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oBike違停北市不拖吊 里長:要把oBike全載到市府消失
簡單說,無樁式的其實已把部分營運成本轉嫁至公共設施
跟租車業者,車輛出租後消費者停路般停車格不同
租車業者法規規定本身需有足夠停放車輛之場所
也就是得買或租個地來停放等帶出租期間的車輛
不過法規好像只有規範到汽車貨車租賃業管理
我是沒找到機車腳踏車租賃管理條例
不過之前有個新聞機車出租業者把機車停到菜市場公共停車位被檢舉
然後要求移出不得停放
如果機車腳踏車也需要足夠停放車輛之場所
那無樁式的是其車輛在等待出租期間是停放在公共停車格
也就是本身不用負擔保存車輛場地費用
基本上是不公平的
如果要立法管理無樁式腳踏車租賃業
那對於其使用公共空間營利應該得立法限制或繳交國庫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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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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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zero (61.231.208.17), 07/10/2017 20: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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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運輸租賃業者得提供自身停放車輛場所
YOUBIKE也要
就無樁腳踏車不用,也是種不公平
※ 編輯: linzero (61.231.208.17), 07/10/2017 2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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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論點是
其他運輸租賃業者都得為旗下車輛在等待出租期間停放負責
但無樁則不用,是把成本轉嫁至公共空間
這對其他業者是不公平的
※ 編輯: linzero (61.231.208.17), 07/10/2017 20: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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