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例一休修法方向 賴清德6日將拍板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1/06 00:25), 8年前編輯推噓19(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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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 : 這個當初提出『做1給4、做5給8』是為了避免工時零碎化, : : 老闆叫你來加班一小時處理雜務,但你整天的休假計畫都因此泡湯變掛。 : : 而且原是要訂休息日作一小時也要給整天八小時加班費的, : : 當初也是被民進黨立委自己改成『做1給4、做5給8』,雖是給予顧主彈性空間。 : : 現在彈性空間還更放寬?幹!! : 『做1給4、做5給8』的法律效果, : 主要是雇主認為都給4/8小時工資了, 當然要員工做好做滿. : 所以對於員工而言, 就等同於: : "幹我事情都做完了, 要走還要請假喔??" : 嗯. 我記得這個現象前一陣子才被拿出來討論過. 作好作滿要幹嘛? 加班就是不得已的,非正常性的才要加班, 那事情作完當然就走啦。 如果是經常性,每天都要加班,那表示該公司人手不夠, 該補足,不是叫人每天加班。 還什麼現象拿出來討論哩? 我覺得要討論就討論為什麼台灣勞工時常都要加班, 把加班當常態這個非正常現象才對吧? 如果公司派給勞工的工作永遠讓勞工得超時加班才能完成。 一.這個勞工能力不足,請把他幹掉換人。<=員工的問題。 二.公司派的工作超過這個員工能在正常工時處理完的範圍內<==那是公司的問題。 要討論就討論這個才對吧? : : 工會?台灣有強大的工會可以作勞工的後盾嗎?沒有。 : : 勞資會議更是形同虛設,台灣有一四○萬多家企業,法律規定是每一家都要召開 : : 勞資會議,而且是定期召開,但真的有作到有多少? : : 而且很多勞資會議都是虛應故事,勞工代表橡皮圖章,反正老闆怎麼說, : : 會議記錄怎麼作,叫你簽名就對了。 : : 所以這A案跟B案有什麼不同? : : 問你要自己脫褲子給老闆肛,還是老闆幫你脫嗎? : : 反正都是要被肛。 : 沒有工會或沒有勞資會議, 就沒有辦法達成法律要件. : 假如你要主張工會或勞資會議虛設, 我只能說這種現象事出必有因. : 最近的遠航公司派對工會派的鬥爭新聞看了嗎?? : 請問你要其他人尊重公司派還是工會派的意見?? 你在講什麼,我怎麼都看不懂? 沒有工會也沒有勞資會議,但還是持續運作的企業一堆好嗎? 林淑芬質詢時就問過勞動部次長了。 全台目前共有140多萬家企業,但只有七萬多家有開過勞資會議, 而且還不是定期開,甚至還有二十年前開過的勞資會議, 二十年後還在沿用。 這些如果按道理來說都違法了,但為什麼沒有被罰? 因為沒有召開勞資會議,沒有罰則啊~!!! : : 這個政策比國民黨的還要狠,國民黨在的時候都還不敢這麼搞, : : 連中共訂的勞動合同也是訂定工作間距至少十小時, : : 民進黨對自已的重要支持者,比敵人還要惡毒。 : 是嘛?? : 勞基法第三十四條(20150515修法時, 馬英九卸任前的版本.) : 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 : 保障零小時. 你有沒有看勞基法第32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 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 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 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 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 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http://www.tnma100.org.tw/info/info-06-003.pdf http://sf-labourlawyer.com/commentdetail_8_29.html 雇主應於勞工休息時間(兩出勤日之間) ,工作班次更換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雇 主即可使勞工足以恢復原有體力所需之時間。休息時間之長短,應視工作繁重程度及勞工 體能狀況由勞雇自行約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基法第32條第3項延長工時者 ,於工作終止後至再工作前,至少應有12小時之休息時間 這也是KMT時制定的啦。 還是你認為適當休息時間 = 8小時??? : http://www.pucheng.gov.cn/jiuybw/ldqy/ldgt/72376.htm : 這是中國勞動合同法的最新版全文, 你翻翻十小時的工作間距在哪一條. : 我是從頭到尾看了好幾次都沒看到這條啦. 抱歉,這個我也要找一下我當初在那看到的。 : : 當初民進黨把廢除「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當成對勞工的重要幫助, : : 還大打政績牌,說可以取消連上十二天的惡習,是德政!! : : 結果現在把法律位階較低的函釋給取消,然後要用法律位階高的法條明文入法。 : : 幹,真當勞工是猴子嗎? : 連上十二天的前提是雇主願意給出兩日休息日加班費, : 就算是連上十天, 也是雇主必須冒著員工連續上班所帶來的風險. : 你以為雇主會吃飽沒事幹讓員工連上十二天?? 抱歉,真的就一堆雇主吃飽沒事幹,讓員工連上十二天, 甚至超過十二天,不然怎麼會有蝶戀花等過勞事件發生? 訂定這法條當初設計的目的, 還真的就是為了防止出現無良雇主吃飽沒事幹!!! 你覺得無良雇主是會看到勞工過勞對他產生的風險嗎? 他只會看叫這些勞工過度加班,我可以省下請人輪班的成本啦!!! : 若是, 那過去這幾十年60%以上穩定周休二日的工作職位是怎麼回事?? 60%穩定周休二日的工作職位?? 你知道這比率是平均來的嗎? 北部佔75%,中南部有穩定周休二日的,不到50%,只有4成5 這樣平均下來才有60%。 這還是當初勞動部自己統計出來的!! 好意思說是60%? 又一個全台灣人爸媽平均一個睪丸的概念? : 那可都是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存續期間發生的事實喔. 我說的也是。 : : 勞檢預算還被凍結,勞檢還被綠委批評素質差,勞檢在擾民? : 那些勞檢員訓練一個禮拜就上了, : 正規勞檢員的訓練週期光學科就是一個月(150hr以上). 所以呢?這能說是勞檢員的訓練不夠,但這不就是主管機關的問題嗎? 明明知道要受訓150小時,但人手不足,就叫他們去勞檢。 但跟素質有關嗎?勞檢員的應徵條件可是很嚴格的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理、工、醫、農、教育、管理 、勞工、社會、法律等相當類科及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工、醫、農、勞工、社會、法律等或相 關學系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或技術人員任用資格者。 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勞工、社會、法律等或相關 研究所畢業,具有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派用人員派用條例聘用或派 用資格者。 要高考或大學系所以上相關科系才能去考,你跟我說這叫素質差? : 而且提案書外流後陳瑩就改成跟其他委員一樣"只凍"550萬了. : 你的資訊還停留在全數凍結嗎?? : 東西幫你找好啦. : https://goo.gl/JRLnRZ 第225頁 : : 這種情況你說叫對勞工有什麼好處? : : 開放勞工可以加班加到爽? : : 勞工很愛加班? : : 幹,勞工愛的是的加班費是錢!!! : : 這些多作有多錢嗎? : : 沒有,你錢給夠了,誰會想過勞加班? : : 完全沒有一點好處的政策,叫彈性? : 你在這邊主張勞工愛的是錢, : 可是你上面的主張比較像是勞工要假不要錢耶. 我又看不懂你在說啥了? 勞工愛的是加班費的錢~!! 不是愛加班是看不懂喔? : 論述又寫到自相矛盾了嗎?? : : 幹你媽的民退黨!! : : 根本國民黨2.0 : 好啦.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態就是你老闆有義務給你理想的待遇. : 實際上你值多少待遇我也不清楚就是了. 勞基法是勞工的基本法規,是低標不是高標, 是給所有勞工的基本地板,不是天花板!!! 這叫立足點平等,而不是齊頭式平等。 連低標都給不起,然後說這叫理想待遇喔? 笑死人。 至於我值多少待遇? 反正你請不起。 -- 然後一定又會有人扯這樣搞會排擠到邊際勞工,讓他們沒有工作, 不好意思,如果按這些右派人最愛的自由市場理論,這樣才符合市場經濟啊。 不適用的人,你幹嘛強迫去雇用他?不就是要淘汰嗎? 不適用的,我連請都不會請來上班。 但如果要用,就表示他符合我所需要的人才需求,那就是要給他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而不是看我想給多少就給多少。 不然我去吃飯我也都想說,不要給錢該有多好啊~!!! 我就不信公司會晉用不好的員工,然後讓他擺爛領薪水。 那同樣的,我們幹嘛也要忍受體質不建全的公司繼續存在市場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88.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899107.A.992.html ※ 編輯: shinbird (61.224.88.248), 11/06/2017 00: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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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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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哪有人沒有加班加到滿的 除了打工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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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跟平步青雲的醫生去幫勞工修法能修個好東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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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 9.2 也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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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愛加班=愛加班的錢 