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殺性侵犯沒有錯!母獻身護女被姦 鄉民痛罵恐龍判決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裁作短歌行)時間5年前 (2018/10/31 15:46), 5年前編輯推噓1(328)
留言13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不少人質疑皮特絲棄屍=心虛……但卻忽視了皮特絲做為母親的立場。 為人父母者,當意識到孩子仍需要自己、絕不能認罪時,就算犯下滔天大罪,只要能脫罪 的事都會去做;以此案為例,皮特絲在女兒成年前都無法出獄了,而目睹這一切、承受其 苦果的孤女,可能會形成反社會人格。 這也是各國刑法為何對於隱匿直系血親罪行與義憤殺人等,會酌減其刑,因為法律不外乎 人情; 我比較想用凱薩伊老母的話反問:「那你有想過自己養出的畜牲,對人家母女做出多麼可 怕的事嗎?」楊日松、李昌鈺、高大成等都說過,殺數十刀是義憤,女割男勢是報復性侵 。 BTW若根據大清律例,逼姦母女的凱薩可剮千刀的,61刀算便宜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7.34.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0971970.A.6A8.html

10/31 15:47, 5年前 , 1F
嗯嗯,幫開脫辛苦了
10/31 15:47, 1F

10/31 15:48, 5年前 , 2F
就真的該分割看啊
10/31 15:48, 2F

10/31 15:48, 5年前 , 3F
防禦反殺是一件事,棄屍是另一件
10/31 15:48, 3F

10/31 15:50, 5年前 , 4F
殺人犯的女兒 人人得而誅之
10/31 15:50, 4F

10/31 15:52, 5年前 , 5F
強姦犯就該唯一死刑
10/31 15:52, 5F

10/31 15:53, 5年前 , 6F
法律都要看人情要個屁法律
10/31 15:53, 6F
※ 編輯: Leika (175.97.34.135), 10/31/2018 15:55:46

10/31 16:04, 5年前 , 7F
法律本來就是依社會民情建立的 違反大
10/31 16:04, 7F

10/31 16:05, 5年前 , 8F
多數人的道德標準只會變私刑盛行
10/31 16:05, 8F

10/31 16:16, 5年前 , 9F
問題在根本沒證據證明性侵
10/31 16:16, 9F

10/31 16:17, 5年前 , 10F
法律跟民情有啥關係?大家都認同可教化?
10/31 16:17, 10F

10/31 16:18, 5年前 , 11F
法律就是國家暴力而已,不是正義,公平.
10/31 16:18, 11F

10/31 23:57, 5年前 , 12F
而且她並不是正當防衛,當下才算,她是
10/31 23:57, 12F

10/31 23:57, 5年前 , 13F
事後氣憤殺人。
10/31 23:57,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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