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都更一坪換一坪加車位 別幻想不花一毛錢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阿宏)時間6年前 (2018/02/09 00:13), 6年前編輯推噓20(20025)
留言45則, 2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7/67 (看更多)
看了一堆推文對都更完全沒有基本認識和正確認知,忍不住想回一篇…… 我國都市更新制度,基本上是建立在協議合建及權利變換這兩種機制,協議合建可以簡單、 粗略的理解為“私約”,實施者(一般是建商)和地主談好就好,你要一坪換一坪、兩坪都 是你的事,但要注意的是:“法定容積”+“獎勵容積”不可能無上限,必須受到都市計畫 與容積獎勵上限的種種規範;而權利變換則運用的更為廣泛,也就是在更新前,經過估價師 計算地主擁有的權利價值(包含土地、建物、其他),會得到各地主間的權利價值比例;在 更新後,扣除掉實施者的成本後(共同負擔,包含規劃設計費、營造工程費、其他……), 再由地主按照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分配扣除成本後的更新後建物。 換言之,在權利變換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權利價值”,並不是所謂你持有地坪一坪就一 定分的回建坪一坪,因為這樣的假設忽略了幾個重點: 1.可分配容積到底多少? 2.成本花了多少? 3.更新前權利價值真的有那麼高嗎? ----------------- 以下我想用QA的方式釐清幾個常見問題 1.能不能保證一坪換一坪還送車位? A:正常來說,不應該有此現象,正常的都更,並不是以“容積獎勵”作為先決條件,重點是 更新、更安全,容積獎勵只是為了加快都更的誘因,而不是必然,否則太多的容積將造成地 區性的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下降;因此要一坪換一坪就是容積本身夠多,多到人人有獎,又或 者是你是超級金店面,所以更新前權利超高,當然有機會一換一,甚至不分店面分樓上可以 一換1.5。那車位呢?法定車位免計容積,但超出的就要計入容積,可是按照我上面說的, 受到都市計畫跟其他管制,容積總量是固定的!!如果人人的要一戶一車位,請問蓋房子是 要拿來當停車場還是住家? 舊屋換新屋就像舊車換新車當然要花錢,大家檯面看到的不用出錢,其實是因為在折價抵付 (付共同負擔)的過程中,總戶數增加,地坪持分減少,你用土地支付了舊換新的價差。 2.為什麼水源四、五期可以一換一甚至更多? A:那是因為他隸屬於整建住宅,本身基地條件就和其他一般都更不同,再加上過去郝政府時 代的老公專案(最高可以到兩倍法容),才可以有這種現象,現在不可能! 3.蓋成大樓那麼高怎麼會不夠分?不夠再蓋高一點啊! A:容積總量固定,蓋高一點只是房子變成瘦竹竿,可以分的沒有變多,所以房子高度與分配 多少無關!! 4.為什麼公設比那麼高? A:現在法規規定的樓梯、梯廳、機房、車道………零零總總加起來就大概20多了,再配上為 了銷售所設計的健身房、迎賓廳………,所以才變成這麼高。 ----------------------------- 小結:都更一坪換一坪是誘因,而不是必然,這個口號在實務界、公部門都可以明確的告訴 你,是個錯誤政策。當人人都堅持一換一甚至更多,卻從來沒想過他真的值得一換一或付出 什麼,那就會增加更多的溝通成本,住戶彼此的成見、質疑會越來越多,然後就逐漸對立, 那這個都更案基本就完了……… 以上手機倉促打打,如果各位有什麼想問的,可以在推文提出,我會再盡力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8106395.A.AFE.html ※ 編輯: hank791221 (114.136.2.10), 02/09/2018 00:14:33

02/09 00:14, 6年前 , 1F
政府先解決一堆高到鬼都怕的公設比吧
02/09 00:14, 1F

02/09 00:16, 6年前 , 2F
你搞錯了 單純用你的概念 就是一個慢性把低端人口
02/09 00:16, 2F

02/09 00:16, 6年前 , 3F
掃出台北市的概念
02/09 00:16, 3F
有可能,因為實務上,這種狀況更新後,往往無法負擔更新後的稅賦;不過可是透過實施者 選配的找補,讓這些收入較少者,釋出部份坪數給願意加購者,這樣他們還是可以留下

