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淑芬質詢逐字稿—勞動部鬆綁七休一限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1/03 23:06), 編輯推噓23(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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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Philethan大整理這六千多字質詢稿。 釋字第726號解釋是由保全人員聲請,他們是實務上最常碰到「真」責任制的一群, 勞基法§84-1規定責任制需「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但實務上雇主往往並未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大法官們在本號解釋處理契約效力問題, 以及勞基法§84-1的立法意旨與勞動契約的核心。 簡單的說,大法官們的解釋意旨如下: 1. 勞基法規定關於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退休、職業災害補償等勞工勞動條 件之最低標準。 2. 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下稱工作時間等事項)乃勞動關係之核心 問題,影響勞工之健康及福祉甚鉅,故透過勞基法第30條等規定予以規範,並以此   標準作為法律保障之最低限度,除勞基法有特別規定外,自不容勞雇雙方以契約自 由為由規避之。 3. 因工時之延長影響勞工之健康及福祉甚鉅,且因相同性質之工作,在不同地區, 仍可能存在實質重大之差異,而有由當地主管機關審慎逐案核實之必要。 4. 又勞方在談判中通常居於弱勢之地位,可能受到不當影響之情形,亦可藉此防杜。 在這次修法中,勞基法§84-1並未有任何改動,配合修正草案,只有自相矛盾四字足以 評論。 勞基法一方面告訴我們說該法所定的工時、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限制是 最低標準,為避免侵害勞工身心,如果勞資雙方要調整為責任制,必須法律有所規定, 而且因為勞方屬弱勢,需要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介入。 但如果不是調整為責任制時,以上問題都不存在了,也不需要主管機關介入了,只要勞 資會議同意送備查就好,只能說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林委員的質詢展現了立委高度—勞動部負有機關忠誠義務,需遵守大法官釋字第726號 解釋意旨對憲政機關之要求,修法草案似乎已抵觸大法官解釋。 很遺憾的是廖次長的詢答並未展現出機關專業,廖次長在入閣前是執業律師, 同時擔任台灣勞工陣線(勞陣)的理事長。 關於本次勞基法修法草案,勞陣的新聞稿是這樣的— 「20171031 勞基法「五大倒退修惡」,勞工陷過勞煉獄」。 http://labor.ngo.tw/news/news-now/711-news20171031 ※ 引述《Philethan (Ethan)》之銘言: : 【全文歡迎轉載】 : 這長達27分鐘的質詢逐字稿,我打了3小時多,共6833字(含標點符號)。 : 為的是希望大家可以多多主動「監督」政治人物,而不是一窩蜂地,有事再監 : 督,沒事就不監督。我個人認為民進黨的林淑芬立委相當於女版黃國昌了。說 : 她是女戰神,應該是不為過的。 : 相信幾乎所有人都知道最近勞動部提出的草案,基本上是朝著「鬆綁七休一限制」 : 的方向前進。倘若大家能藉此質詢影片、逐字稿而更了解我們這些「當官的人」到 : 底在想些什麼,那麼時間一久,也許會想出更好的選賢與能的方法。一旦大家越來 : 越主動閱讀逐字稿,那麼我們的政治應該就會越來越透明。 : 一個立委好不好,當然不只是由質詢來決定的,但至少這是個了解我們政治的起點。 : 如果我們總是在等著別人幫我們改變政治,那麼政治永遠不會有所改變。我們就是 : 我們所等待的那個人,我們自己就是我們一直在尋找的「改變」。 : 【正文開始】 : 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影片(27分05秒): : http://ivod.ly.gov.tw/Play/VOD/102097/1M/N : 林淑芬|國會調查兵團 cic.tw(Youtube頻道):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F8JgP3Pg2I
: 【質詢資訊】 : 主辦單位: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委員名稱:林淑芬 : 委員發言時間:17:36:29 - 18:03:34 : 影片長度:00:27:05 : 會議時間:2017-11-02 14:00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 事由:邀請勞動部部長、衛生福利部次長及交通部次長就「一例一休修法」擬 : 朝『鬆綁七休一限制』、『調高延長工時上限或延長工時帳戶制』以及『放 : 寬輪班間隔11小時限制』對臺灣整體勞動環境造成之衝擊與影響」列席報告, : 並備質詢。 : 備詢人員: : 勞動部 政務次長 廖蕙芳(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 https://www.mol.gov.tw/introduction/2088/2489/ : 勞動部 副司長 黃維琛 : 【相關新聞】 : 《勞動部強調很多勞工想加班 洪慈庸:數據在哪裡?》http://goo.gl/sQgAUL : 《勞動部:7休1是原則 連上12天班是例外》http://goo.gl/5u7by7 : 《一例一休草案預告 連上12天班30人以上公司要送勞工局備查》 : http://goo.gl/aXxcuW : 【重點提要】 : (1) 林淑芬委員指出,依勞動部給的草案,相較於勞基法,法律位階比較低的 : 勞資會議,居然能夠架空勞基法的存在。使得本來是由法律設定的勞動條 : 件的保障,把它交給不對等的、勞資不對等的「勞資協議」去決定。 : (2) 林淑芬委員指出,依法律規定,所有事業單位都應該開勞資會議,然而, : 只有4.96%的事業單位有開勞資會議(一百多萬家,只有七萬多家有開)。 : (3) 對於過勞議題,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指出「我們過勞的認定還是一樣.. : 我們會嚴格把關一下,就是說,絕對不讓勞工過勞,只能這樣」,林淑芬 : 立委痛批:「妳不是很隨便空口上講白話嗎?」 : (4) 林淑芬立委要求,勞動部應審慎思考,究竟哪些產業真的需要12休2以及 : 相關的彈性。而倘若真的需要,那麼應設法盡可能由現有法律、行政手段 : 解決,而非全面把門打開。否則,這將造成勞動條件的滑坡效應;所有老 : 闆都徹底利用12休2的政策,造成更嚴重的過勞問題。 : 【逐字稿】 : 廖蕙芳:「委員好。」 : 林淑芬:「次長,本來是要再講一例一修彈性上的修正。那現在已經不是立法 : 院立委的版本的修正,又擴充到了對於七休一的全面性開放,還有這個輪班間 : 隔十一小時的再彈性。我們在講說啊,這個勞基法是勞動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 : 。那你們現在所開放的都以『勞資會議』來架空這個法規。那本來是要法律去 : 規範的,這個勞動條件的勞動保護,但是呢,我們在這一次行政院公告、預告 : 的草案裡面,丟棄了法律規範的層次,把這個整個勞動條件的約定丟到只有這 : 個『勞資會議』的層次。妳知不知道在勞動法令裡面,『勞資會議的協議』是 : 多低嗎?妳可不可以把勞動法令的有效性的那個,告訴我們一下?」 : 廖蕙芳:「呃...確實,委員。委員,應該...」 : 林淑芬:「妳先回答我,勞動法令上,這個層次上,最高的位階,法律的位階 : 的優先順序是什麼?」 : 廖蕙芳:「我們,我們...如果委員在講到法令的位階...」 : 林淑芬:「對,我在講,我們本來是勞動條件的約束是在法律的這個位階,那 : 勞資會議的決議,它的法律位階它是掉了一階、掉了兩階還是掉了三階?妳可 : 不可以告訴我們?」 : 廖蕙芳:「委員應該在講的是勞資什麼辦法吧?我們那個辦法吧?」 : 林淑芬:「沒有,我在講我國勞動體系的法律位階。它的優先順序,妳可不可 : 以唸一次給我聽?」 : (沈默) : 林淑芬:「妳是法律人啊!妳也長期做勞動條件的這個研究啊!那我國勞動法 : 律位階的優先順序,妳唸不出來嗎?」 : 廖蕙芳:「勞..勞...不是..那個..」 : 林淑芬:「最高位階是什麼?」 : 廖蕙芳:「勞動契約它是法律啦...」 : 林淑芬:「我在問妳我國勞動法律最高位階是什麼?」 : 廖蕙芳:「憲法有..有..有工作權。過來就是法律、勞基法嘛。」 : 林淑芬:「好,就是勞基法,各位記住喔!是第二位階勞基法。接下來是什麼 : ?」 : 廖蕙芳:「可能有辦法吧?或者是..」 : 林淑芬:「行政命令!然後接下來是什麼?」 : 廖蕙芳:「法規命令、行政命令等等...就是..」 : 林淑芬:「行政命令下來是什麼?有可能是,還沒到函示,法院的判決!接下 : 來是函示,接下來是什麼可不可以告訴我?」 : (沈默) : 林淑芬:「第六順位是什麼?妳也不知道!」 : 廖蕙芳:「當事人和議啊?」 : 林淑芬:「不是!黃維琛,現在謝XX沒有來,現在黃維琛可不可以講得出來? : 你們在研擬法令、草擬法令,你們不知道法律位階的順序!如果說這個函式再 : 下面一級是什麼?」 : 黃維琛:「再..再過來的話,可能就是會進到那個工作規則團體協約...」 : 林淑芬:「沒有!工作規則位階很下面。先談到公會跟資方所締結的團體協約 : 。團體協約再下一級是什麼?」 : 黃維琛:「勞動契約。」 : 林淑芬:「對,不是勞動契約,是勞資會議的決議。你把它從第二順位的勞基 : 法,下降到第七順位的勞資會議決議,可以知道它的強度、它的法律的有效性 : ,是非常不及於原來的。好,我今天要告訴大家,就是說,你們這樣子『用勞 : 資協議要去架空原來法律所規定的』事情,讓勞動的保護強度下降這麼低。它 : 會讓它的保護強度蕩然無存。所以我問你說,這是個別公司的問題,還是個別 : 產業的問題?因為工總在禮拜一的聯合報,他們還是繼續發表了他們的聲明。 : 工總說我們希望放寬七休一彈性的職業別。它沒有要全放寬,他說部分需要彈 : 性的行業和職業,你們可不可以研議再放寬?結果工總要五毛,我們就說『好 : ,來,全面放寬!』那我們在想說,到底是什麼樣的理由需要全面放寬,放寬 : 到做12休2。做12休2,全面放寬。這所持的理由是什麼?連工總都沒有要你全 : 面放寬啊!那為什麼你在法律裡面要全面放寬呢?次長?」 : 廖蕙芳:「呃...我們現在在預告階段啦吼...如果說,我們預告的版本,我想 : 我現在就不要再贅述了啦...但是我要跟委員講說,如果委員對這個意見覺得 : 是說,欸,這個部分我們還可以再限縮怎麼樣的調整,我們都在預告期間,我 : 們會...」 : 林淑芬:「我看到妳預告的草案裡面講:『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於每七日之 : 週期內調整』。那原則上就是說,大家都講過勞資會議的問題了吼,我就不再 : 重複。只要雇主主導之下,原則上都可以,原則上是做12天休2天。