利益交換失職檢視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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