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媽媽嘴老闆為何判賠 最高院:缺SOP錯失2救命先機消失
我在想
法官的邏輯可能都是
這個狀況能套用什麼法條進去
能套進去用的就都套進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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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講: 車禍了
車禍可以用什麼? 應注意未注意
好 你應注意未注意 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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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法條"本來就應該從嚴
因為白紙黑字寫的還是可能有漏洞或者灰色地帶
法官的作用就是要在"法條"與"真正的判決"做出平衡
依各種狀況去斟酌判決
如果只是單純的可以用某個法條判的話
過個幾年AI搞不好就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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