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星被判無罪 我要怎麼教小孩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26 00:36), 6年前編輯推噓9(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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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不起訴連法院都沒進去 連「有罪or無罪」的攻防程序都沒有進入 因為檢察官根本想起訴也沒辦法 好 話說回來 要怎麼教小孩 首先要教他基本法治觀念 不要像騎士團連檢察署跟法院都分不清楚 起訴 法院程序 滿十六歲法律上是合法性交等等知識 然後開始給他情境 現在這裡有一本小說 小說作者自殺了 小說內容是未成年被性侵(作家訪談自己說過她非書中主角) 爸媽出來說自殺是因為「誘姦」(第一個聲明) 好 第一個選擇 你相信小說內容嗎?你覺得是否真的像小說與父母所說? 再來 提供林家接下來的聲明(小說真有其事 有其他被害人) 還有陳星的聲明(師生戀) 新聞媒體報導林奕含通姦新聞等 好 第二個選擇 現在你相信那一邊聲明? 或是兩個都不信? 再來 給他看小杯文 還有林俊憲在節目上篤定說小杯=林 現在請他試圖拼湊出真相 如果是走騎士團路線很生氣 那我就拿那些逼問閨蜜要照片扣人工讀生 跳針說黃安儀隊性侵 詛咒人 到處罵人祖宗十八代的推文 給他看 然後跟他解釋南檢不起訴書 並讓他知道成為上面這些智障騎士團是很不好的 只會危害社會 如果他可以拼湊出跟南檢差不多的結論 就摸摸他的頭說好棒 帶他吃大餐 最後再跟他說 「有心事要說,我絕對不會像林奕含爸媽一樣逼死你。」 ※ 引述《sigmaaldrich (專賣化學藥品)》之銘言: : 我要怎麼跟小孩解釋 : 補習班男老師可以隨便誘姦女學生 : 連檢察官都不會起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3.162.84.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679002.A.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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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被孫子質問包莖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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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哈哈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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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樓臭包莖幹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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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還說要辦遊行勒,當時的口號還是太陽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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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想被sm錯了嗎 當初爽爽幹然後被老師甩就哭哭找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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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帶到最有趣的部分「傳聞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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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法則教小朋友有點難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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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結論說是林父母逼死她的 這不也想跟公審陳星一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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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書就有清楚的說 林有因為他爸媽擋戀愛還有轉系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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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法則真的要講,美國法有20幾種例外可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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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引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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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麼聰明的小孩 你硬擋她師生戀她愈恨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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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woruN (153.162.84.211), 08/26/2017 00: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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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話講完 不聽就讓她好好瘋一次 她難過再陪她一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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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心事可以直接說出來,有的話能講有的不能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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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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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法則大概是證據法則裡面最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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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法則需要依經驗法則去判斷是否可信 然而 有時細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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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團一直不敢面對不起訴書的內容,抱著三個月前的資訊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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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取暖,然後一直重複檢察官不相信小說,司法不公…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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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疑? 倒裝句 應該反過來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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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為主真是可怕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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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因情所困 還是父母節節進逼導致最後的自殺 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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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證據不夠 倘若有新證人證據可以再行開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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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法則跟經驗法則沒太大關係,主要是傳聞例外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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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想要的話還是可以起訴 就把爛攤子丟給法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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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你若要教小孩這些事情的話 不只有這事件可以教 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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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堆性侵案件 鄉民看新聞就高潮 接著狂罵判無罪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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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恐龍法官的例子可以講 尤其是女生年紀很小的事件 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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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官判無罪也會被鄉民罵喔 而且看不到現在在罵74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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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法官講話 那些人倒是比較可能開始酸文組法律人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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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來變去的很有趣 還可以順便教小孩"自助餐"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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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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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句說的好 殺人兇手就是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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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原PO,如果你被性侵你的人說這他跟你在談戀愛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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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性侵就告他啊 林奕含如果真的有被性侵 自己不告的 怪我? 真的被性侵還帶陳去介紹給朋友?犯賤嗎? 操他媽弄到現在勞師動眾浪費司法資源 ※ 編輯: KaworuN (153.162.84.211), 08/26/2017 02:28:06 ※ 編輯: KaworuN (153.162.84.211), 08/26/2017 02: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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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是9.2的希望,陳星不倒9.2不倒,郭冠英也不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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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帶去跟朋友說交往很幸福,如何讓人起訴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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