02/09 00:17, 6年前 , 4F
這篇還可以。但太理想化
02/09 00:17, 4F
因為我想談的是應然面,把大前提弄對,才不會有奇怪的政策出現… ※ 編輯: hank791221 (114.136.2.10), 02/09/2018 00:18:04

02/09 00:18, 6年前 , 5F
你的文章雖然說得很簡單明瞭 但是其實普羅大眾在法定
02/09 00:18, 5F

02/09 00:18, 6年前 , 6F
還是在講現行體制,制度就有問題啊
02/09 00:18, 6F
願聞其祥~

02/09 00:19, 6年前 , 7F
容積這詞之後的內容大概都看不懂,只會跳針越換越小
02/09 00:19, 7F
是的,在現場和阿公阿嬤說明時,我們都會更口語,然後要花上更多時間,但其實,重點會 在某些意見領袖,另一方面,為什麼要有都市計畫控制,也是無法說服大眾的一點…

02/09 00:19, 6年前 , 8F
會吃虧之類的...
02/09 00:19, 8F

02/09 00:20, 6年前 , 9F
你的觀念正確,可惜聽不懂的人一堆
02/09 00:20, 9F

02/09 00:20, 6年前 , 10F
公設比這是消防法規問題
02/09 00:20, 10F

02/09 00:21, 6年前 , 11F
老人家看到這麼多字就只會開始跳針
02/09 00:21, 11F

02/09 00:21, 6年前 , 12F
想知道都更好後 再三十年後該怎麼辨?
02/09 00:21, 12F
這個問題真他媽好,我也這樣問過,但我得到幾種答案,給你參考看看: 1.到時再說 2.那時候台灣不知道還在不在,想那麼多幹嘛 3.本來現在都更用鋼筋混凝土,就該以80甚至100年為使用年限 --------- 但我個人想法是,落實都更要付錢的觀念,時間到了有都更需求,就掏錢重建吧

02/09 00:22, 6年前 , 13F
不要說別人看不懂容積 事實上就是越換越小 其實你
02/09 00:22, 13F

02/09 00:22, 6年前 , 14F
能室內30坪舊房換到室內30坪的新房 阻力會小很多
02/09 00:22, 14F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但前提是你得真的生出更新後那麼多坪數給人家分,現在有很 多房子的原容積(現況)>>>法定容積,他根本蓋不出那麼多容積啊…… 就像回春堂朱二只進了半斤砒霜,哪來的一斤賣給人家……

02/09 00:23, 6年前 , 15F
公設比是法規又如何?關能不能實坪換實坪何干?
02/09 00:23, 15F

02/09 00:24, 6年前 , 16F
都更後怎麼辦?強制年度鑑定啊,鑑定後公開公佈
02/09 00:24, 16F

02/09 00:24, 6年前 , 17F
為何不問實施者的成本真的有那麼高嗎?建商敢接受估價嗎
02/09 00:24, 17F
有啊,每個都要三家估價師簽證,只是不合地主想法,就統統被打成黑箱

02/09 00:25, 6年前 , 18F
看哪個不怕死的願意買或哪個社區命夠硬
02/09 00:25, 18F

02/09 00:26, 6年前 , 19F
我是覺得條件好的地方早就都重蓋完了 剩下一堆沒利潤的
02/09 00:26, 19F
沒錯,就像比特幣也輪不到我賺

02/09 00:26, 6年前 , 20F
為何不問社區為何不肯付委建費,這樣不是更省?
02/09 00:26, 20F
這其實就有自力更新的概念在,但這個比較要擔心的是,有很多無良廠商會騙人

02/09 00:26, 6年前 , 21F
住三 六米 八米巷 小基地 是不會有建商去蓋的 只能靠
02/09 00:26, 21F
這個等看看危老吧,但我覺得危老就是亂搞的政策… ※ 編輯: hank791221 (114.136.2.10), 02/09/2018 00:26:50

