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修法後,半年總工時逾1200小時不違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1/10 00:09), 編輯推噓-9(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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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ve5566 (PAVONEPOI)》之銘言: : 賴清德勞基法修法過後,勞工真的超慘... : 修法後,民進黨開放 三個月加班138小時、每個月不超過54小時 : 你會有連續4個月,每周工時53小時 : https://i.imgur.com/L0yncs8.png
: 再搭配上,民進黨又開放老闆 讓你連上12天班 : 你的班表會是這樣,但是一切合法.... : https://i.imgur.com/FXV50c2.png
: 以下推"資進黨幹你娘,賴缺德幹你賴聖公" : 每十推發100P : 發到我沒錢 你這個表不就正好說明了,為什麼需要3個月總時數制這個彈性,二月到五月就是某個產 業或公司一年中的旺季,有3個月總時數制的彈性,廠商才能應付年度旺季時的需求,有 人說請臨時工就好,但又不是每個工作都像每年迪化街賣年貨的時臨時人員,只要嘴巴會 講話就可以做的,況且招臨時工也不是要找就找得到 你你也不用去刻意扭曲14休4,很多人聽到最多可以連上12天,就以為老闆會讓員工一直 連上12天,會這樣想應該是沒待過製造業,製造業最在意的就是總產出,基本上每個人跟 每台機台單位小時產出能力都是固定的,也就是說人員一個月出勤幾個小時或機台開工幾 小時,產出總量就是那些,跟勞工是哪一天出勤以及是否為連續出勤是沒關係的,你這個 表每週總工時就是53小時,四週總工時212小時,要是把每週的例假都排在星期日,每週 跟四週總工時還是一樣是53小時跟212小時,既然總產出是一樣的,老闆要你一直不斷連 上12天的意義在哪?有啦,老闆或主管看你不爽故意要整你要操死你,不然班表根本不會 這樣排 會連續工作超過7天本來就是特殊行業、特定季節或突發狀況才會出現,例如某餐廳的員 工或某醫院的護士是輪流排休星期日,但這個星期日原本要上班的人,可能臨時生病或者 有重要的事無法上班,這時候只能請原本已經排休假的人來支援,這才會出現連續上班超 過7天的情況,但是根本不會是常態,要不然就是公司有急單必須要連續開工才有機會交 貨,像那種導遊領隊一次出團超過一週的、過年前的食品業跟物流業、有季節性的農業就 不多說了 慣老闆要的是員工總出勤時數越高越好,而不是連續出勤,就算你連續出勤22天但一個月 就只上這22天班,他還寧願你每個星期日都放假 但一個月可以上班26天,除非真的有必要,不然連續出勤又不會增加總產出,對老闆來說 是沒有意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4.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243750.A.D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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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還一堆人因此過勞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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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htc以前出貨旺季時也是找臨時工,你就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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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薄弱的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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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怎麼解釋過勞死的案例啊 照你的講法 應該根本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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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台灣過去過勞死的人都是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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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又知道不會變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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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資方來說操死員工不痛不養 再找新的肝來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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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到交貨期最後也是讓終端大眾消費者等而已,休假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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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勞基法根本就是有沒沒有一樣 可以直接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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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前提是完全遵守勞基法...一堆完全不守法不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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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罰不到的公司這種勞基法會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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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現在鴻海工廠一定日夜加班做X讓消費者買,但那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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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客人等一下又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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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突破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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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勞死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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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有獲利不補人,反而壓迫在線人員爆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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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徐國勇的好老闆比較多理論還真像 有人知道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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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違法又怎樣......三個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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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為何有類似官方的論點啊 能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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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老闆不守勞基法的話有沒有修法對他們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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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不會只有54破8`90也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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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來ㄧ輩子都不適合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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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季連續上班沒加班費,淡季放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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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拿製造業來說,有些連上12天反而可以省下機器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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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耗費掉的時間,慣老闆會不叫你上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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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只想為了酸而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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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哪種人一直被要求加班心裡不爽但是不會離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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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爛為什麼不離職 ?因為你更爛找不到別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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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爛公司一大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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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全家只靠你吃飯時 你敢想離就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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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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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一堆沒出過社會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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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樓上預設老闆不會守法的人:那加班方式應該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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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才會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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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開放40幾個行業別了 有什麼必要改全部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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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統計每月加班平均是14小時喔 又有何必要全體放寬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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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媽的民進黨,下次選舉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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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不要去醫院中風復健區走一圈,會發現現在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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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前後的人在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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