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7休1」 將改成「14休4」 可連上12天班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30 11:12), 8年前編輯推噓-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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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TDEarl (努力~~~!!!!)》之銘言: : 這個政策我還以為很多勞工會贊成 : 不知道噓文的是沒上過班還是真心反對 : 一般休六日的這政策對他們來說是沒什麼差的 : 但排休人員這政策就差很多了 : 在以前還沒有強制七休一(不能連續上班七日)時 : 排休人員如果要出去玩個幾天的 : 可是又不想要用到特休就會排連上十二天再休一天 : 把假積起來放在要出去玩的那幾天 : 要出國玩休更長的就休上月底下月初 : 這樣休起來七八天都不是問題 別鬧了,你這樣我會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排班過 工廠最愛用的就是做二休二,也就是AB班別 你要出國玩個六天好了,只要跟別班的換個班,就可以連休6 加班不能強迫,所以了不起當月少加2天,甚至你前面多加兩天就補回來了 到底是哪裡有問題啊? 你說的情況只能套用在一般小工廠或是傳統工廠 就是一周上個5.6天,一天12hrs的那種 那種廠房,管你有沒有修法,根本沒有差好嗎!!! : 完完全全的不用用到特休就可以出國玩 : 可是後來強制七休一後 : 這個玩法就沒了 我上面說過,這種工廠有沒有修法都是一樣的 會在這工廠待的根本不在意有沒有7休1 他們(勞工)在意的是錢到底有沒有給足 現在年輕人錢都快賺不夠了,誰還跟你出國玩 一般上市櫃大工廠 都是用2休2或是4休2,這種排班方式去避免違法 這也是為何大工廠總是不怕缺人,因為沒有一技之長的人都只能往這邊跑啊 淡季我就控管加班,叫你請特休,旺季狂徵人當免洗筷 : 老闆根本不敢讓員工這樣排 : 只要連上到第七天 : 誰管你是員工自己要排 : 全部都會中獎 : 而不管不能連上七天班還是十三天班 : 對老闆來說都沒有差 : 因為成本是一樣的 : ※ 引述《Siegfried921 (白兔,♂的)》之銘言: : : 聯合報 : : 「7休1」 將改成「14休4」 可連上12天班 : : 啥米!可以連上12天班 : : 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達成勞基法修法共識,鬆綁現行「七休一」規定,未來只要經勞 : : 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勞工休假可不受最多只能連續上班六天的限制。政院高層表示,未來 : : 勞工仍可在兩周、十四天中有兩天例假和兩天休息日,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但休息日若勞 : : 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後,等於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 : : 例如勞資雙方可協議第一周的例假排在第一天,第二周的例假排在最後一天,期間的每周 : : 休息日若也停休上班,形同可連上十二天班。現行例假僅特殊狀況才能停休,休息日則經 : : 勞工同意即可出勤,但雇主須加發加班費。勞動部將於明天預告勞基法修正草案,十一月 : : 六日由行政院長賴清德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並正式拍板,十一月九日將草案送進立法 : : 院。 : : 例假可挪移 考慮直接寫入勞基法中 : :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但 : : 未明說例假應該怎麼排,早期因而有「七休一」函釋,規定兩例假應間隔六個工作日,但 : : 如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例假可挪移,因可連上十二天班遭批評,蔡政府上任後,另以新 : : 函釋廢止舊函釋,又規定兩例假間最長就是六天,硬性規定「一例一休」又引發爭議,這 : : 次修法擬放寬,並考慮直接寫入勞基法中。 : : 賴清德上任後,承諾修法平息「一例一休」及「七休一」函釋衍生的爭議,立法院民進黨 : : 團也組成勞基法研修小組,日前已舉行兩次會議。政院高層表示,黨籍立委對鬆綁「七休 : : 一」意見不大,如果不鬆綁這項規定,將來會有越來越多行業希望納入「四周變形工時」 : : 或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勞動部沒有辦法對那麼多行業放手,不如放寬讓 : : 勞資自行協商。 : : 政院高層也指出,雖勞動部修法草案讓「七休一」鬆綁,但現行法規為了落實周休二日規 : : 定的「一天例假日及一天休息日」不受影響,勞工每周仍可休息兩天,其中一天是例假, : : 只是從「七休一」改變成例假可挪移的「十四休四」。 : :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勞動部草案預告之後,仍會廣納各方意見,雖然各方都希望進 : : 度越快越好,但賴清德承諾十一月提出修法方向的目標沒有改變。 : : https://goo.gl/Cm56d4 : : 之前在對岸的海邊工作時,大客戶水果行要求供應商要符合對岸勞動法令,所以: : : 對岸勞工享有做六休一(類似台灣七休一) : : 對岸勞工大夜輪班倒班至日班時,至少休息24小時 : : 當然海邊是乖乖照辦的(台幹不受上述規定保護) : : 台灣勞工現在要更可憐了呢 這次修法 加班改成季管制,很明顯就是為了我說的那些科技廠修法的(因為淡旺季) 一般行業其實影響不大,原本就是加班加滿的公司,真的有差嗎? 以我待的營造業來說,會加班就是會加班,雖然加滿每月上限(目前)的機會不大 但是工程進度就是利潤,所以該加的不會少 之前修法做1給4、做5給8的,說真的你要加班就是加滿1天或是半天啦 還是哪個鄉民老闆出來說說,你因為這條規定感到困擾? 我周遭不管是哪個行業別,都沒有因為此條規定而有所改變加班時間 另外特休遞延的問題,其實是見仁見智 有的公司是沒休完直接換現,但是是一天換一天,根本沒有比較好 所以有人會傾向於乾脆放完好了 有的是沒休完直接歸零,這種更不用說,不放就是吃虧 所以遞延其實只是延後可以用的時間而已 但是我覺得啦,與其擔心這個問題,不如擔心你是否真有特休比較實際 現在換老闆以求加薪的人越來越多,考慮特休不如考慮一下老闆幫你加薪的可能 一年多休7天,不如每年加薪2k還比較實在。 其他什麼7休1、14休4,在我看來都不是太大的問題 就算修法成2休1,幹!勞檢不落實有用嗎? 之前政策網什麼提高基本薪資到3w,給你到5w啦 勞檢不落實有用嗎? 各位,別被這些虛頭巴腦的政策衝暈了頭! 落實勞檢才是唯一的道路,沒有這條,就算法規修的再完整 沒有政府"主動"監督,一切都是枉然! 以上 共勉之。 -- Sent from my Iphone9S 2020/09/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79.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333131.A.E8B.html

