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反對同性婚姻的人 最後會害到自己嗎?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厭世焰勢)時間5年前 (2018/11/20 00:45), 5年前編輯推噓3(4123)
留言28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wayne62: 請問哪可看 同婚能直接適用通姦罪 文宣? 23:33 我原文章就有了。 https://i.imgur.com/QT1FZAX.jpg
https://reurl.cc/5ry6R 性忠貞義務欄直接寫「有通姦罪」。 這樣寫是不夠精確的。 ========================================================== : wayne62: 查http://tny.im/gHy 伴侶盟許秀雯不是那 23:34 : wayne62: 麼說的 23:34 你這種態度,跟只信《聖經》的基督徒,有什麼分別? 婚姻平權團體講出來的話,一定最接近事實? 你搞清楚,我可不認同「要先修通姦罪或除罪化,才能 將同婚法制化」這種事。 這完完全全是兩回事。 本來就可以同時進行或之後再進行通姦罪的修法。 我在意的是,你們文宣不能直接寫「有通姦罪」啊。 依目前通姦罪的實務判決狀況來說,同性婚姻的外遇 性交,的確有很大機率不會成罪啊。 --------------------------------------------------------- 目前實務判決上大多還是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1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的討論結果為依據。 https://reurl.cc/gWjrR 而零零星星有幾個判決是挑戰上述法律見解的。 比較有名的,就是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 年度上易字第107號。 但就零零星星的判決而已。 ---------------------------------------------------------- 你那篇新聞的「爭點二:沒有男女性器官接合,同性 配偶告通姦能成嗎?」,從頭到尾沒有提到91年高等 法院法律座談會的結論耶。 ========================================================== : 【性交】 : 刑法第10條第5項 : https://reurl.cc/mLj7l : : 【通姦】 : 刑法第239條 : https://reurl.cc/5ryVV : : 【與人通姦】 : 法務部(87)法檢(二)字第02560號 : https://reurl.cc/bXjqv : : 【與人通姦】 :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1年法律座談會 : 刑事類提案第7號 : https://reurl.cc/gWjrR : : 【罪刑法定討論】 : #1Jis-eem (Examination) : https://reurl.cc/MAxem : : 【口交不算通姦】 : #1NLGZ4AI (LAW) : https://reurl.cc/YOAM4 : : #1Rv65RWQ (Gossiping) : https://reurl.cc/qgEOE : : 【同婚適用通姦罪?】 : #1Rv6FZXV (Gossiping) : https://reurl.cc/MAebK : : 【通姦除罪化討論】 : #19nN7r5C (LAW) : https://reurl.cc/R0ZxG ======================================================= <同性婚姻立法將造成外遇不受刑法通姦罪的處罰?> (婚姻平權闢謠大平台) 你們的這篇文章自己也寫了: 「……只要配偶和外遇對象之間沒有性器接合,而以 口交、肛交、手交、指交、情趣玩具插入或其他創 意性行為替代,就可能不會受到通姦罪的處罰。但 是對大部分人來說,這種婚姻關係外的親密行為, 無疑都是對婚姻與感情的背叛,性忠貞義務已遭受 破壞。儘管有少數法官從婚姻忠誠義務這個角度來 解釋通姦罪的適用範圍,而認為就算配偶與外遇對 象之間只有口交行為,仍應依通姦與相姦罪來處罰 (參高雄地院刑104年度審易字第576號),但這樣 的法院見解非常之少。 」 ======================================================= 既然這是少數判決,那表示同婚的外遇性行為幾乎 不會承擔刑法上的性忠貞義務啊。 完全同性戀(金賽量表6)踩到通姦罪的機率根本就 很小;雙性戀踩到的機率比完全同性戀高一些。 就算是完全異性戀(金賽量表0),只要跟配偶以外 的異性不做出性器接合的行為或是沒留下性器接合 的證據,就能賭自己應該會碰到多數說的法官,最 後不成罪。 ======================================================== 所以我原文才會說我支持通姦除罪化,因為用刑罰 去懲罰人民的感情糾紛,根本是管太多。 但是,在姦的定義法無明文,而實務判決大多採取 多數說見解(男女性器接合)的現在,明明白白地在 文宣的性忠貞義務欄寫「有通姦罪」,我覺得不太 好。 因此我原文才有提出幾項建議啊。 目前最務實的作法,就是修改通姦的定義。 可以修法,也可以請高等法院再重新討論, 後者會比較快。 但是絕對不是宣稱同婚可以直接適用通姦罪。 這樣的措詞,滿取巧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215.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645906.A.4D3.html