原則是12 : 天啦,原則!我的意思是說,我自己老實說,我自己感同身受,我非常得感同 : 身受。我禮拜一到禮拜五在這裡開會,禮拜一到禮拜五的晚上跑拖。我沒有辦 : 法去給我的小孩子關心他的學業、課業,我從來沒有給他簽過字啦!老實說! : 禮拜六、禮拜日我還要去跑拖。我每天最渴望,我就是那個不能夠七休一的人 : ,我每天最渴望的就是我希望七休一。而且我也希望這個七休一,能不能有一 : 天,是在我孩子學校不上課、也放假的時候。我必須要跟我的家人,我必須要 : 跟我的朋友,我也想要跟他們同步調地有這樣的一個時間在一起。我就是那個 : 渴望的人。就像剛剛大家問的,你們可以接受一次一個週期,可以12天,我也 : 可以12天休2天。但是我可以做兩個禮拜,我可以做四個禮拜,我可以做一個 : 月,12天休2天。我也可以做兩個月12天休2天。但是妳叫我一年、兩年、十年 : 、二十年都是12天休2天!而且可能還要排休,休的日子是沒有辦法,是要剝 : 奪掉我跟我家人在一起的時間,剝奪掉我的社交生活。次長妳知道我的意思嗎 : ?妳可以忍受嗎?一個月可以、兩個月也可以、給妳到半年也可以,可是妳可 : 以忍受天天、週週、月月、年年都是做12天休2天嗎?工總還是說『部分的行 : 業別去放寬』,妳們的版本是『全放寬』,而且還是『原則12天』。」 : 林淑芬:「次長,每一個勞動力都是國家經濟發展的珍貴的資產。今天台灣的 : 產業產值低,要轉型。這個是經濟部要去做的事情,而不是一直要求勞動部無 : 限制地降低雇主的成本,迫使勞工要在長工時和過勞的風險當中。那我再講, : 勞工過勞了,然後倒下去了。大家這一次修法,資方一片叫好。但是倒下去的 : 勞工,妳知道他可以領到什麼東西嗎?他的補償金會有多高嗎?妳可不可以說 : 說看?職安裡面,不管他中風倒下去、心血管疾病倒下去,或直接過勞死倒下 : 去,他領的是多少啊?夠嗎?把勞工當成消耗品,過勞對勞工的傷害,就是一 : 次的償補式的補償金,一筆勾消。反正勞工用完即丟,然後再招募新人,有新 : 鮮的肝。但是對當事人是什麼?當事人是永遠無可回復、不能填補回來的,無 : 法彌補的!所以勞基法是,大家都在講是最低的勞動保障。它的改變修法都是 : 為了要進步、要改善國內的勞動條件。但是這一次裡面,一例一休以外的七休 : 一,和和放寬輪班間隔11小時。辛炳隆,即便是最護航政策的辛炳隆,他也講 : 說『請你們舉證,它絕對不會危害到、不會損及到勞工的身心健康』。妳有沒 : 有辦法在這裡承諾,全面開放12天休2天,做12天休2天,還有全面開放輪班八 : 小時就足夠的話,不會損及勞工的身心健康。妳有沒有辦法保證?妳有沒有辦 : 法證明?妳有沒有辦法在這裡跟全國勞工說『絕對不會』。還要有證據能夠證 : 明,絕對不會危及勞工的身心健康。妳拿出來啊!有辦法嗎?妳可不可以回應 : 。不損及勞工健康,妳們只講彈性、彈性、彈性!可是沒有看到『不損及勞工 : 身心健康』的配套在哪裡啊?拿出來給我們看啊。」 : 廖蕙芳:「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設計的原則上還是做六休ㄧ,就是七休一 : 。但是我們例外的話才是說例假可以調整。那當然,調整,大家外界解讀就變 : 成我們好像可以放寬到連續上班...。」 : 林淑芬:「不要講這個,我只要妳說,妳來保證,或是拿出證據出來,不會危 : 急勞工的身心健康。妳拿出來就好了嘛!」 : 廖蕙芳:「但是我要跟委員強調吼,勞工的健康....」 : 林淑芬:「或者是,妳說妳有配套,來保護他,在這種放寬之後,有保護他不 : 損及健康的配套。在哪裡?」 : 廖蕙芳:「我們那個過勞的部分的認定,其實都有現有的機制來保障勞工。」 : 林淑芬:「來,次長妳不要隨便講。我講一個故事給妳聽啦。大家都講責任制 : 濫用啦,責任制從1996年開始開放。不要講勞基法是工廠時代的法令。勞基法 : 在1996年為了讓服務業納進來管理,就開放了四週變形工時和責任制。1996年 : ,從1996年,責任制框定三個要件。第一個要件,勞動部要先檢查,符不符合 : 這個需求,先把關。第二個,勞資雙方都要同意。第三個叫地方政府不是備查 : 喔!叫『核備』!妳知道從1996年到2014年,妳們建構了這三道程序,沒有人 : 在遵守。還必須要勞煩到大法官釋憲!妳知道大法官釋憲吧?幾年幾月幾日? : 妳記得嗎?妳知道嗎?勞動部!黃維琛副司長,大法官釋憲講什麼?」 : 黃維琛:「是七二六號解釋,那日期我不太記得。」 : 林淑芬:「好,103年11月21日,釋字第726號,他說,勞雇雙方就工時等另行 : 約定,未經核備,是否仍受勞基法相關規定的限制?意思是什麼?法律都規定 : 要核准備查,不是備查而已,還要地方政府去核准。但是從1996年到2014年, : 地方政府從來不核,直接就准,甚至勞資雙方都沒有簽同意書。你們1996年到 : 2014年,這樣經過幾年?19年!你們訂這種法律是妳根本沒有能力執法的!還 : 要大法官出來!而今天妳說,我開放了所有的彈性,然後妳說勞資會議協議, : 地方政府『備查』。不是『核備』喔!是『備查』!天阿,不要再騙我們這是 : 有效的把關機制,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 林淑芬:「次長,妳覺得備查還有用嗎?可不可以就我講的,從以前84之1的 : 核備,淪為形式、沒有辦法確認,19年長期違法。然後這個東西,你們所框定 : 的要件,可以解決這個事情嗎?」 : 廖蕙芳:「欸,報告委員,那個備查跟核備在地方政府這邊,至少有一個把關 : 的機制。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認為這個不符合法令或怎麼樣的情形之下,他連 : 備查都可以不讓它備查。這實務上..地方政府實務上..」 : 林淑芬:「妳不要在那邊講那個!法令當然這樣規定,跟你們19年長期怠忽職 : 責、地方政府也怠忽職責,妳中央單位也怠忽職責,還要勞動726釋字做726的 : 解釋。