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揆舌戰林淑芬「通勤不算上班」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肺癆打臉王)時間6年前 (2017/11/30 07:22), 6年前編輯推噓-9(81726)
留言51則, 3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5/65 (看更多)
幹拎娘 通勤算上班喔 勞工怎他媽不去吃屎!? 我他媽高雄去台北上班 來回高鐵4小 你當別人開公司是印鈔票 還是做慈善? 他媽的勞工勞團真誇張 上電視一直講 蝶戀花 蝶戀花 叫他說其他的講不出來 一直放大特例 講些五四三的 也沒本事抓到重點 在那邊講垃圾話 操 一群肺癆 這種水準領22K還不臉紅!? 重點是啥? 老闆不給薪水喔? 怎麼不叫賴神和柯神或戰神們 訂最低工資40K 快點訂阿 勞工又不出走 只會上街鬧 不給糖就搗蛋 媽的一群肺癆 社會毒瘤 以下開放22K肺癆學狗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19.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1997753.A.F95.html

11/30 07:23, 6年前 , 1F
推 40K其實還不太夠
11/30 07:23, 1F

11/30 07:23, 6年前 , 2F
反串得蠻爛的其實
11/30 07:23, 2F
肺癆最爛的地方 就在於道理講不贏 直接說人反串 無恥抹黑極致

11/30 07:24, 6年前 , 3F
很多領22k=底薪16k+全勤+誤餐+加班(月休4天)
11/30 07:24, 3F

11/30 07:24, 6年前 , 4F
當然是找特例出來講啊 通例都合法有需要管制喔?
11/30 07:24, 4F
喔! 喝酒鬧事開車等 是不是要禁止賣酒 明明就有細部罰則 不講 不檢討 噁心 蝶戀花也是司機的錯 老闆通通不起訴 法院認證 "無過勞" 肺癆提特例 還被打臉 該不會想從勞資戰場 轉到司法不公吧 呵

11/30 07:24, 6年前 , 5F
原來你不是勞工喔~ 那是什麼工?
11/30 07:24, 5F

11/30 07:24, 6年前 , 6F
柯P說至少45K 快訂在自治條例明天實施
11/30 07:24, 6F

11/30 07:25, 6年前 , 7F
嗯這篇充份顯示你的水準 你媽都要哭了
11/30 07:25, 7F
肺癆最愛哭~

11/30 07:26, 6年前 , 8F
願意天天北高通勤還不租屋  可見此篇水準  哈哈
11/30 07:26, 8F
有賺頭阿 你這水準應該是22K

11/30 07:27, 6年前 , 9F
通勤可以補助交通費,但真的不能算上班時間。現在
11/30 07:27, 9F

11/30 07:27, 6年前 , 10F
勞工也像少數偏激的同性戀團體一樣,要求越來越扯
11/30 07:27, 10F

11/30 07:27, 6年前 , 11F
11/30 07:27, 11F
沒錯! 越來越噁心了 他馬的

11/30 07:29, 6年前 , 12F
重點在輪班間隔8小時 扣掉通勤吃飯盥洗剩多久能休息
11/30 07:29, 12F

11/30 07:29, 6年前 , 13F
休息不夠 通勤出事老闆也是要負責的 短視近利 可悲
11/30 07:29, 13F
哪個國家通勤算上班 你說說? 講不出來就閉嘴 欠打臉! 每個行業都能無條件間隔8小時? 肺癆你在扭曲啥? 法案都不看! 還上來讓我打臉! 蝶戀花老闆不起訴 不起訴 這還是上班時間. 下班時間通勤出事怪老闆? 肺癆真的很厲害 乾脆叫老闆負責你娶老婆置產好了 全部老闆負責最棒 ※ 編輯: lio226 (111.252.119.34), 11/30/2017 07:35:17