02/09 00:26, 6年前 , 22F
反正住戶就是不想付錢但是想住一樣大的新房子。無解
02/09 00:26, 22F

02/09 00:27, 6年前 , 23F
自己了
02/09 00:27, 23F

02/09 00:27, 6年前 , 24F
公寓一定越換越小,不想給建商賺自己來也是越蓋越小
02/09 00:27, 24F

02/09 00:29, 6年前 , 25F
除非修法把容積管制直接放寬2倍,不然本題無解
02/09 00:29, 25F
但又沒有足夠的論述去支持都委會給兩倍容積……

02/09 00:30, 6年前 , 26F
很多人愛跳針建商賺很大,老屋換新後依現行市價來算
02/09 00:30, 26F

02/09 00:30, 6年前 , 27F
老舊建物有價值的只有土地,所以土地價值低很難一換一
02/09 00:30, 27F
專業,重點在權利價值,重中之中是土地持分,建物本身沒什麼殘值了

02/09 00:31, 6年前 , 28F
跟當時購入的價值比起來又賺多少?
02/09 00:31, 28F
地主一般不會想這個QQ ※ 編輯: hank791221 (114.136.2.10), 02/09/2018 00:35:56 ※ 編輯: hank791221 (114.136.2.10), 02/09/2018 00:37:54

02/09 00:41, 6年前 , 29F
都更都把容積用到最大 那只是把問題留給下一代
02/09 00:41, 29F

02/09 00:42, 6年前 , 30F
讓下一代更難處理
02/09 00:42, 30F
※ 編輯: hank791221 (114.136.2.10), 02/09/2018 00:44:06

02/09 00:46, 6年前 , 31F
有公共利益為何不公辨都更?
02/09 00:46, 31F

02/09 00:47, 6年前 , 32F
沒公共利益為何強迫都更?
02/09 00:47, 32F

02/09 00:49, 6年前 , 33F
只擁有地上權或土地租約的住戶怎麼辨+
02/09 00:49, 33F
地上權有權利價值哦 租約在現行制度只有拿違約租金走人,這個是未來需要處理的

02/09 00:53, 6年前 , 34F
公辦都更協調性更差,而且市場跟行政規矩落差會造成
02/09 00:53, 34F

02/09 00:54, 6年前 , 35F
時間更加冗長,公務員或其首長很多沒膽去擔責任
02/09 00:54, 35F
不一定更加冗長啦,決心要推有各種特例條件 ※ 編輯: hank791221 (114.136.2.10), 02/09/2018 01:05:29

02/09 01:08, 6年前 , 36F
專業給推
02/09 01:08, 36F

02/09 01:20, 6年前 , 37F
這篇觀念正確 為什麼版上反應這麼冷淡?
02/09 01:20, 37F

02/09 02:07, 6年前 , 38F
2樓終於講到重點,「合理的」都更最終結果是把一些沒錢
02/09 02:07, 38F

02/09 02:07, 6年前 , 39F
貼新屋的人趕出去,變成以都更之名行驅逐低端人口之實
02/09 02:07, 39F
可以配合選配找補或者公宅政策(台灣這塊嚴重落後),這樣會好一點

02/09 02:18, 6年前 , 40F
所以還是得制定符合現實的法規,看看那危老...
02/09 02:18, 40F

02/09 03:22, 6年前 , 41F
推BC大
02/09 03:22, 41F

02/09 07:31, 6年前 , 42F
02/09 07:31, 42F

02/09 08:17, 6年前 , 43F
容積總量是要用各戶的容積加總嗎?是怎麼定的啊?
02/09 08:17, 43F
最簡單的理解是土地面積*建蔽率*容積率,然後再加上容積獎勵、免計容積。但實際計算, 還會有建築法規臨路限制、禁限建(航高)………,算出來不一定是理想值就是了 舉例,土地面積100、第三種住宅區45%、225%,在沒有其他限制下,就是100*0.45*2.25*1. 3(容獎設1.3)再加免計容積的部份。 ※ 編輯: hank791221 (223.140.108.123), 02/09/2018 08:25:22 ※ 編輯: hank791221 (223.140.108.123), 02/09/2018 08:27:11

02/09 09:49, 6年前 , 44F
容積問題無解
02/09 09:49, 44F

02/10 04:48, 6年前 , 45F
謝謝原po熱心解答!
02/10 04:48,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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