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已回收
我是覺得
這條法和引用的法官應該是為了保障弱勢
畢竟人家都重傷或死了,家屬心理和經濟損失打擊都是無法想像的大
因此是弱勢方
而駕駛畢竟還活著(=可以工作),有車
所以被認定是強勢方
所以根據情理法,強勢多少補貼弱勢家庭一點算是道義
哪怕這筆賠償可能讓強勢方傾家蕩產也一樣
但這樣等於是鼓勵僥倖份子勇敢違規
甚至一撞保全家的歪風也可能出現
所以應該拿掉可以讓擁有路權方分擔責任的應注意系列條款
一切都由路權做最終判定
蓄意闖紅燈的應該要負擔100%責任,哪怕被撞死家裡沒人養也一樣
超速酒駕違規停車紅燈右轉都是其次
唯有闖紅燈一定要嚴打
雖然很多是搶黃燈
但多的是紅燈時間已經到一半甚至快綠燈的時候看沒有警察,橫向也沒有來車就直接闖的
(上次還看見一個三寶這樣闖,結果窩後面的警察馬上追上他開單,笑死)
這種被撞死機率很高
硬要賴綠燈駕駛賠償的也多是這種人的家屬
雖然全以路權判斷可能會造成車輛不禮讓行人的現象
但如果連最基本的紅燈停綠燈行都做不到
那還談什麼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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