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律師與醫師哪個要自證無過失?消失
※ 引述《aaa09122003 (Fly)》之銘言:
: 還醫療常規類
: 五六年前 加護病房early goal是準則
: 菜醫生沒go一下就被老師罵
: 當時依據當然是各先進國以病人做出的結論
: 過了五六年
: 現在跟你說early goal沒用不推
: 依據的是更多的病人數據
其實這種東西
人的問題就是無限多種可能性
致死率90%還是有10%存活
那到底要怎麼證明病人是90還是10 還是醫師一定會背10%責任
另一個90%存活率的病
90%人有效的處理方式 對10%那群人還是沒用 那到底醫生能不能因為用盡90%
人有效的醫療手段 而免責?
台灣法官最愛加減判一點 但是叫法官提一個公式又提不出來在那邊心證
為什麼是1成責任 不是0.9成?0.8成 法官根本解釋不了 這樣也能說公平的判決?
又說了
照著90%的處理好了 今天一個人受傷醫好 跟沒受過傷的人
壽命一定有差 老人什麼時候壽終正寢沒人知道
偏偏現在一堆肖欸 只要掛了就是吉 都吉 有吉有機會 有吉有賺
變成法官跟餓/惡民 上下交相賊
2012世界末日不是沒發生 而是緩慢又確實現在進行式 在鬼島逮玩
--
---
堅持手打簽名檔 如果用設定的 不就是印章檔了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37.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6763665.A.60C.html
→
06/06 23:44, , 1F
06/06 23:44,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