這不是假的啊!那回過頭來,我看到衛福部說,輪班間隔十一小時,他 : 們反對。衛福部的報告:放寬輪班間隔11小時,護理人員係採輪班制且工作屬 : 性具高危勞、高勞動力及壓力之專業工作,為顧及病人安全和維護護理人員之 : 健康行為,於兩班間之輪班間隔,建議仍維持現行規定為原則。衛福部講的, : 衛福部的意見。」 : 廖蕙芳:「報告委員,因為我們是在預告期間。我們都會搜集,因為我們分甲 : 、乙兩案嘛。所以我們會搜集這方面的意見。」 : 林淑芬:「那我再問妳,妳敢朝這個法案,所以我再問妳。可以連續上班12天 : 且輪班間隔僅8小時的休息時間,嚴重的話,會危及交通運輸還有醫療照護的 : 安全品質。我想問在座的各位,一個司機上完大夜班,十一點下班,然後早上 : 七點半的早班,連續12天,你敢搭乘嗎?大家敢嗎?每天,12天都是這個樣子 : 。我告訴妳,我沒有辦法七休一我就快瘋了。我都很想立法說可不可以讓立委 : 七休一啊?可是妳要想說立委妳領的薪水一個月領二十萬耶。那個做12休2的 : 人領3萬、領5萬耶。所以立委吞下去了啊,因為你給人家領那麼多人民的薪水 : ,我都吞下去了啊。但是今天建議的版本是,建議降為,兩個版本,我覺得這 : 兩個版本的荒謬在,法理上、立法的邏輯上的荒謬是什麼呢?甲案,前項更換 : 班次時,至少應有八小時的休息時間。勞資協議的話,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延 : 長之。意思是說,勞資會議之後的協議可以優於勞基法。我現在很少看到勞資 : 協議的會議是優於勞基法的勒。台灣,更不要講說,勞資協議是老闆說了算。 : 你們的乙案更荒謬,法律規定應至少十一小時,但勞資會議同意後,得變更為 : 八小時。有勞資會議之後的協議是比勞基法還更不像話的嗎?那勞資會議的協 : 議是架空勞基法的嗎?這樣子勞基法的法律位階,法律位階第二被法律順序第 : 七給架空掉。這是什麼草案啊?貽笑大方嘛!立法上這種邏輯是貽笑大方!法 : 律立一個,法律位階第七可以架空法律位階第二的。這不是貽笑大方嗎?這種 : 法、這種草案。妳是法律人,妳也長期關心勞動權益,妳可不可以告訴我,妳 : 們的乙案有沒有貽笑大方?」 : 廖蕙芳:「跟委員報告,我們乙案的設計原則上是希望是說要11小時。但是如 : 果說你要縮短勞工的休息時間的時候,我們才是說那你要,雇主你要經過很 : 多的限制、關卡。」 : 林淑芬:「我現在跟妳講,妳就是同意勞資協議可以從11小時調為8小時嘛! : 勞資會議協議就是法律位階第七嘛!勞基法是法律位階第二,僅次於憲法啊! : 你覺得法律位階第七可以架空法律位階第二的規定?欸!妳法律人欸,各位啊 : ,我們這裡是立法院欸!拿這種草案出來,同意這種草案,不是笑掉人家大牙 : 嗎?這是什麼立法的邏輯啊?次長,我現在簡單再講一個,妳們現在提出來這 : 個草案啊!妳們大家都質疑存在著勞資對等的協商嗎?大家都知道說工會的組 : 織率33.2,排除掉職業工會,稱得上是真正的工會組織是7.3。大家連工會組 : 織都沒有就要靠勞資會議。可是勞資會議呢?勞資會議它的有效性在哪裡?好 : !勞動部現在比2015年的版本,還要更讓我們擔心。因為一例一休本來宣稱的 : 是落實周休二日。現在做12天休2天,有週休二日嗎?而且呢,一例一休是在 : 講縮減工時、落實周休二日。當初是說以擬制的工時的加班費給付設計,避免 : 休息日零碎化。今天辛炳隆,最支持你們的學者他就在講了。他說這個擬制的 : 工時改成核實計算的話,對勞工是個權益上的損傷啊!連辛炳隆都這樣講了! : 所以呢,我們本來是這樣子改採核實計算,那你怎麼去避免雇主請勞工來工作 : 一到二個小時、零碎化。他一來出勤,然後一兩個小時,一整日的休息日就不 : 見了。然後再搭配上因為加班工時從46變成54,增加了,工作,這個工作加班 : 的時候。或許啊,本來應該可以這樣討論,彈性化應該可以這樣討論,就是說 : ,擬制工時加班費計算不變,擬制工時也不變、做1給4也沒變,然後加班費也 : 沒變,然後妳再說妳要去放寬加班工時。但是呢,妳說擬制工時也要核實、核 : 實計算,然後加班工時也要再開放。所以呢,在這種草案、這種邏輯裡面,加 : 班費和加班工時都採核實計算,又提高加班時數上限。它只滿足了資方要的節 : 省加班費,還有又額外地凹到了勞班就可以加班工時再增加。這個就是要勞工 : 喔,在現有的領少又做很久的、長工時的工作裡面,再度地過勞。所以我在今 : 天講說,這兩年多來的修法。我們只看到七天假被砍掉、有薪休假減少了,那 : 也看到這個滿三年者,之前的勞工有三天特價,可以締結結算工資,那現在我 : 們付出去的是什麼?休息費、加班費核實,無法達到以價制量。當初就在講要 : 以價制量,現在還是做12天休2天,所以我才講說那可能造成勞工有危害啊。 : 但這個健康危害,我還是在問妳,妳的把關機制是什麼?」 : 廖蕙芳:「跟委員報告,我們過勞的認定還是跟一樣,還是跟現在一樣,我們 : 會嚴格把關一下,就是說,絕對不讓勞工過勞,只能這樣。那我們制度上的設 : 計...。」(23:20-23:35) : 林淑芬:「妳不是很隨便空口上講白話嗎?妳不讓勞工過勞,那妳怎麼不讓勞 : 工過勞?妳的手段是什麼?妳的工具是什麼?妳要開放彈性,妳的配套是什麼 : ?不是說『喔我來宣稱我絕對不會』,這樣當官喔?這樣可以的話,那我也來 : 當官。蛤?妳要講一下吧?」 : 廖蕙芳:「我們制度面的設計吼,就是我們草案的版本,我們有設計這個.... : 但是如果..如果..」 : 林淑芬:「哪個?哪個啊?哪個是防止勞工不過勞,然後避免勞工身體受傷害 : ,放寬彈性然後又有這個的配套?哪個哪一條哪裡哪一句話?法條裡面?」 : 廖蕙芳:「剛剛我講的,就是我們的管制措施就是...」 : 林淑芬:「哪裡啊?管制措施在哪裡?第幾條第幾項第幾款?」 : 廖蕙芳:「就是那個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的那個然後備查,沒有,我跟委員講 : ,就是說,今天,但是,我們這個是預告的版本啦。」 : 林淑芬:「我今天講說,你們今天全面開放七休一,要五毛給一塊,然後輪班 : 間隔八小時。妳是拋棄了國家把關的責任,把勞工的健康,拋給勞資協商去決 : 定。本來是由法律設定的勞動條件的保障,把它交給不對等的、勞資不對等的 : 機制去決策,把勞工活生生活剝地在那裡丟給他的老闆,這怎麼可能呢?」 : 廖蕙芳:「好,是,那我們是不是搜集委員的意見,然後來看一下怎麼研議。」 : 林淑芬:「我們希望你們在做12天休2天,我們其實希望妳回去好好地盤點, : 哪些行業別真的需要這個彈性,真的。那真的需要這個彈性,那妳現有的法律 : 、現有的行政手段,都沒有辦法解決嗎?那我們希望妳真正地好好地把關,真 : 正需要的,找出一個這個機制出來解決,那不要全面把門打開。全面把門打開 : 以後,勞動條件他會產生滑坡效應,本來沒有做12天休2天的,妳都法律工具 : 訂在那裡說「來,給你做12天休2天」,本來老闆是7休1的,他說「阿我如果沒 : 有用這12天休2天,那我不是傻子?」老闆看一看說「誒,那我應該要去開一 : 個形式的勞資會議,然後趕快叫他們簽,你不簽就fire你,換別人來」,然後 : 就變成說「我們全公司都同意,做12天休2天」。而且你知道我講過很多次的 : 勞資協商的問題喔,就是,勞資會議裡面有三大問題,第一個就是說,光是這 : 個變形工時等勞動條件的議決喔,雇主沒有遵守勞資會議,就片面決定的、偽 : 造文書的,沒有開會的,片面決定的,這是一大問題。第二,雇主為了取得更 : 多彈性,執行勞資會議的時候,雇主代辦勞方代表產生的選舉,也沒有辦法保 : 證勞方代表產生的獨立性,勞資會議都是雇主舉行的,勞方代表由他們來負責 : 選舉的,以致於勞資會議淪為資方變更勞動條件的橡皮圖章。第三,勞資會議 : 決議的結論,除非在新任的勞方代表願意提出覆議,否則啊,二十年前的決議 : 效力及於二十年後新進的員工欸!都不可能再有提覆議了!所以今天在這狀況 : 裡面,我們也看出一個問題喔。就是說,有開勞資會議的廠家有多少數量,妳 : 知道嗎?」 : 廖蕙芳:「七萬多家。」 : 林淑芬:「那全部的事業單位有幾家?」 : 廖蕙芳:「一百多萬家。」 : 林淑芬:「一百多萬家!七萬多家!欸,依照我們法律的規定,是不是每一家 : 都要開勞資會議?」 : 廖蕙芳:「是,都要,都要。」 : 林淑芬:「依據勞基法第八十三條講,為了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 : 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一百多萬家都要開,結果到現在只有 : 七萬多家。所以這個比例是4.96%,5%有在開。開的還有造假的,然後還有勞 : 工代表是資方扶植的,還有二十年前開的勞資會議效力及於二十年後的!這些 : 制度面妳從來不去檢討!妳只是說我再把它丟給勞資會議!這像話嗎?茲事體 : 大啦...找找看有沒有其他方法,不要全面地放寬。然後還有跟安全有關的, : 不管是勞工的身心安全,或者是公共運輸,或者是護理人員,這個是公眾安全 : 也有、勞工安全也有。這個是不能如此地開玩笑啦!謝謝!」 : 廖蕙芳:「謝謝委員,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3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721562.A.F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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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換了位置換了腦袋啊,握到權跟錢,以前的我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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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次長就是個垃圾 連位階都講不出來還當什麼勞動局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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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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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法官解釋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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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勞基法 居然完全站資方立場 勞動部該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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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根本不是連續工作七天以上還能毫髮無傷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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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 