11/20 00:50, 5年前 , 1F
甲甲說謊被拆穿 可撥
11/20 00:50, 1F

11/20 00:52, 5年前 , 2F
跟你認知不同 你不能直接腦補 說別人錯
11/20 00:52, 2F

11/20 00:52, 5年前 , 3F
文宣寫 有通姦罪,可請求民事賠償
11/20 00:52, 3F

11/20 00:52, 5年前 , 4F
你認知她說: 同婚能直接適用通姦罪
11/20 00:52, 4F

11/20 00:53, 5年前 , 5F
這兩句 根本不全等
11/20 00:53, 5F
我是說「不夠精確」耶。

11/20 00:54, 5年前 , 6F
我認知那句是有通姦罪看要怎麼判或怎麼修
11/20 00:54, 6F

11/20 00:55, 5年前 , 7F
就算不適用通姦或通姦除罪化還有民事賠償
11/20 00:55, 7F

11/20 00:56, 5年前 , 8F
因此 同婚還是有性忠貞義務
11/20 00:56, 8F
是啊。看起來是有啊。 但實務上就是幾乎不會成罪,也就是說,幾乎不用 承擔刑法上的性忠貞義務(通姦罪)啊。 而且我也說了,要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要修通姦的 定義(修刑法或高院法律座談會修改定義),或者是通 姦除罪化。

11/20 01:00, 5年前 , 9F
支持通姦除罪化
11/20 01:00, 9F

11/20 01:16, 5年前 , 10F
大大跟甲甲講道理 真是辛苦了
11/20 01:16, 10F
※ 編輯: rapnose (1.165.215.233), 11/20/2018 01:25:44

11/20 01:28, 5年前 , 11F
請問 "可請求民事賠償" 是不是也有符合
11/20 01:28, 11F

11/20 01:28, 5年前 , 12F
性忠貞義務? 你要求精確,那格子就這麼
11/20 01:28, 12F

11/20 01:29, 5年前 , 13F
小,你是要塞進一篇論文嗎? 無聊
11/20 01:29, 13F

11/20 01:30, 5年前 , 14F
誰規定 有刑法通姦罪 才有性忠貞義務?
11/20 01:30, 14F

11/20 01:30, 5年前 , 15F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無通姦罪了,難道
11/20 01:30, 15F

11/20 01:30, 5年前 , 16F
大部分國家都無性忠貞義務嗎?
11/20 01:30, 16F

11/20 01:34, 5年前 , 17F
再請問通姦罪要怎麼寫精確?同婚後有通
11/20 01:34, 17F

11/20 01:35, 5年前 , 18F
姦罪你說不夠精確,但你敢寫同婚後一定沒
11/20 01:35, 18F

11/20 01:35, 5年前 , 19F
有通姦罪嗎?你敢精確的這樣寫嗎?
11/20 01:35, 19F

11/20 01:42, 5年前 , 20F
他們整天說要比照一班人權利入民法,結
11/20 01:42, 20F

11/20 01:43, 5年前 , 21F
果跟他們性開放文化衝突的通姦就馬上自
11/20 01:43, 21F

11/20 01:43, 5年前 , 22F
助餐,這樣到底是來幹嘛的
11/20 01:43, 22F

11/20 01:44, 5年前 , 23F
最後只是想把他們的觀念用法條寫入民法
11/20 01:44, 23F

11/20 01:44, 5年前 , 24F
強迫一般人要跟著遵守而已
11/20 01:44, 24F

11/20 02:17, 5年前 , 25F
若程度差 看不懂這在討論啥 請勿亂入
11/20 02:17, 25F

11/20 02:22, 5年前 , 26F
性忠貞義務寫"有通姦罪,可請求民事賠償"
11/20 02:22, 26F

11/20 02:22, 5年前 , 27F
可是也是因為會有AG大這種人……
11/20 02:22, 27F

11/20 02:22, 5年前 , 28F
可能
11/20 02:22, 28F
文章代碼(AID): #1RykYIJ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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