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星被判無罪 我要怎麼教小孩消失
※ 引述《sigmaaldrich (專賣化學藥品)》之銘言:
: 我要怎麼跟小孩解釋
: 補習班男老師可以隨便誘姦女學生
: 連檢察官都不會起訴
很簡單,身教大於言教。
首先,先提升你的閱讀能力,
至少讓自己有能力看懂不起訴書的內容。
並且有基本的國文及公民概念,
知道起訴與判決的差異。
然後你會發現,根本沒有判決,哪來的「被判無罪」。
再來,「誘姦」根本淪為被操弄輿論的含糊詞彙,
記得用字精準一點,是「通姦」。
通姦是錯的,但不至於罪無可赦。
如果真的愛自己的小孩,
請不要把這份愛建立在你的面子的條件之上。
就算犯了錯,也不影響父母對子女的愛。
就算沒念醫學系讓你很有面子,
也絲毫不影響父母對子女的愛。
這樣至少她在犯錯的時候,或因為志趣與父母期望不合的時候,不會因為你對她的嫌棄,而心生壓力及怨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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