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已回收
※ 引述《starmercury (jason多解多拿碎片是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
法通過是好啦 至少有個法源了
但是 台灣老闆投機的能力 絕對超乎你我想像
除了台北市的勞動局外 其他縣市的勞工局 被笑資工局 應該沒問題吧?
特別是台南市的 之前一堆雇主違法 薪資連最低都沒給到
勞工局「關心」輔導後 還可以就地合法 既往不咎
那 萬一以後來是有雇主寫面議呢?
有其他的行政罰可以開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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