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媽媽嘴老闆為何判賠 最高院:缺SOP錯失2救命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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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11推 6噓 73→)留言9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ifaka時間8年前 (2017/06/23 14: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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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arnformoney 06/23 12:52 資本額這種東西不過是登記時寫的而已 這你也信?. 法匠連公司法都不會. 看你律師國考也是只有準備刑法民法. 其他科目都亂猜 這樣都能考上律師!. 看多了,一堆國際公法公司法亂猜的 還能考上律師!. 資本額一定要照實寫 會計師會查驗. 公司法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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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2推 2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kePtt時間8年前 (2017/06/23 13: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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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眠藥誰給的? 絕對不是老闆 而是謝的醫生. 醫生為什麼沒判斷出他的病人拿藥是要殺人 不是要看病. 沒有盡到注意的責任 沒有 有沒有防止的SOP 沒有. 有沒有資力 有 有沒有因果關係 有 所以依這種邏輯. 醫生也要負責囉?!. 給藥的藥師同上 要負責囉!?. 謝的學校教育沒教好 養出了謝這個只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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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推 7噓 18→)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kenostand時間8年前 (2017/06/23 12: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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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句公道話,呂這邊真的要負一些責任. 謝都在他面前裙子換長褲,你都不會覺得有異?還因為謝的離譜回答就完全相信也太天真了…. 但是法院判賠一個人190萬也未免太高了吧?以現在殺人罪大多賠償千萬元左右來看,就算認定呂身為店家有責任,應該頂多只佔一成不到,這感覺就是台灣法官濫用「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典型例子

推噓-4(6推 10噓 54→)留言7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ke1時間8年前 (2017/06/23 12: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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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指教. 以下純討論 理性 勿戰. 1.或許較多數人認為 老闆本身就職務監督而言. 並無過失 如果仍然要針對損害負連帶責任. 未免太過. 但本魯想要凸顯的一點是. 如果今天民188的僱用人是真的是過失責任的話. 大可以現行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人處理就好. 那麼民法188真的就只是綴文 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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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推 10噓 36→)留言5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ifaka時間8年前 (2017/06/23 12:3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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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人為什麼被人瞧不起. 每次恐龍法官判決引起民怨 還有一群法匠跳出來罵別人法盲. 你自己都知道民法188是衡平責任. 還拿來強加在資本額只有50萬的咖啡店. 資本額才50萬是要做到國際一流的監督跟通報機制啊?. 我以前在南投投資開牛肉麵店 資本額才10萬 請一個員工而已. 要是那位員工拿開山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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