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自由時報記者張議晨觸犯個資法!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夢想就在前方(♂))時間5年前 (2018/10/25 11:47), 5年前編輯推噓2(3122)
留言26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8/14 (看更多)
喝酒駕車是有公共危險。 但是9個月前曾經喝過酒,9個月後駕車是不會有公共危險的。 你去挖8個月前的前科,想去證明8個月後開車有問題? 這兩者之間有何因果關係,更何況這1年他還要持續接受採樣。 硬把曾經吸過毒,和這次事故扯上因果關係。 那所有曾經喝過酒的人,是不是都不能駕車?這邏輯根本就有問題。 更不要說有啥公益性了。 ※ 引述《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 第 9 條 :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 : 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及前條第一項 : 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事項。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為前項之告知: : 一、有前條第二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 :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不能向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告知。 : 四、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之目的而有必要,且該資料須經提供 : 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者為限。 : : 五、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 : 第一項之告知,得於首次對當事人為利用時併同為之。 : == : 你先別急好嗎?這不一定。 : 當個資法遇上新聞自由時怎麼辦? : 這個在個人資料法立法時就有討論過一波了。 : 那時候原本個資法二讀要刪除媒體免責權的。 : 不過後來三讀又恢復了 :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00428/32470342/ : 個資法三讀 新聞報導可免責 : 須符公益 另訂細則 學者批非常不當 : 【綜合報導】《個人資料保護法》二讀內容被轟侵犯新聞自由及妨害民眾使用資訊,朝野 : 黨團昨在立法院會共同提復議挽救後,《個資法》完成三讀,媒體基於新聞報導的公益目 : 的而蒐集的個資,以及民眾在網路上使用公開活動所蒐集的資料,例如臉書上張貼友人合 : 照,都可免責,不違反《個資法》。至於何謂公益、公開場合,由行政機關邀請民間團體 : 、學者專家共同研議後在施行細則明訂,律師建議應從寬解釋,以免限縮媒體自由,學者 : 批評新聞自由交給司法決定,非常不當。 : 至於爆料司機有吸毒被判緩起註的消息, : 算不算符合新聞公益之報導? : 就看法官怎麼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25.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0439239.A.DA0.html

10/25 11:48, 5年前 , 1F
記得之前谷拉斯好像被罵到臭頭
10/25 11:48, 1F

10/25 11:48, 5年前 , 2F
把酒跟毒品放在一起討論 讚
10/25 11:48, 2F

10/25 11:48, 5年前 , 3F
9個月前當時的前後一個月有無酒駕?
10/25 11:48, 3F

10/25 11:49, 5年前 , 4F
這不就是標準的摧毀被告證詞可信度的手段
10/25 11:49, 4F

10/25 11:51, 5年前 , 5F
哇 突然對酒駕超寬容了XDDD
10/25 11:51, 5F

10/25 11:51, 5年前 , 6F
有紀錄的人 當再次發生車禍 你會不會去再
10/25 11:51, 6F

10/25 11:52, 5年前 , 7F
調查一下? 這種動作完全不合理嗎?
10/25 11:52, 7F

10/25 11:52, 5年前 , 8F
何況現在討論的是比酒成癮性更重的毒品耶
10/25 11:52, 8F
如果記者去挖這次甚至前幾個月他驗毒沒過,合理。 去挖他8-9個月前的緩起訴處分,就不合理。因為沒有因果關係。

10/25 11:53, 5年前 , 9F
所以這是檢察官一定會去釐清的啊 但
10/25 11:53, 9F

10/25 11:53, 5年前 , 10F
真的,突然對酒駕寬容了
10/25 11:53, 10F
不懂對酒駕寬容的邏輯哪來。酒駕應該被譴責。 但是硬要把幾個月前的毒駕,和這次事故發生原因扯上因果關係就很有問題。

10/25 11:53, 5年前 , 11F
這次事件發生原因和"前科紀錄"不必然
10/25 11:53, 11F

10/25 11:54, 5年前 , 12F
存在因果關係
10/25 11:54, 12F
※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10/25/2018 11:55:52

10/25 11:54, 5年前 , 13F
你可以把他視為高度嫌疑犯 但要定他
10/25 11:54, 13F

10/25 11:55, 5年前 , 14F
這條罪 光這樣的證據是絕對不足的
10/25 11:55, 14F

10/25 12:00, 5年前 , 15F
不是因果關係 而是個人用藥習慣問題 去看
10/25 12:00, 15F

10/25 12:00, 5年前 , 16F
一些空難報告 若是機師有藥物使用 或是不
10/25 12:00, 16F

10/25 12:01, 5年前 , 17F
正確的藥物濫用 這些都會被列入背景資料的
10/25 12:01, 17F

10/25 12:01, 5年前 , 18F
這裡說的不是司法責任 而是交通意外調查的
10/25 12:01, 18F

10/25 12:02, 5年前 , 19F
全貌...坦白說啦 曾有藥物濫用習慣 當出事
10/25 12:02, 19F

10/25 12:02, 5年前 , 20F
時就是要再加調查當時的情形 畢竟是成癮性
10/25 12:02, 20F

10/25 12:03, 5年前 , 21F
很重的毒品 定罪當然是調查結果出來再說了
10/25 12:03, 21F

10/25 12:03, 5年前 , 22F
這裡只是說要去做調查這個動作而已
10/25 12:03, 22F

10/25 12:10, 5年前 , 23F
而且你說的駕車比較像個人駕駛 而不是擔任
10/25 12:10, 23F

10/25 12:10, 5年前 , 24F
飛機車船的駕駛 這差很多的...
10/25 12:10, 24F

10/25 12:14, 5年前 , 25F
推樓上的補充
10/25 12:14, 25F

10/26 09:52, 5年前 , 26F
谷拉斯很經典啊 月收20萬去申請法扶
10/26 09:52,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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