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吳音寧:攸關體制,我會遵守法規 不去議會已回收
※ 引述《ainor (><)》之銘言:
: 會遵守法規 不去議會 (若P則Q)
: 那去議會 就是不遵守法規 (非Q則非P)
: 但510同溫層用的邏輯是
: 若柯P則FUCK Q
: 法規是有那一條去了違法?
: 如果是違法那之前去了幾次,不都違法了,那被罰了什麼?
有沒有違法,和有沒有處罰其實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先有違法,後面才有相對應的法律效果
沒有違法,後面不會產生任何法律效果
但是有沒有可能違法,但是沒有任何的法律效果??? 有啊
舉個例子好了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規定遇到升旗的時候,一般車輛要立刻停車
你早上開車路過總統府剛好遇到升旗,請問你有停車下來參加升旗典禮過嗎?
正常人都嘛開了就走
所以大家都違法阿
但是違法有沒有處罰???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沒有規定罰則
所以就算你違法,國家也沒有法律能處罰你
: 闖紅燈都要罰錢了, 行政機關是不是瀆職?
: 同理, 法規沒有一條說你看見車禍有人受傷了打119違法
: 但如果有人解讀成 會遵守法規,看到車禍不打119
: 你會不會用關懷低能的眼神看他
: 事情就是那麼簡單
: 希望有人可以整理一下支持510的候選人
: 讓大家關懷一下,不要再服務人民了,應該好好的去休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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