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彎北商業宅暫緩裁罰?柯文哲:不可能 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5/15 18:04), 6年前編輯推噓5(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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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最大的問題在於,往往開了一個議題卻無法有個良好的解決辦法, 大彎北也好一堆工業宅商業宅的問題早就很久了,本來違反土地分區使用 ,裁罰的是都發局,可是都發局沒有人力所以除非像是違建被檢舉,才會 去現勘。這次大彎北的問題在於都發局裁罰的資料是引用稅處的的自用住 宅資料,簡單來說把商業區變更申請自用住宅,一定要請稅務員現勘拍照 所以自用住宅的租稅優惠申請資料就變成都發局的裁罰依據,可是這有一 個後遺症,只要取消自用住宅,都發局就沒得罰了,不然怎麼可能短短幾 個月內就少五百戶... 。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都發局自己去現勘,自己裁罰慢慢處理,而不是直接放 話要什麼一坪15萬,就算真的罰15萬,請問依據在哪?是不是真的繳了就 沒事?罰本來就該罰,而且應該是用正當的管道去罰,不然剩下的人一年 多繳個幾千塊錢取消自用住宅,都發局還是沒皮條。一次罰個千百戶好像 很屌,結果取消自用住宅什麼都沒有,只是炒作新聞罷了。 還有,這種商業宅的問題又不是只有建商在搞,市政府自己的開發案也有 捷運內湖站當初徵收說要蓋商場蓋停車場蓋辦公室,結果現在蓋完一樣跑 出豪宅,問代書早就辦過那個案子的自用住宅。 市府自己徵收的案子,自己找的建商聯開,自己驗收的建物,自己發的使 照,自己核的自用住宅... 我不知道市政府有什麼立場去罰什麼商業宅。 照這邏輯,市府都發局是不是要給市府捷運局罰單?還是要給當初徵收的 地主一坪建坪15萬代金?這案子從驗收、談分配、發使照、核定自用通通 是柯市府任內,高嘉瑜議會裡上節目開記者會都罵過,至今市府還是我行 我素。 開新的戰線很好,有能力堅持到收尾才是真正完成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7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378694.A.74E.html

05/15 18:05, 6年前 , 1F
你黑柯只會炒作議題 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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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06, 6年前 , 2F
北灣大直的戰線,其實就是藍綠議員自己開的,你要怪市府?
05/15 18:06, 2F

05/15 18:07, 6年前 , 3F
加油......先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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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07, 6年前 , 4F
市府必須依法裁罰才對得北市民,但對弱勢要確實照顧到
05/15 18:07, 4F
一次罰1500戶就叫解決問題嗎? 解決方案在哪?還是逼大家撤銷自用住宅,眼不見為淨?

05/15 18:09, 6年前 , 5F
你看丁守中,姚文智,不看談這話題就知道為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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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09, 6年前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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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10, 6年前 , 7F
用合法的管道去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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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11, 6年前 , 8F
因為解套方式之一很簡單 就是改成非住宅稅率
05/15 18:11, 8F
這叫哪門子的解決方案,那以後大家都來違反分區使用好了,不要申請 自用住宅就沒事了 XDDD

05/15 18:12, 6年前 , 9F
用商業地建住宅,那些人還想買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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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12, 6年前 , 10F
省了價差結果還套自用住宅(土地分區也不合)那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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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12, 6年前 , 11F
大家理性一點吧,我想問現在不是監察院說要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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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13, 6年前 , 12F
住戶不改就罰 如果機能要完整使用那就是大家出錢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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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13, 6年前 , 13F
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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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回饋金的方案有嗎?目前沒有嘛... 連解決方案都沒有就嚷著要開罰,這是有真的要解決問題嗎? ※ 編輯: Rinehot (61.216.75.217), 05/15/2018 18:15:40

05/15 18:14, 6年前 , 14F
柯文哲做事進度超慢的 包括藝術中心也是去年7月才開始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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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14, 6年前 , 15F
內湖站徵收那是馬或郝時代的問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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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驗收 分配 發使照 銷售 核定自用 通通是柯市府任內

05/15 18:14, 6年前 , 16F
印象中格局機能是有限制的 不是一般住家裝潢還能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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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21, 6年前 , 17F
查一下新聞是郝龍斌時代搞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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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柯文哲並沒有阻止,郝的問題是在於權利金分配,而不是當豪宅賣。 這是兩件事情。 ※ 編輯: Rinehot (61.216.75.217), 05/15/2018 18:23:38

