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過勞標準沒有彈性(拜託高調)消失
哈哈,我大民進黨把過勞認定標準改為
每月工時不超過744小時就不算過勞就好啦。
不高興!?不然你要投國民黨嘛!?
我大民進黨十一月已經偷渡過了白領相關法案,你們這群傻子,哈哈哈。
※ 引述《StarCat76 (灰色星星)》之銘言:
: 餓死抬頭
: 小弟妹最近發現內閣努力推行新政,
: 去年就任的親民愛台民進黨新政府,
: 很努力地拚經濟,也認真解決五缺,
: 台灣氣象一新,人民無不感恩戴德。
: 勞資平衡是維持社會安定不二法門,
: 工時延長增加加班時數讓勞資雙贏,
: 過去一些不合時宜的舊規應該要改,
: 勞動部、行政院也負責地推動新法。
: But,就是這個But
: 目前要新修法的一例一休裡的加班工時放寬彈性變成,每月加班上限54小時, 但是每3個
: 月上限仍維持138小時,也就是說
: 加班時數可以變成這樣:
: 第一個月30
: 第二個月54
: 第三個月54
: 第四個月54
: 第五個月54
: 第六個月30
: 第七個月??
: 這麼一來,第七個月要是不小心加班超過24小時,第二個月到第七個月加起來的加班時數
: 就來到了270小時,平均起來每個月加班時數達到45小時,算到這裡嚇了一大跳,這樣不
: 就達到過勞認定標準了嗎?
: 過勞認定標準之一:
: 長期工作過重:
: (1)發病前1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
: (2)發病前2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80小時
: (3)發病前1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超過45小時
: 我的E政府 安全專題 - 超時工作
: https://goo.gl/dxUmQw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https://goo.gl/fiMCAQ
: 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 節錄
: https://i.imgur.com/1Z8k87e.jpg
![](https://i.imgur.com/1Z8k87e.jpg)
: 林美珠勞動部長說這次勞基法越修越漂亮,那如果勞工在這段加班期間不小心升天了,豈
: 不是造成老闆的困擾,萬一告上法院,被判是過勞死,老闆可能還要賠償勞工,老闆少賺
: 一台Jaguar得不償失,勞工心裡也會過意不去,那過勞標準是不是應該也要跟著勞基法改
: 漂亮一點?
: 林萬億政委說增加加班工時、勞資協商是國際潮流,所以是不是應該開放讓勞資協商決定
: 每家公司的過勞標準。例如A公司勞工愛加班,過勞標準就勞資協商到半年總加班時數500
: 小時;B公司比較不愛加班,過勞標準就勞資協商到半年總加班時數300小時,勞資協商勞
: 資雙贏。
: 如此一來,開放過勞死的彈性,那些想加班的人,不管是北部、中部、東部的勞工還是淡
: 水的阿嬤,都可以放心的加班,不用擔心過勞死會造成老闆的問題,老闆們也可以放心拚
: 經濟。
: 有彈性的勞基法、有彈性的過勞死標準,這樣才不會像之前一樣老闆不給加班,勞工無班
: 可加。
: 備註:
: 可能會有人說那之前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也有超過過勞標準之嫌,沒錯!所以為了勞工加
: 班更有彈性,更應該支持開放過勞死標準勞資協商。
: 為了想加班的人,拜託高調!!!讓政府聽見勞工的聲音
: 如果不知道要推什麼,可以推:加班時數每月上限不該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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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1/10 21:5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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