勞基法的修法方向 完全只對財團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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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根本逼勞工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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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該如何酸才能表達我的失望,幹,資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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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頭路 頭家怎麼說 就怎麼做 管它以前什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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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好意思左手拿小豬撲滿,右手打勞工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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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陣露餡了!假勞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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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就是這些人的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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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真的超弱.這樣能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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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勞團的理念跑去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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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官的 就會幹黑心沒屁眼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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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鬼次長 只會講幹話跟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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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的資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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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在造\神賴清德這廢物的拉...造到進中央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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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全國,真的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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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找出當年高鐵救人,和巷弄吃早餐的造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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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連勞陣出來的都這樣了,服務業上班多準備個尿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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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官場 很難想像得了官癌所能夠做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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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修法 這個資動部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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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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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著良心出來當砲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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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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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都不是被重用的原因,真正是賴半天和賴彈性,雖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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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都罵的要死,但是上層看到一個颱風天叫勞工出來打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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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怎看都是最好的資方夥伴,這才是提拔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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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勞陣的律師喔 唉,想不到當官之後馬上墮落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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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綠為財團不為人民 媽的垃圾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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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有內容的深度文,真的是自打嘴巴修成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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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官就拋棄良心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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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到農陣、勞陣、說不是民進黨外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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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牌外圍組織,只想罵自己以前多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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