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修法後,半年總工時逾1200小時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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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一個笑話嗎?. https://imgur.dcard.tw/rEQxPBd.jpg. 老師問大雄,如果老師給他90元,再跟胖虎拿10元,大雄身上會有多少錢?. 大雄說:0元。老師很生氣罵大雄不懂數學,大雄很委屈說老師不懂胖虎。. 今天我們把老師換成覺青,大雄換成勞工,胖虎換成老闆,故事就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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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的是之前法律限制工時的時候. 老闆是真的不壓榨員工. 還是虛報工時呢?. 即便老闆犯法可以告他. 真的有員工會冒著自斷前程的風險去告老闆嗎. 而且到下個公司面試還不能說自己上一個公司的名字. 以免人家打電話過去然後你無端被黑了一頓. 不過限制工時本來是很好的法律. 可惜華人社會就是各種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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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表不就正好說明了,為什麼需要3個月總時數制這個彈性,二月到五月就是某個產業或公司一年中的旺季,有3個月總時數制的彈性,廠商才能應付年度旺季時的需求,有人說請臨時工就好,但又不是每個工作都像每年迪化街賣年貨的時臨時人員,只要嘴巴會講話就可以做的,況且招臨時工也不是要找就找得到. 你你也不用去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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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回文都覺得非常的有趣. 有一派的論點是:. 資方都不遵守勞基法. 然後開始抗議勞基法怎麼爛之類的. 加班沒加班費啦. 休假不能休啦. 我真的覺得非常的有趣. 如果你這樣覺得了. 你還抗議勞基法怎麼改幹嗎?. 怎麼改都跟你沒有任何關係啊!!!. 因為全部的資方都不遵守勞基法啊. 再一派的論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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