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淑芬質詢逐字稿—勞動部鬆綁七休一限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1/03 22:34), 6年前編輯推噓-9(21114)
留言27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2 (看更多)
: → hide0325: 勞基法是淘汰弱勢?什麼謬論,誰跟你說弱勢活該不需要 11/03 21:57 : → hide0325: 勞基法? 11/03 21:57 勞基法真的是淘汰弱勢,你沒有看錯,就是淘汰弱勢 這要討論之前要先了解一下勞基法 勞基法是保障所有勞工最基本的權益 這句話沒有錯吧? 如果沒有錯的話 那勞基法就已經為資方設下了一個門檻 當然也為勞方設下了一個門檻 如果勞工的能力比這個門檻高很多 這勞基法對這些勞工而言根本就完全不影響 但如果勞工的能力低於這個門檻 這時他的工作權就會受到影響 舉個簡單的例子 今天政府規定手機訂價只可以是四萬元以上 不管任何品牌、型號、新舊、好壞 這時你要買手機你會買iphoneX 還是買 HTC或智障型手機? 還是更有愛心買一支壞掉的手機? 把手機想成勞工也是一樣 福利條件一直提高時 資方在選擇也是一樣 而領基本工資的勞工基本上就是沒有什麼特殊的技能 有部份都是社會的弱勢族群(不是所有領低薪的都是弱勢) 在勞基法的保障越來越來時 相對來說就是企業請基本人員的成本越來越高 也就是買手機的基本價格越來越高 那企業是不可能拿這樣的錢去買壞掉的手機的 所以這些弱勢早晚會因為勞基法調整高於他們的價值而被淘汰 這是非常現實的 剛好因為小弟的公司有請了很大一部份的人就是屬於這一種 所以這些年調整勞基法有非常深刻的感觸 不是我們不用弱勢族群 而是環境不讓他們工作 當我們公司的工資隨著勞基法調漲時 就會有一批人來應徵 也會有一批做的相對差人被淘汰 這就是現實社會的運行 而有些政治人物說調整勞基法可以逼迫企業轉型 這樣說其實也有幾分道理 賣的產品價值不夠高,比勞基法所規定的價值還低的企業 不是轉型提高價值、就是倒閉、不然就走違法路線 所以勞基法修改的對勞工越有利 可以請越高級勞工的企業就會留下來 那種各位覺得沒競爭力的公司也會倒掉 所有勞工的薪資福利也會超好 但前提是你的價值要達勞基法的門檻才可以當那個勞工 因為沒競爭力的公司已經倒了 所開出沒競爭力的職缺也已經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20.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719679.A.30B.html

11/03 22:35, , 1F
夠不夠資格不是你說了算...
11/03 22:35, 1F
※ 編輯: TTDEarl (42.73.220.35), 11/03/2017 22:36:06

11/03 22:36, , 2F
難道我說你長得醜沒資格活在這世界上你就要去自殺嗎
11/03 22:36, 2F

11/03 22:37, , 3F
明明就是慣老闆只想用最低薪水請人 說別人沒資格?
11/03 22:37, 3F

11/03 22:37, , 4F
這邏輯?
11/03 22:37, 4F

11/03 22:37, , 5F
先把七天假還來 其他多說無益
11/03 22:37, 5F

11/03 22:37, , 6F
喔所以現在是要我們被壓榨去養那些沒競爭力的老闆?
11/03 22:37, 6F

11/03 22:38, , 7F
難怪慣老闆砍你勞工完全不手軟..
11/03 22:38, 7F

11/03 22:38, , 8F
無良老闆何其多,你只是沒遇到而已,不要把每個人當成
11/03 22:38, 8F

11/03 22:38, , 9F
同一起跑點,如果都當成一樣,人人都台大,就不會出來
11/03 22:38, 9F

11/03 22:39, , 10F
11/03 22:39, 10F

11/03 22:39, , 11F
幹麻推長照 老人就讓他死一死 自然淘汰弱勢
11/03 22:39, 11F

11/03 22:40, , 12F
這邊的資格,怎看都只薪水。很少公司放假是優於勞基法,
11/03 22:40, 12F

11/03 22:40, , 13F
這樣講慣老闆怕競爭就不要跟政府哭哭喔 認命倒閉吧
11/03 22:40, 13F

11/03 22:40, , 14F
所以勞基法與其說是最低標準,倒不如說是台灣老闆的標準
11/03 22:40, 14F

11/03 22:41, , 15F
就是因為22K,已經知道老闆只想合最低標好嗎?
11/03 22:41, 15F

11/03 22:48, , 16F
果然是謬論
11/03 22:48, 16F

11/03 22:56, , 17F
手機公定價四萬時,唉鳳自己就會往上加碼維持身價了
11/03 22:56, 17F

11/03 22:58, , 18F
先去把勞基法第一條讀過再說
11/03 22:58, 18F

11/03 23:04, , 19F
這個門檻是因為在台灣 生活所需的必須經費 否則你一樣的一
11/03 23:04, 19F

11/03 23:05, , 20F
公司賣一樣的東西 去日本就要給最低時薪800羊是什麼道理?
11/03 23:05, 20F

11/03 23:06, , 21F
勞工都一樣符合你們公司的技能要求 你們為什麼不同地區會
11/03 23:06, 21F

11/03 23:06, , 22F
給不同的錢呢?你來回答看看啊
11/03 23:06, 22F

11/03 23:19, , 23F
這是現實的正論,本篇只是陳述事實
11/03 23:19, 23F

11/03 23:19, , 24F
台灣中小企業沒有維持基本工資的獲利能力才是問題
11/03 23:19, 24F

11/03 23:20, , 25F
把資方的問題轉嫁到勞方一直是慣老闆的惡習
11/03 23:20, 25F

11/04 07:12, , 26F
合理
11/04 07:12, 26F

11/04 13:44, , 27F
ZM推就知道貫老闆愛這味
11/04 13:44, 27F
文章代碼(AID): #1P_7v_CB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2 篇):
文章代碼(AID): #1P_7v_CB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