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殉職警消變因公死亡? 撫卹金少了600萬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1/07 23:46), 編輯推噓7(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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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勿戰 同情死亡消防員,但真的也別濫情無限上綱 人死該尊敬,但不是無限為大 條文就寫得很清楚 : 必須符合執勤職務時已有危難事故發生、執勤職務現場是高度可能死亡環境, 以及明知有生命危險仍奮不顧身等3大要件 消防隊員火場身故 是真的英勇奮不顧身搶救 還是本身很有經驗但真的就是運氣差了點 或是本身訓練不夠,火場臨機應變不足導致身亡 這些情況都有可能 專業的消防鑑定機構都有足夠的知識去判斷是否符合這三大要件的 ※ 引述《Porsche718 (只是想要簡單的幸福)》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殉職警消變因公死亡? 撫卹金少了600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新竹縣新工分隊消防員林永軒因搶救昇陽光電廠房火警時,不幸殉職,當時內政部長葉俊 : 榮至靈堂弔唁並慰問家屬時,承諾將盡全力以因公殉職辦理。但如今卻傳出,消防署一紙 : 公文將林永軒定義為「因公死亡」,讓不少消防員感到心寒。 : 根據公務人員撫卹法,「因公殉職」必須符合執勤職務時已有危難事故發生、執勤職務現 : 場是高度可能死亡環境,以及明知有生命危險仍奮不顧身等3大要件,若未符合這3要件, : 只要是在執勤職務時喪生,都僅屬「因公死亡」,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在撫恤金,因公殉 : 職撫恤金最高約2千萬,因公死亡只有約1千4百萬而已。 : 《鏡週刊》報導,消防署在本月3日發出的特急件,上頭寫著「林永軒因公死亡」,而非 : 因公殉職。這紙公文在消防弟兄間流傳,不少人覺得心痛,不解在火場喪命竟不能列殉職 : ,更有人質疑政府連買命錢都要苛扣。對此消防署強調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政府 : 對遺族的撫卹分為「病故或意外死亡」及「因公死亡」,因公死亡中包含因公殉職,目前 : 林永軒的撫卹正朝「殉職」方向處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tw.appledaily.com/hot/realtime/20171107/1236649/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文字遊戲玩不膩 : 到底是哪隻豬訂的法規 : 我看是要你們主管單位因腦殘死亡才能算因公殉職吧! : 連命都賣了還要做功德消業障? : 好Da心的政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95.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069590.A.07D.html

11/07 23:48, , 1F
嗯啊。不然因公殉職的要怎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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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23:49, , 2F
這種事訴諸情感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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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嗆死人的火場算不算高度可能死亡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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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這個,抓蛇抓蟑螂殉職的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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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抓蛇被毒死或出意外,可以吵的更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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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算不算因公/職務印免中就有吵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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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三點都有主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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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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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死亡? 那怎麼一些人進去只有他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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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消防隊有沒有接受過抓蛇抓狗的專業訓練又有得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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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死所以不危險?所以以後火勢要大到一群消防隊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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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職才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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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00:00, , 13F
不然都可以說為什麼就「只有」一個消防隊員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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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蛇不危險??賴院長下來抓啊,死了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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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去的都不危險 這是他們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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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充分告訴我們文組垃圾就是社會亂源,全死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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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被火燒死算因公殉職,在火場窒息死只能算因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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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部分回文更能體會台灣為何這麼沒競爭力,不過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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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的,文組趟著也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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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死在火場了還要被你咬文嚼字的檢討,酸民鍵盤打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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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很棒!以後去現場一人發一個鍵盤打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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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火場濃煙密佈不叫高度危險環境?那種煙吸一口都會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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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的,你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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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消防隊很不喜歡衝火場就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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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已經告訴你火場很危險了,你還進去就是犯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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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打火還好吧? 鍵盤醫師都滿街了啊 轉職打火 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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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0:38, , 27F
這絕對是因公殉職,不過因公死亡包含因公殉職,目前朝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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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殉職方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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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問題了!因公死亡是常態,符合三大要件才算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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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公殉職也算是因公死亡的一種,所以用詞並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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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就是因公死亡至為明顯,而因公殉職則也在認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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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很可能就是因公殉職,但是用因公死亡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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