10/30 11:13, , 1F
你跟沒上過班的覺青解釋那麼多幹嘛
10/30 11:13, 1F

10/30 11:13, , 2F
任何意見歡迎善用勞動部信箱 https://goo.gl/lSRVOP
10/30 11:13, 2F

10/30 11:15, , 3F
說得好,每次業主違法都重罰兩萬,那怎樣改都沒意義啦。
10/30 11:15, 3F

10/30 11:15, , 4F
1樓大絕放太快啦 會被說資方老人XD
10/30 11:15, 4F

10/30 11:16, , 5F
做夢拉
10/30 11:16, 5F

10/30 11:18, , 6F
落實勞檢?哈哈哈,落實勞檢
10/30 11:18, 6F

10/30 11:18, , 7F
唯一道路 其餘隨便? >"<
10/30 11:18, 7F
法規再怎麼修,總是需要有人執法,目前就是勞檢不夠落實 鄉民都知道,出了雙北市,根本沒有勞檢 甚至罰則違反比例原則 拿交通法規來說,一個沒戴安全帽500。 是一般人1/3甚至1/2的日薪。 相對比勞動法規之於老闆的罰則 根本不痛不癢,台灣政府就是挺資方 大家都知道罰個500很痛,要是罰個50還會痛嗎? 你就知道重罰兩萬對於老闆根本不痛不癢啦!

10/30 11:27, , 8F
特休核實給錢比較實在一點,還延後咧
10/30 11:27, 8F
※ 編輯: CRAM1234 (61.220.179.229), 10/30/2017 11:39:36

10/30 14:41, , 9F
吱黨英明, 知道勞檢才是重點,就凍結
10/30 14:41,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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