11/30 07:31, 6年前 , 14F
不能提供你足夠休息時間的公司,就趕快離職。而不
11/30 07:31, 14F

11/30 07:32, 6年前 , 15F
是要求政府和公司負責把你養得白白胖胖。
11/30 07:32, 15F

11/30 07:32, 6年前 , 16F
原本是間隔11小時要修成間隔8小時 結果居然有人說不爽不
11/30 07:32, 16F

11/30 07:32, 6年前 , 17F
要做
11/30 07:32, 17F

11/30 07:33, 6年前 , 18F
那乾脆自由市場嘛 整部勞基法廢掉算了
11/30 07:33, 18F

11/30 07:33, 6年前 , 19F
現在流行不爽不要幹
11/30 07:33, 19F

11/30 07:34, 6年前 , 20F
人才搭高鐵通勤算薪資又如何?不升級的慘業才可悲
11/30 07:34, 20F

11/30 07:34, 6年前 , 21F
不是反串那就是真沒藥醫的了,口憐
11/30 07:34, 21F

11/30 07:34, 6年前 , 22F
不爽不要作功德
11/30 07:34, 22F

11/30 07:34, 6年前 , 23F
理性來看 通勤一直都不算上班時間沒錯 但是這不是重點 重
11/30 07:34, 23F

11/30 07:34, 6年前 , 24F
點在勞基法越修越爛 很噁心 但是林蔡兩人睡套好招 故意給
11/30 07:34, 24F

11/30 07:35, 6年前 , 25F
你跳針到不是重點的地方脫身嗎? 超瞎
11/30 07:35, 25F

11/30 07:35, 6年前 , 26F
所以早八做到晚十 但只能算工作12小時而已唷 休息=12小時
11/30 07:35, 26F

11/30 07:36, 6年前 , 27F
高鐵來回4小時,你4個小時賺的到3000還要來這發廢文
11/30 07:36, 27F

11/30 07:37, 6年前 , 28F
真的是做功德耶
11/30 07:37, 28F
難怪22K~沒賺錢的腦子

11/30 07:37, 6年前 , 29F
原則11小時 經過勞資協商可以改8小時嘛
11/30 07:37, 29F

11/30 07:37, 6年前 , 30F
勞資協商就是個笑話 說人肺癆之前有沒有先搞清楚
11/30 07:37, 30F
肺癆沒搞清楚法案甚至是狀況! 8小時不只勞資協商 滾去看法案 別再秀下限了 看不懂就乖乖領22K

11/30 07:39, 6年前 , 31F
昇華心靈才是工作的回饋
11/30 07:39, 31F

11/30 07:40, 6年前 , 32F
這裡是人間不是陰間哦
11/30 07:40, 32F

11/30 07:41, 6年前 , 33F
呵~
11/30 07:41, 33F

11/30 07:41, 6年前 , 34F
反串失敗
11/30 07:41, 34F

11/30 07:41, 6年前 , 35F
哪哪國規定上班間隔可以8小時的說出來笑笑
11/30 07:41, 35F
滾去看法案 別再秀下限了 ※ 編輯: lio226 (111.252.119.34), 11/30/2017 07:44:02

11/30 07:46, 6年前 , 36F
可憐喔~
11/30 07:46, 36F

11/30 07:46, 6年前 , 37F
所以你還想表達什麼 是還有全台灣只有7.3%勞工有保障的
11/30 07:46, 37F

11/30 07:46, 6年前 , 38F
工會還是30人以上單位要報主管機關備查?
11/30 07:46, 38F
22K真的很可憐 先滾去看法案吧 看清楚一點 看不懂就先回小學重讀一下 還有 造成他人困擾要臉紅 學校沒教嗎?

11/30 07:53, 6年前 , 39F
你的智商應該簽志願役,然後包辦一個教招點招的名額才對
11/30 07:53, 39F
你的智商應該可以當上兵當到封頂 別出來拉低台灣人均 ※ 編輯: lio226 (111.252.119.34), 11/30/2017 07:56:05

11/30 07:54, 6年前 , 40F
高智商國軍就是要高智商的你
11/30 07:54, 40F

11/30 08:21, 6年前 , 41F
11/30 08:21, 41F

11/30 08:36, 6年前 , 42F
林明明說的是休息時間,有些人就是愛跳針
11/30 08:36, 42F

11/30 08:46, 6年前 , 43F
蝶戀花根本老闆雖洨,一群低能肺癆
11/30 08:46, 43F

11/30 08:57, 6年前 , 44F
通勤北高來回上班 這真的不是反串XD
11/30 08:57, 44F

11/30 09:04, 6年前 , 45F
原PO示範的真棒
11/30 09:04, 45F

11/30 09:09, 6年前 , 46F
賴清德的支持者果然是小學程度比較多
11/30 09:09, 46F

11/30 09:13, 6年前 , 47F
賴粉理解力跟智障一樣 志願役都沒得簽
11/30 09:13, 47F

11/30 09:51, 6年前 , 48F
我幫你補血
11/30 09:51, 48F

11/30 10:09, 6年前 , 49F
勞工怎他媽不去吃屎!? <-----你資方?
11/30 10:09, 49F

11/30 10:09, 6年前 , 50F
開板應該很奴
11/30 10:09, 50F

11/30 15:55, 6年前 , 51F
用這種蔑稱你是諷刺勞工過勞生病活該嗎?
11/30 15:55, 51F
文章代碼(AID): #1Q7q4v-L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65 篇):
文章代碼(AID): #1Q7q4v-L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