一體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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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事夠 這邊沒工作換地方而已 根本沒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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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nbird (61.224.88.248), 11/06/2017 0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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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愛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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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拚命護航 沒邏輯還是繼續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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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套句菜英文的話 裝睡的人叫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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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nbird (61.224.88.248), 11/06/2017 0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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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用心良苦,想讓全台灣享受南部人的幸福,沒感受到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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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的一定就是9.2不然就是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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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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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明明沒事也要報加班 因為$$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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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也要報加班,那老闆是不會看積效喔? 績效差又天天加班,是我就把他開除了啦。 好的員工是要在上班時間能完成積效的。 沒事加什麼班? ※ 編輯: shinbird (61.224.88.248), 11/06/2017 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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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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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nbird (61.224.88.248), 11/06/2017 0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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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到死 還沒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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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後DPP也跟KMT講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這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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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調查打工族 台南近九成雇主 違反勞基法!!! 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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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 表示 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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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民盡躺可以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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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加班費便宜啊台灣加班是以基本工資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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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搞不懂 不想加班就被黑掉 為什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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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領最低薪資的21009/24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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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會比領21009/月平均工時 來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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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時大約是在1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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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推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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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還能減少支出勞健保跟提撥還有一些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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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是在合法的狀態下 所以台灣才會那麼多常態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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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0:54, , 29F
不足的部分用加班 比起多請人來的低成本 而且還能吧淡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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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0:55, , 30F
的風險轉嫁給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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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1:14, , 31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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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5, , 32F
11/06 09:15, 32F

11/07 00:15, , 33F
推 加班常態化超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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