05/15 18:30, 6年前 , 18F
其他市長的問題在戰場都不敢開 任由財團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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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31, 6年前 , 19F
錯就是罰啊,要怪就怪之前的政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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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32, 6年前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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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0, 6年前 , 21F
你提的內湖那個 我想問問你要柯文哲阻止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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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1, 6年前 , 22F
1 你不可能短時間內遷移1500戶 2 你沒有提供短期內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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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2, 6年前 , 23F
的方案 3錯該罰但是請走正常管道罰 不然只是叫人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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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2, 6年前 , 24F
自用的方法來敷衍市府 然後市府還很開心有500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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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3, 6年前 , 25F
內湖那個很簡單 使照裡面就該禁止當住宅用 都發局比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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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3, 6年前 , 26F
彎開罰 對 就是罰捷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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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4, 6年前 , 27F
不然捷運局拿錢給地主啊 一坪建坪補15萬 都發局給的價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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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49, 6年前 , 28F
然後記得鑑價時要用住宅鑑價 別再睜眼瞎話那是辦公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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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8:50, 6年前 , 29F
嗎 對了我家族就是一部分地主 這很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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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02, 6年前 , 30F
使照裡面禁止當住宅用? 要怎麼辦到? 我剛剛看了內政部發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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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03, 6年前 , 31F
現行法規 你提的內湖那案子被法條允許可進行法律變更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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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04, 6年前 , 32F
稅務核定自用稅率,又不等於使照使用用途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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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04, 6年前 , 33F
不想被當住宅用 得去請內政部發佈修訂辦法變更法條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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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06, 6年前 , 34F
簡單講你說的這個應該請內政部去解決 找台北市府是找錯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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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19, 6年前 , 35F
這是徵收時衍用法條造成的 引用大捷法第七條徵收的要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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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19, 6年前 , 36F
要讓地主知道聯開計劃 讓地主自己選聯開還是徵收 原本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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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0, 6年前 , 37F
劃自然不能變更 原計畫不是住宅 自然不能當住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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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1, 6年前 , 38F
呃 現在就告訴你於法是可以變更的 根據情況的不同還可以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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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1, 6年前 , 39F
變更 可是你現在卻說不能變更 意思是現在法條之間互相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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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7, 6年前 , 40F
我剛剛去看了大捷法第七條 沒看到有說計劃不能變更 也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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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7, 6年前 , 41F
不是 這是徵收造成的 不然以後聯開說要蓋公園不然就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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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7, 6年前 , 42F
沒看仔細吧 你可以幫我指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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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7, 6年前 , 43F
徵收二選一就好了 徵收完再來變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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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8, 6年前 , 44F
我貼ㄧ下網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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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大捷法第七條是這個吧? https://goo.gl/F6ZD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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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8, 6年前 , 46F
這樣說 當初北市府內湖案就被糾正過 事由就是停車場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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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29, 6年前 , 47F
縮減 商辦面積增加 被監院糾正違反大解法第七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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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30, 6年前 , 48F
如果連變更面積都會被糾正 你覺得變更使用目的能過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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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37, 6年前 , 49F
我剛剛又看了ㄧ遍 還是沒看到有禁止變更的說詞 可以幫忙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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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9:37, 6年前 , 50F
ㄧ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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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0:47, 6年前 , 51F
這是必然的好嗎 不然以後聯開計劃都亂寫 地主反對之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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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0:48, 6年前 , 52F
來徵收 徵收之後再來修改 以後聯開兩條路 一市價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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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0:48, 6年前 , 53F
二蓋公園 你自己想想就知道問題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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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0:53, 6年前 , 54F
如果開發計劃可以修改 地主為什麼不能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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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0:14, 6年前 , 55F
所以 只要政府有某人某任亂搞 從此人民都可以不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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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5:56, 6年前 , 56F
老實說我不知道你指的必然是指什麼 我只想知道在大捷法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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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5:56, 6年前 , 57F
條到底有沒有所謂的禁止變更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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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22, 6年前 , 58F
從以前到現在 捷運局一口咬定那叫辦公室 從來不敢提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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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22, 6年前 , 59F
的可以修改開發計劃 你的法律見解真的很獨到 捷運局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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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23, 6年前 , 60F
聘你當律師跟我家打行政官司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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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28, 6年前 , 61F
然後你查到的版本是舊法 當時適用的是77年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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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30, 6年前 , 62F
協議不成者得徵收 協議就是參與聯合開發 你要協議必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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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30, 6年前 , 63F
有開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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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32, 6年前 , 64F
大眾捷運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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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32, 6年前 , 65F
自己去翻翻吧
05/16 08:32, 65F
文章代碼(AID): #1Q-h36T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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